男子致信市长求工作

时间:2023-07-01 09:23:02 作者:文库大全 字数:1333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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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读后感

3000字读后感篇1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3000字读后感篇2

我读罗树庚老师的《教师如何快速成长,专业发展必备的六大素养》整整读了一个月。不舍得快看,唯恐亵渎了好书,未得精髓而有所浪费。故每每夜深人静,无人打扰时,拿出品读,在我心里,这是一地鸡毛中的一方清静地。也不舍得慢看,快快把每一个工作任务完成,快快把每一个生活任务完成,快点快点,我要去倾听智者的教诲。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通过阅读,我收获了特别多的东西。有些书籍让你觉得爱不释手,因为它在某一个瞬间让你觉得打动你的心灵。而罗树庚老师的这一本书却让我觉得时时击中内心。每一个篇章,每一个案例都仿佛有自己的影子,静下心来品读,仿佛有一位智者与我不疾不徐,讲经论道。特别感谢亲爱的艳梅老师将这本书送到我身边。

最近有一天,我和少年时候的同学聊天。当我们谈论我们现在的生活时,我们不仅怅然。曾几何时,我们意气风发,指点江山,时刻准备出击。然而在柴米油盐的侵蚀下,我们更多的感到自己力不从心,精力被四分五裂,面目日益模糊。少年时,不曾想到,我们会演变为生活的奴隶。早晨,要匆忙送走孩子,赶去自习。中午,要抓班赶点的去接在幼儿园里翘首以盼的孩子。晚上下了最后一节课,要在天使和魔鬼之间自由得穿梭,看看各种鸡娃牛娃群里火力十足的战友们,哄好泪眼婆娑的孩子打完各种拼音算术英语启蒙的卡,还有一地的鸡毛等着你,课没备,地没拖,碗没刷,衣服没洗,还有一个学习的时候嚷着睡觉的祖宗上了床却上窜下蹦,你却必须用拙劣的计算能力计算出来他如果超过几点不睡觉,第二天早晨恐怕他难以早起。一地鸡毛中,姑娘,一定保持好遗世独立的风姿。

某一天晚上,当孩子读《千字童》念到桃花的时候。我不禁脱口而出“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孩子崇拜得看向我,自己觉得好得意,好有宝刀未老的感觉,我要继续吟诗,然而,忽然间我的大脑就白了。对,就是突然白了。有时候,自己的大脑仿佛像一个老旧的电脑。忽然就会自动断电。然后再重新启动。我再也不是一台流畅的电脑,可以同时切换好多频道可以同时处理好多的工作任务。

然而,我不甘心,我也不甘于平凡。我不甘于平凡,是因为我觉得我自己真的没有那么差,而且我也还没有到垂垂老去的暮年。我既没有年龄资本去倚老卖老,我也没有经济资本去颐养天年。我无法以慵懒的姿态去面对对我寄予厚望的家人和朋友。就算谁都不为,只为自己的这一生还有很多彼岸未曾到达,折腾还是不能停下来。所以,女战士,你一定要继续战斗。

我不甘心的第二个原因,来自于我有一个如朝阳般有无限可能的孩子。他的生命是全新的,他的人生轨迹也将会有全新的变化。我想让他成为什么样的人,我自己首先就得有什么样的精神底蕴。我想要让他看到他有一个勇敢的,积极向上的母亲。想让他从此以后依靠自己的脚步走,能活成一个走路生风,胸怀天下的男子汉。但是,首先,我想让我自己激发出哪怕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品格。因为我想让我的孩子有更好的事业,有更好的生活,有更好的选择。所以,女战士,吐槽两句可以,但是不要当真。

读书是聆听智者的教诲,而反思应该是像照镜子一样照出自己哪里做的不足。所以我认真的照了镜子,发现这本书像神算子一样算准了我如下需要提高的地方。沟通力的部分,我感触不多。所以跳过。其余的五中力量,重点来说。

1、研究力之正确认识自己

蒙田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认识自我。”卢梭说:“所有人类知识中最有用也是最欠缺的就是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特来斯说:“人生最困难的事情是认识自己。”

而我缺乏对自我的更深认知,认知不明,则自我管理不明。我是一个有点温吞,明白事理,自律性不够强,但是又不愿意拉别人后腿的人。所以很多自己的事情,明明可以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因为讳疾忌医,因为怀疑逃避,所以有些进展停滞不前。人在舒服区待久了,一定不是一件好事情。

所以今天,我要向自己下战帖。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一个时时试图妥协的自己。

2、反思力之守住自己的注意力。

如书中所言,信息时代,我们的专注度在消解,注意力也在消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指出,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再是价值,而是注意力。置身在这个巨量信息的海洋里,你是否有喘不过气、无所适从、无所自拔的失控感?是否有被巨量信息呛着噎着的淹没感?是否有茫然不知所措的迷失感?书里面说的这些现象,我都有。现如今许多人起床第一件事看手机,晚上睡觉时手机看不到上下眼皮打架决不罢休,本来手机是人类的工具,而如今似乎人类差不多已经被手机奴役。

怎么办呢,怎样不被浮华遮望眼呢。怎样才能走到最高峰呢。要守住我们的注意力,先要守住一颗安宁的心,不浮躁。不喧嚣,微信,QQ即时交流平台上没有重要到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马上就要进行的信息暂时先放一放。用好每天当中整块整块儿的时间把那些碎片化的时间留给处理那些即时交流的杂事。信息时代。要守住我们的注意力还需要留一些时间供我们静思默想。

这话对我来说非常受益,我们抵御住了很多进攻,却在软习惯上自己给自己埋了大坑。

3、行动力之集中火力烧开一壶水

我在这里读出的主要是不忘初心。每一个人首先是不忘初心,然后是守住匠心,这样子这个人最终才能够成事。他是这样说的。集中火力烧开一壶水,就是要心无旁骛,专心致志,该吃饭时好好吃饭,该睡觉时一门心思睡觉。这句话对我触动特别大,我们很多人现在是,吃饭的时候再刷手机,睡觉的时候在想白天还有哪些任务没有完成,整个系统都是错乱的。在错乱的系统里,人很难真正有力量。

我们很多人在从事多年教学工作后,把教育退化成教学,然后退化成教书。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生态链。我也要自我警醒。

最近王老师推荐给我一套书,孙瑞雪三部曲,然后我在网上搞到了电子稿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去读,完整的成长,推荐大家去看。我觉得我要接纳孩子的情绪。很多时候我在着急他也在着急,我带着她走进了一个怪圈儿,然后等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思豁然开朗了。每一分的付出,都是会有一分的收获。后来的时候我在想,假如我把这份心思用在教学上,那应该也能有所成就。

4、学习力之向火红花和尖毛草学习

沉潜是绚烂的孕育,是拔节的蓄势,是腾飞前的下挫,作为一名教师,只有沉潜自己,苦练基本功,才能提升为师之素养。只有沉潜自己,博览群书,才能积攒为师之底气;只有沉潜自己,醉心教学,才能修炼为师之真本领。

红花,尖毛草和毛竹,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都能耐住寂寞,生长根部,蓄积力量,等待生机。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各种琐事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与处理的对象。内耗与外耗皆在。有时觉得自己没有力量,我误打误撞的知道沉默是金,果然不虚。摒弃无用的社交,而沉静于自己在意与研究的领域是聚拢元气最好的办法。首先,你要找到你是谁,然后你才能明确你能成为谁。

5、内驱力之人是被逼出来的

有幸有能够逼自己的领导,能够有一个互相激励共同成长的小圈子,我觉得我非常幸福的。我在孩子睡着之后,静坐桌前,默默翻阅,得以清理自己的头脑。这其实是一种享受。日本流行一种断舍离处理问题的方式。我觉得有时我们也要对自己的大脑进行一下断舍离的分析。当我们坐在这里整理这本书的时候,我们看到自己在树上所做的标注,每一个字都对自己的鞭策,对前行的一种促进。也是一串脚踏实地走过来的脚印。人是被逼出来的。

这个让我想起有一天我去听蒙凌飞老师的课,上完之后我们对蒙老师的课进行点评,蒙老师自始至终都是非常谦虚,非常认真的倾听,我作为一名后生,我首先要学习这一点。听课过程中,感恩旁边坐着的有一位大神。赵老师业务及其精湛,又有助人之心,她的很多精巧的点拨与我而言,像挖到金矿。结束后,我与付老师同行,跟到付老师办公室又聊了了一会儿,感觉又挖到另一座金矿。我发现自己太笨了,明明身边有这么多优秀的前辈,为何闭目塞听这么久呢。

回到今天讲的课,难道我就没有收获么。那样说的话,多么昧着良心。也很感谢大家帮忙。但是假如没有别人逼自己,假如自己没有逼自己,那么你肯定不会有所收获。若问,前方有座金矿,但是需要你十年时间才能开启,你干不干?问,掉一层皮才能开启金矿,你干不干?无论哪个,你肯定都干。只不过,真实的世界里,可能你干了许久,发现前方没有金矿。但是,如果你停留下来,难道金矿就能自己炸裂在你眼前么?无论代价多少,只要能够有所收获,我就乐此不疲。毕竟,来的路上,我也是两手空空。

这样梳理着,我就仿佛回到我成长的起点。不忘初心,十月,载下一本书起航!感恩学校领导搭建平台,感恩有优秀的伙伴一路提携扶持。

3000字读后感篇3

婚姻是一座围城,在外面的人想进去,在里面的人想出来。方鸿渐本是一位向往自由,玩世不恭留洋国外又略有才华的人,在邮船上的翩翩风度赢尽美人心,在朋友圈里言辞犀利尽获人嫉妒。但小说越看到后来越发现,原先的方鸿渐逐渐褪去,特别是与孙小姐结婚后,他变得脾气暴躁,内心狭隘,只会挖苦讽刺的人。像是吃水蜜桃,外表光鲜诱人,吃到最后发现里面是丑陋的核。那方鸿渐竟是怎样从一个光鲜的水蜜桃被层层剥开而只剩下一个核的呢?

方鸿渐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矛盾,留洋国外使他意识到自己作为个体的价值和追求自身个性发展的要求,他具有新时代青年追求自由的通性,但他本身又出身于封建大家庭,父亲是前清孝廉公,对封建制度下的规章习俗刻板地遵守,以父亲的威严和身份软硬兼施,无形之下给方鸿渐自由而个性的发展划下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就像方鸿渐第一次到北平念书,看人家一对对谈情说爱,好不眼红,于是就写信给老父亲请求他解除高中时候家里为他订下的婚约,方鸿渐写这信也不是图一时快意,而是“这样怨命,怨父亲,发了几天呆”突然醒悟后写下的。方鸿渐以为这信措词凄婉,打得动铁石心肠,谁料老父亲也不是一般人物,造就料到他“托词悲秋,实则怀春”要挟他说如果他仍“执迷不悟,吾将停止寄款,命汝休学回家,明年与汝弟同时结婚”,一纸书信吓得方鸿渐急忙写信讨饶。可见方鸿渐身处在这个社会环境,这样的家庭的悲哀。于是造成了他既认真又玩世,既正直又脆弱的性格。

他放浪不羁,玩世不恭。在回国的邮船上遇到已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经不起人家的诱惑,“大庭广众之下借烟卷来接吻”,他心理上虽怪鲍小姐行为不检点,但也觉得兴奋,于是乎与鲍小姐甚是亲密,甚至发生了关系,但这时他对自己的感情还是很看重的,“方鸿渐把爱看的太尊贵和严重,不肯随便应用在女人身上;他只觉得自己要鲍小姐,并不爱她,所以这样支支吾吾。”方鸿渐对自己的已故的未婚妻不说爱,因为那是家里包办的,对鲍小姐也吝啬说爱,因为他实则只受她肉体的诱惑而全不是喜欢,可见方鸿渐是不轻易出卖自己感情的。

就算是面对才貌双全主动亲近的苏小姐,方鸿渐到最后也是断然拒绝。他自认为“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份,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但情人和女朋友是不同的,女朋友或是以婚嫁为目的的伴侣,而情人则更多是因两个人感情的契合,方鸿渐当然属于后者,因而无论是苏小姐怎样的种种殷勤,都没让方鸿渐放她在心上。说到苏小姐这样一位人物,既是刘杨博士,相貌端正,家里背景也不一般的人怎么方鸿渐却看不上眼倒觉得有些恐惧成为她的另一半呢?

对方鸿渐而言,苏小姐就像是一件艺术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自觉自己无论是学识上还是家庭背景上都不与苏小姐般配,苏小姐即使再温柔万分都是一个强势的存在,他对唐小姐说“你表姐是个又有头脑又有才学的女人,可是—我怎么说呢?有头脑有才学的女人是天生了教愚笨的男人向她倾倒的,因为他自己没有才学,他才把才学看的神秘,了不得,五体投地的爱慕,好比没有钱的穷小子对富翁的崇拜——”“女人有女人特别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了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沉淀渣滓。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这虽然可能是方鸿渐为安慰自己心爱的唐小姐而故意说得话,但都多少可以显现出方鸿渐的思想,他不热衷于苏小姐最大的原因不是相对于苏小姐的才学自己显得自卑,而是他更看重才学之外的东西,譬如纯真,就如唐小姐。这再次说明方鸿渐对待感情的认真,跟随自己的心意。

当然苏小姐也并非等闲之辈,不是只识诗书不食人间烟火,她不仅是全书中学历最高的,且是全书中最精明的女人。她为了获得自己的幸福诬陷自己的表妹唐小姐有一大帮子男朋友;又为了报复方鸿渐辜负了她的感情而活生生地拆散了他和唐小姐。在遭遇方鸿渐的拒绝后或是为了挽回颜面迅即与一个自己并不深知的曹元朗结婚,而曹元朗在学历与地位上都胜方鸿渐一筹,她似乎要用尽一切方法让方鸿渐明白失去自己是他的错,她不能得到的爱,方鸿渐也别想得到,仅是小女人心思。战后她的丈夫调任为物资管理员,她自己就托关系从上海到重庆运送私货,辛楣还告诉方鸿渐:“她刚才就劝我母亲快买外汇,我看女人全工于心计。”方鸿渐惊讶地说:“他不是女诗人么?白话诗还做不做?”俨然苏小姐婚后已不是那个痴迷于诗书的才气女子,浓妆艳抹的打扮更沾染上一股俗媚气。

在才学上,她要做最出色的;在钱财上,她也要做上流的;面对感情,她也一直是高高在上的态度,前面就有描述道“苏小姐理想的自己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伏膝地求爱”。面对爱恋自己已久的赵辛楣,在结婚后想当然地认为他会因为自己而终身不娶,还说要把辛楣给她的情信当着辛楣的面一封封的挑,挑她现在不能接受的还给辛楣,真是自恋至极,可笑不已。其实从苏小姐的人生经历来讲,她很容易会产生自恋的情结,家庭背景过于优越,自身才学又非常人能比,因而她会想当然地觉得人们会爱她,就像鸿渐对她并没有表示过多的亲密,可她却一直以为鸿渐是爱自己的,结果越陷越深。她面对鸿渐的拒绝受到的不仅是感情上的伤痛,更多的是自尊的打击和对自身神圣的侵犯,她不能忍受自己屈尊爱上的人竟然不爱自己而喜欢各方面都能不如自己的表妹,殊不知人的感情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各取所爱的自由,特别是面对像方鸿渐这样忠于自己情感的人。

真正的感情不是因为那个人身上的标签,而是由她自身的品性所散发出的迷人气息,这些品性可以是由她的背景,她的经历内化塑造而来,但绝不仅仅是那些标签本身。如果方鸿渐因为苏小姐是里昂大学博士而喜欢她,那他喜欢的不是苏小姐而只是里昂大学的博士学位;如果鸿渐因为苏小姐是政务院参事苏鸿业的女儿而喜欢苏小姐,那他喜欢的也不是苏小姐而只是她的家庭背景,就像方鸿渐说的“为什么可爱的女孩子全有父亲呢?她孤独的一个人可以藏匿在心里温存,拖泥带水地牵上父亲,叔父,兄弟之类,这女孩子就不伶俐洒脱,心里不便窝藏她了,她的可爱里也就搀和渣滓了。”于是,方鸿渐爱上了唐小姐唐晓芙。

唐晓芙没有苏小姐的才学但也不失聪明,没有苏小姐的心计却也很是率真,书里描绘她说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她不施粉黛,不烫发不画眉却独有她天生的清新韵味,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已是许多现代人所不敢做的了。不修饰自身说明她自然率性,坦白而不隐藏,她说“爸爸妈妈对我们姐妹们绝对信任,从不干涉,不鉴定我们的朋友”,正是在这样的环境在长大才造就了唐小姐不拘小节天真直白的性格。如果说苏小姐是自恋型人物,那么唐小姐是完美主义者了,当苏小姐知道方鸿渐的一切事后面对前来求爱的方鸿渐她说“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其实此时唐小姐也已经是爱上了方鸿渐的了,苏小姐当初爱鸿渐时即使是知道他与鲍小姐的一段情,也不揭穿,可是唐小姐不同,即使是爱,她也容不得自己爱的人有一点瑕疵,甚至不听鸿渐的解释将他赶出了家门。是直率呢,还是过于追求完美了。

其实每一个爱你的人都不会一生一世属于你,同样你爱的人也不会一辈子就是你的,要产生一段爱情既要两个人同时萌生出爱的情愫又要不失时机的表达,实则不容易,既然知道彼此此刻相爱为什么还要受前事的牵绊呢,我们不能苛责太多,或许这次失去的是一生中可靠的伴侣,他走出你的生命你却带着伤痕。

小说中最令我想不懂的是方鸿渐与孙小姐的婚事,方鸿渐真的喜欢孙小姐吗?不过就是几个一闪而过的为她嫉妒的念头,不过就是几个让他想要为她挺身而出的瞬间,这难道就是爱了?为什么方鸿渐甘愿这样不明不白草率的,几乎是怄气的结婚而之前却苦苦纠结于自己的真爱?这或许就是恋爱与婚姻的不同了。且不论孙小姐婚后是否与方鸿渐脾性相符,依婚前来看还是挺合适的,这就是最爱的未必是合适的,合适的未必是最爱的?而结婚所要找的就是合适的。

赵辛楣对鸿渐说过,孙小姐可是心深的人,既是有心计的人。结婚前孙小姐在鸿渐面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弱者,遇上什么困难都跑去请鸿渐帮忙打点,就是碰上感情事也一样询问一下鸿渐,但就像小说说的“订婚后,他渐渐发现她不但很有主见,而且主见很牢固。”于是婚后的方鸿渐处处与孙柔嘉争执,两人意见不合经常互相挖苦嘲讽,更因为当初结婚时鸿渐不加思考的态度让婚姻充满怀疑。方鸿渐出于同情和保护弱小得心态而“爱上”孙柔嘉,但却因孙柔嘉蛮横霸道的性格使自己婚后处处受到禁锢。方鸿渐经过这么多的折磨,他已经不是那个玩世不恭,风流倜傥的男子了,而变得满腹牢骚,为了生计为了感情而如行尸走肉一般,更不用谈什么诗赋文学了。之所以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这让我想到前不久看的一篇文章,里面说的是一个富二代女生爱上一个普通的男孩,当所有人都反对的时候只有她爸爸对她说:“你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如果一致,对方又是一个善良的男孩,就可以托付终身。”最后因为爸爸的成全成就了她们的爱情,婚后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孩子,夫妻俩感情浓郁,丈夫上班,妻子收集古布的书,开了一家咖啡馆,基本不靠家里。我想这才是理想的婚姻吧。常言道:道不同不同为谋,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互相促进,一起成长的过程,婚姻也是一样的,只有拥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婚后才会减少矛盾,幸福美满。书中的孙小姐虽然“千方百计”地嫁给了方鸿渐,但她始终是算漏了一点,鸿渐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自尊心强又正直不阿,与她的现实主义,卑躬屈就,唯恐得罪哪个人是不一样的,加上对于双方家庭的不了解,以致难以融入,婚后自然就争吵不断了。

小说中的方鸿渐一步一步越陷越深,越走越走不出困境,终究是什么禁锢了他呢?他又是为什么被禁锢了呢?

照说留洋国外回国应该是稀罕的人才,特别是在40年代,但为什么方鸿渐却屡屡找不到工作呢?原是他没有拿得出手的文凭,既不是某某大学的博士也名不见经传。有一个人遭遇与鸿渐相似却结果大为不同,就是同在三闾大学的韩学愈,他和鸿渐拿的都是假的文凭,所不同的是鸿渐只将它用来哄骗家里人不让他们失望,但“将来找事时,履历上绝不开这个学位”,韩学愈倒是靠这个文凭哄骗了校长做上了系主任,说到底就是鸿渐为人正直,托关系可以,但绝不坑蒙拐骗。

与赵辛楣相比,赵辛楣没有留洋经历,但每次鸿渐有什么工作都是他带携的,总结无非就是赵辛楣家庭背景好,有用不完的关系,就像当初从三闾大学辞职,说走就走刻不容缓,人家到了重庆后照样当上了不小的官。鸿渐出身于农村大乡绅家庭,战后受到掠夺和清理,财权皆无,加上自身留洋国外时间久,国内一个朋友也没有,大学同学聚会也叫不上他,倒是赵辛楣让孙小姐以家属身份带了过去。缺少文凭与人脉的鸿渐在中国社会寸步难行。

《围城》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作品,相信随着人生阅历的增长,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体会和感悟。

3000字读后感篇4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去年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明白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感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明白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职责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感情诗中,女生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户外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好处。

那么,到底该选取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取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人物小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著名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流亡瑞士。后又为了感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迫害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感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流亡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齐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感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职责,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流亡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爱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齐,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热衷于一切政治户外,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大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感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十分富有反讽意味――正因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必须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最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感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取什么?是理解特蕾莎来和她一齐生活,背负起感情之沉重职责,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正因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因此,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著名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生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职责,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好处。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下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感情之间,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齐,构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就应是他继流亡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著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必须会是另一番完全不一样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下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取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感情之职责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社会动乱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当局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状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真相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流亡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职责吗?一些苏联共产党当局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就应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危险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感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因此,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命运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户外”的红色恐怖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偷拍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正因他最后卸掉了多年来一向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简单,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一样女性的“事业”中,“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一样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一样”,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礼貌,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能够称之为“完美”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能够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正因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正因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正因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杯具,不仅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杯具,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杯具。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简单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正因对于我们所选取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务必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杯具,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杯具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3000字读后感篇5

TheTragedyofHamlet,PrinceofDenmark,ormoresimplyHamlet,isatragedybyWilliamShakespeare,believedtohavebeenwrittenbetween1599and1601.Theplay,setinDenmark,recountshowPrinceHamletexactsrevengeonhisuncleClaudius,whohasmurderedHamlet'sfather,theKing,andthentakenthethroneandmarriedGertrude,Hamlet'smother.Theplayvividlychartsthecourseofrealandfeignedmadness—fromoverwhelminggrieftoseethingrage—andexploresthemesoftreachery,revenge,in-ce-st,andmoralcorruption.

Despitemuchliterarydetectivework,theexactyearofwritingremainsindispute.Threedifferentearlyversionsoftheplayhavesurvived:theseareknownastheFirstQuarto(Q1),theSecondQuarto(Q2)andtheFirstFolio(F1).Eachhaslines,andevenscenes,thataremissingfromtheothers.ShakespeareprobablybasedHamletonthelegendofAmleth,preservedby13th-centurychroniclerSaxoGrammaticusinhisGestaDanorumandsubsequentlyretoldby16th-centuryscholarFranoisdeBelleforest,andasupposedlylostElizabethanplayknowntodayastheUr-Hamlet.

Giventheplay'sdramaticstructureanddepthofcharacterization,Hamletcanbeanalyzed,interpretedandarguedaboutfrommanyperspectives.Forexample,scholarshavedebatedforcenturiesaboutHamlet'shesitationinkillinghisuncle.Someseeitasaplotdevicetoprolongtheaction,andothersseeitastheresultofpressureexertedbythecomplexphilosophicalandethicalissuesthatsurroundcold-bloodedmurder,calculatedrevengeandthwarteddesire.Morerecently,psychoanalyticcriticshaveexaminedHamlet'sunconsciousdesires,andfeministcriticshavere-evaluatedandrehabilitatedtheoftenmalignedcharactersofOpheliaandGertrude.

HamletisShakespeare'slongestplayandamongthemostpowerfulandinfluentialtragediesintheEnglishlanguage.Itprovidesastorylinecapableof"seeminglyendleretellingandadaptationbyothers".DuringShakespeare'slifetime,theplaywasoneofhismostpopularworks,anditstillrankshighamonghismost-performed,topping,forexample,theRoyalShakespeareCompany'slistsince1879.IthasinspiredwritersfromGoetheandDickenstoJoyceandMurdochandhasbeendescribedas"theworld'smostfilmedstoryafterCinderella".ThetitlerolewasalmostcertainlycreatedforRichardBurbage,theleadingtragedianofShakespeare'stime.Inthefourhundredyearssince,ithasbeenplayedbyhighlyacclaimedactors,andsometimesactresses,ofeachsuccessiveage.

"Hamlet"ofShakespearisaclassicalrepresentativework.Thisbookcertainlydoesnothavethebigdifferenceinthesuperficialplotwiththehistoricalfable,spokeortheDanishprincethestorywhichrevengedforthefather,inwhichfillstheranksmellofbloodviolenceanddies.JustlikethedramatispersonaeHoratiosaid:"youmayheartotorapemassacre,theunusualrepairbehavior,thedarkcenterdecision,accidentalslaughter,borrowsthehandmurder,aswellasfallsintosuicideresult."Windinglyelectstheplot,tightlycentersontherevengetolaunch.HamletWittenberghurriesbackthehomeinahurryfromGermany,isattendshisfather'sfuneral,enableshimtoaccept,henotcatchesupwithfather'sfuneral,actuallywitnessedthemotherandtheUncleClaudius'weddingceremony,thishadcausedHammtheWrightsuspicionattheheart,addednightabovemeetsintheroyalpalacecastlewithfather'sghost,theghostsorrowsued,thispileatrocitywasUncleHamletthebehavior,andwantedhimtorevengeforthefather.Tothis,hestartedthedifficultrevengecourse,launchedthelifeanddeathcontestwithClaudius.Finally,sentoutswordtherevengetoClaudius.

Hamletisamanwithcontradictory,hehadmanychancestokillClaudius,buthehesitated,whichreflectsthereligiousthoughtpoisons.

3000字读后感篇6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期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我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我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貌,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之后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感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感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我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务必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感情与道德职责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但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就应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到达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感情使我理解这位置的”。

深夜2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20xx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但是,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到达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我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我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我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个性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我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一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我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我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十分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感情小说,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感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明白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感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我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但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我的感情苦恼讲给他听,他推荐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到达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我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务必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我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就应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先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我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明白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明白,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我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3000字读后感篇7

本学期学校为了鼓励大家读书,统一发了一本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我在闲暇之余读了一部分,让我回味无穷。娓娓道来的教育秘笈就像与读者对话,许多的困惑也随之渐渐明朗。书中对“新新人类”的理解,我有同感:“他们可能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是的,就拿我外甥来说,看似动作较慢,但是对社会的进步事物说起来让人用另一种眼光看他。

他小时候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历史和地理之类的,积累了好多知识,高中时学习再紧张,也要挤出时间上上网浏览一下网站,上一下qq,关心一下国内外大事,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几个地方,就会告诉你那里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评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有时模唱几首流行歌曲还真是有点模样,这就是“新新人类”。

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发,我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企望、设想和规矩,于是束缚了孩子想象的空间和发展的平台,使家长没有办法选择,只有听之任之。想想现在青春期孩子的叛逆,网络问题少年,做家长的真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非常需要我们家庭的帮助和协调,是非常需要与学校老师经常的沟通。有的家长常把责任推给学校和老师,却不问自己的责任尽到了没有,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书中谈到的“年轻人要有探索的权利”“子弹准备好”,我很赞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实际上就是累积的过程,为自己储存一种能量,为自己积淀一些知识,为自己储备一定的能力,到机遇降临时,你便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大显身手,而非有了合适的机会,只能望此兴叹。我记得教育自己女儿时,她出生才八个月就教她自己学会吃饭,读小学时要求她一定要遵守纪律,要多为他人着想,回家要学会做家务……如今,走向社会了,较快地适应了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一点点事,就是储备生命的价值。

掩书沉思,我们的家庭需要太多地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要为他们创造一种宽松、和谐的环境,要鼓励他们把知识变成技能,要让他们体味与珍惜成长中的困难,明确自己的目标,坚持数年,必有好处!

提起记载遗文轶事的笔记小说,你想到了什么?提起志人小说的代表,你想到了什么?提起中国最早历史价值的小说,你又会想到什么?告诉你,它就是中国历一个伟大的传奇——《世说新语》。

最近阅读了刘墉《世说新语2刘墉教育秘笈》,感触颇多。刘墉先生以非常平实的语言,幽默的文笔,道出很多人生哲理,实在令人佩服。本文就以处罚的艺术为题谈谈个人感想。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文人编写的,梁代刘峻作注。分为政治、德行、文学、方正等三十六门。全书共有一千多则记载了许许多多富有哲理、趣味十足的文言小故事。

今天晚上,我又读了《世说新语》识鉴门的几篇文章,其中有一篇使人的品质得到了很大的体现。

原文是这样的:王浚冲、裴叔则二人总角诣钟士季,须臾去后,客问钟曰:“向二童何如?”钟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

译成现代文是:王戎、裴楷二人儿时去拜访钟会,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有客人问钟会:“刚才那两个孩子怎么样?”钟会说:“裴楷清明通达,王戎简约扼要。二十年后这两位贤才将成为吏部尚书,希望那时天下没有被埋没的人才。”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认识了一个善于发现人才,并且具有优秀品质的钟会和一个清明通达的裴楷,一个简约扼要的王戎。文章以钟会和客人的对话为主线,阐述了裴楷、王戎的品质,也写出了钟会的善于发现人才的能力。文章第一句中“须臾去后”,意思是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写出了王戎和裴楷在钟会家中待的时间短,也一定衬托出了钟会发现人才之迅速。钟会话中的最后一句:“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突出了钟会善于发现人才,能从儿时的表现想到二十年后的作为,坡有一定功底。也写出了王戎、裴楷的一部分优良品质,儿时已有所体会。“当”字有一定的肯定意味,突出了钟会的能力强。后一小句“冀尔时天下无滞才”这是钟会的愿望,也是为国家兴亡所想的,写出了钟会关心国家的未来和国家的下一代。

像看故事样的读着《世说新语》,不知不觉的就看到了后面,感慨颇多。试着谈谈我的点滴体会。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历来具有深厚的道德及传统的美德。然后,如今看来,某些美好的东西已经成了历史。今日的中国,人们的道德观念金钱观念传统观念似乎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些报道和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中国的香港澳门人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美德方面要比大陆人好很多,在尊重老人,爱心事业等方面真的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当然,我说的是整体状况,也并不是说我们就一无是处,我们身边也不乏雷锋式的人物。我只是想说,现在下一代人的思想道德等方面也到了非重视不可的地步了,不然,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将会无法传承,就连国人的国际形象也大损。

前两天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71岁农村妇女每月捐款1000元”。说的是济南地区双港镇郭黄庄村郑金玉大娘的故事。用她自己的话说是“我是家庭妇女,没退休金,但几个孩子都孝顺,每个月都给钱,我一个老太太,能花什么钱?每个月拿出一点钱来捐助孤儿和困难群体是可以做到的。”多朴实的语言!就这样她一坚持就是许多年,累计捐款已达10多万元。

也在前两天,电视上看到了一个报道:公交车上两个年轻人为了争一个座位差点动起了手,一旁的一位老太太站起来,让坐于年轻人,而这个年轻人就真的坐下了。老太太说,“只要他们不打起来,我让个座,算不了什么”。又是一“爱幼”的典范!但尊老又去了哪里?

因为迷恋网络,中小学生弑父的报道,屡见不鲜。

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难道还不值得我们的思考吗?

“冀尔时天下无滞才”,愿这美好的愿望在今天成为更美好的现实!

读《世说新语》,感觉就像听古人讲故事。寥寥数语便能将一个时期的思想风貌娓娓道来。怪不得鲁迅先生称它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魂奇。”不仅这些。《世说新语》还是“无数”成语的“发源地”呢!我们熟知的“拾人牙慧”、“一往情深”、“咄咄怪事”、“一览无馀”、“望梅止渴”等等,都出自《世说新语》里的一个个小故事。让我们一起领略吧!

我最喜欢的一则是《道旁苦李》一文。它讲的是七岁的王戒在和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见路旁李树上结了很多李子,多的都快把树枝压断了。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去摘李子,而王戒一动不动。有人问他原因,他说:“长在路边树上还会有那么多李子,定是苦李。”摘到李子的孩子尝李子,果然苦。

这个故事暗藏玄机,不但夸奖了王戒小小年纪便有很强的推理能力和善于思考的好习惯,还侧面指出“路边苦李,没人青睐”。借苦李传达出无用的事物活人就会被人所弃的道理。而故事中的王戒从小就脱颖而出,终后为竹林七贤之一,成为西晋大臣。

许多父母在处罚孩子时,犯了两个的错误,一是他们要罚,确舍不得,下不了手;二是他们会处罚,但是他们没有自己一定的原则,好像随他们心情好坏来执法,让孩子摸不清。刘墉以自己教育孩子为例,特别是提到他的母亲,在刘墉想打儿子确又碍于母亲而没有真打的时候,提醒刘墉,真要打,真要教育孩子,就要打重点,狠不下心,下不了手,损了父亲的威严,更关键是丝毫起不到教育的效果。刘墉以自己年迈的母亲为例,告诫我们教育孩子得把握好度,作父母的得有自己的原则。

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刑罚的目的是帮助教育,害怕孩子做危险动作时受伤,于是在他不听话的时候处罚他,目的是使他不受伤,你能把他打成一身伤,当然不能,所i以处罚绝对不可以过分,否则就变成是你在伤害他了,常此以往,不仅达不到教育的效果,可能还会使孩子渐渐远离你。同时处罚又得有自己的原则,什么事情该罚,什么事情不该罚,不能随自己心情而定,有一套严格的标准,而且要经常让孩子知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如此想到我们高中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其实也是有很大的共性的。

对于高中生,首先制定班规,详细完备,让学生清楚我们的原则底线,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你犯什么错误会相应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而一旦学生犯错,一定要处罚,当然这处罚要严格遵守事先的规定,不可过于随意。高中生又不比小孩子,处于青春期叛逆期,他们有很强的自尊心,所以我们在处罚的时候一定要照顾到学生的自尊心,这样才可以达到好的教育效果。

读完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在生活中,要细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进行推理判断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3000字读后感篇8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法布尔昆虫记》,我很开心。这套书一共有十本,法布尔用精彩的故事介绍了粪金龟、蝎子、蝉、红蚂蚁、蜘蛛等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食方法,非常好看。

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大自然的清道夫——粪金龟,神秘的隐士——蝎子,夏日音乐家——蝉这几种昆虫。粪金龟可不是乌龟哦!它们是一种昆虫。你们猜粪金龟会不会飞?其实粪金龟会飞的。粪金龟只要一闻到粪便的味道就会马上飞过去,然后滚成粪球。它们还是雕刻家,它们会把自己产卵的粪球雕刻成梨的形状。

我还喜欢蝎子,蝎子有坚硬的外壳,八只眼睛,两个又大又有力的大钳子。它们的尾巴顶端有一根毒针,毒针用来杀死猎物。蝎子每年可以杀死几百人,很可怕吧。

我喜欢的还有会唱歌的蝉。蝉的幼虫要在地下呆四、五年,然后才会钻出地面变成真正的蝉,它们的食物是树汁。蝉最惊人的一点是公蝉会叫而母蝉不会叫。

大自然太有趣了!我爱大自然!

【篇四:《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

寒假,阿姨送给我一套书,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里面一共有10本书。它们分别是:《地下毒王——狼蛛》、《天才建筑师——圆网蛛》、《装死专家——步甲》、《殡葬师——埋葬虫》、《神奇麻醉师——飞蝗泥蜂》、《战争狂——红蚂蚁》、《嗜尸者——麻蝇》、《夏日音乐家——婵》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日音乐家——婵》,它主要讲了一只婵的故事。婵妈妈选一根很好的树枝,用非常锋利的产卵管在树上挖了一个小洞,在里面产下了10颗卵,然后向上爬,用同样的方式再产下12颗卵。它一直重复着,就这样,它一共产下了大约400颗卵。忽然,出现了一只小昆虫,它叫“蚋”。等婵妈妈产完了卵,它立刻飞了上去,在婵卵上产下了自己的卵。它狡诈地说:“愚蠢的婵妈妈,你的卵马上就成为我宝宝的食物了,哈哈!”但婵妈妈已经顾不上了,产完卵后,它已经精疲力竭,结束了它短暂的一生。没有妈妈的保护,只有二、三十颗卵幸运的存活了下来。

从这本书我学到了:不管天空、陆地、海洋、小溪里面的所有动物,成长都很艰辛,特别离不开爸爸妈妈的保护和付出。我们小朋友也一样,正因为有了爸爸妈妈的保护,我们才能健康的成长。

【篇五:昆虫记读后感】

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让我读了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似乎听到了它们嚣张的鸣叫。还让我知道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于死,劳动与掠夺有惊人的相似。

接着往下看,里面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萤火虫虽然外表弱小,但它是个食肉动物,几只雌金步甲还会吃雄金步甲……丰富的故事让我浮想联翩。

继续阅读时,我看到了法布尔不顾危险地捕捉黄蜂,坚持不懈的实验精神,如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又分析原因,准备下一次实验。

法布尔把昆虫写的那么真实。美丽。生动。他一生都在贫困中作但他一点都不孤独,因为他有那么多的昆虫朋友。他把大自然当成了自己的实验室,葡萄架下。山坡上。田野里。他不怕太阳的暴晒,一蹲就是一天。而且,他的家中也是他的实验室,家中有很多的瓶子,那都是他实验的工具。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大,法布尔在那样的环境能写出脍炙人口的巨著。我真是惭愧万分啊!我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发奋图强地学习,长大做一个对祖国有作用的人。

【篇六:《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法布尔昆虫记》,我很开心。这套书一共有十本,法布尔用精彩的故事介绍了粪金龟、蝎子、蝉、红蚂蚁、蜘蛛等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食方法,非常好看。

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大自然的清道夫——粪金龟,神秘的隐士——蝎子,夏日音乐家——蝉这几种昆虫。粪金龟可不是乌龟哦!它们是一种昆虫。你们猜粪金龟会不会飞?其实粪金龟会飞的。粪金龟只要一闻到粪便的味道就会马上飞过去,然后滚成粪球。它们还是雕刻家,它们会把自己产卵的粪球雕刻成梨的形状。

我还喜欢蝎子,蝎子有坚硬的外壳,八只眼睛,两个又大又有力的大钳子。它们的尾巴顶端有一根毒针,毒针用来杀死猎物。蝎子每年可以杀死几百人,很可怕吧。

我喜欢的还有会唱歌的蝉。蝉的幼虫要在地下呆四、五年,然后才会钻出地面变成真正的蝉,它们的食物是树汁。蝉最惊人的一点是公蝉会叫而母蝉不会叫。

大自然太有趣了!我爱大自然!

【篇七:昆虫记读后感】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使我对它爱不释手,时不时地就拿出来看一遍。这本书向大家讲述了许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情况,法布尔写了昆虫们生育。劳动。狩猎与死亡的科普故事。

《昆虫记》是法布尔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昆虫记》这本昆虫学巨著,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法布尔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很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虽然有很多的困难,但法布尔没有想困难屈服,他见坚持不懈地研究昆虫,不断地获得好的成果,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才撰写《昆虫记》。

当我第一次读《昆虫记》时,它就吸引了我,让我知道了那么多的奥秘。比如说:蝉在凌晨是如何脱壳的,黑步甲是回装死的吗,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是什么东西指引红蚂蚁的方向……还有很多我以前说不出名的昆虫。

【篇八:《昆虫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昆虫记》使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花了将近20年写的一本关于昆虫世界的书。

在《昆虫记》中,法布尔以人性观察虫性,并以虫性反观社会和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法布尔对《昆虫记》的写作,不是进行机械的论文式写作,而是进行有感情交流的散文式写作,使《昆虫记》有了科学和文学两方面的价值。所以人称法布尔是“昆虫学的荷马”。在法布尔的昆虫世界里,有勇猛的螳螂,有勤劳的蜜蜂,有会唱歌的蟋蟀,还有会发光的萤火虫。置身其中,仿佛我也成了它们中的一员,在昆虫王国里闲游。“这样一来,便形成了以下食物链。

螳螂以蝗虫为食,蚂蚁又会吃掉螳螂,而蚂蚁又是鸡的食品。但是到了秋天,鸡长大了。我又会鸡做成佳肴吃掉,这可真有趣!”从这句话中我感受到了发布尔先生的幽默风趣,也感叹,法布尔先生对于昆虫的20多年的研究,不但不厌恶,反而更喜欢昆虫了。在《昆虫记》里,不但我们可以学习有关昆虫的知识,还可以学习法布尔那对事业的津津乐道和敬业精神。

但我麽更应该学习法布尔那细心观察身边是我的精神,我相信,只要你细心观察,肯定会像法布尔那样,从工作中发现乐趣,体验生活。

【篇九:《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法布尔昆虫记》这本书,颇有感受。

《法布尔昆虫记》讲了:作者法布尔退休后在野外进行昆虫考察。寄生蝇。马蜂。蝎子……法布尔用自己考察昆虫40年的经验,写了这本昆虫界最轰动的书。也因此,法布尔成为了无人不知的大名人。其中,我最喜欢寄生蝇这一段,这段讲了:苍蝇村里最近遇到了麻烦,一只母高鼻蜂在村子附近住下了。大家十分着急,因为高鼻蜂是苍蝇的克星,它们在产卵期间要吃600只苍蝇。最终,平时不起眼的小寄生蝇把高鼻蜂赶走了。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体会到了只要细心观察,不断积极进取,才能做一名优秀的科学家或者物理学家。

【篇十:昆虫记读后感】

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我一看外面,没什么兴趣。可一看书的内容,我却爱上它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法布尔从小就对植物和动物充满了浓厚的兴趣,经常仔细观察它们。书里还有萤火虫、红蚂蚁、蝉、天牛、松毛虫等动物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记录了它们在昆虫王国的漫漫旅程。比如萤火虫,法布尔讲述了萤火虫中只有雄萤火虫能发光,而雌萤火虫不会发光。萤火虫看似小,却是食肉动物,它主要的食物是蜗牛。萤火虫发现了蜗牛,就会召集来同伴,然后一起向蜗牛体内注射一种“麻醉剂”,不一会儿,蜗牛就化成“肉粥”了,萤火虫们也就开始享用美食了。

读了这本书,我真的非常佩服法布尔。在《昆虫记》里,在法布尔的笔下,蜣螂忙忙碌碌制作粪球、推动粪球,固执的松毛虫坚持列队出行,小蜘蛛利用蛛丝飞到各个地方,萤火虫用麻醉剂对付猎物,螳螂竖起前腿好像在祈祷和平……每一只昆虫都像是法布尔的朋友。我觉得,我们以前都不怎么注重自然,现在,我们一定要注意观察自然,对自然中的动植物有更深切的认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真正地了解自然,驾驭自然!作文

【篇十一:昆虫记读后感】

四年级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因为不爱看而搁在书架许久。有一次姐姐说喜欢看《昆虫记》,我才想起我的《昆虫记》。于是,我便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法布尔自幼喜欢昆虫,长大后便开始研究昆虫,刻苦钻研后写下了这本《昆虫记》。这本书中讲了许多的昆虫故事:天牛、花金龟、白蝎自杀……法布尔不断的观察,不停的写作,他到了终年也不忘写作,那是他已经97岁了,眼睛也花了,十分令人可怜。

法布尔对昆虫的激情是久升不下的,他对一切自己喜欢的事物一直持之以恒,不放弃,最令人感动的是他在临终前说了一句感人肺腑的话:“我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多么平凡而又伟大的品质啊,一个人能在临终前说出这样的话,代表这个人临终前想做到的事自己认为没有做完。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样平凡的,我们要把平凡的一生用有趣的事情充实起来,不要让自己的一生平平凡凡无聊厌烦地度过。人的一生虽短暂,但我们要在短暂的一生中让自己快乐,把自己的一生用在自己喜欢的兴趣上,好好利用一生。

【篇十二:《昆虫记》读后感】

这个暑假,老师要求我们写五篇读后感,其中一篇是我最爱的书——《昆虫记》。

这本书时法布尔先生写的。说实话,一开始我认为他能写出这样的著作实在令人感到惊奇,因为他出生在撒·雷旺,那个贫穷的古老村落。但是,渐渐地我不在那么认为了——在我看过他的生平的时候。是的,他出生时并不伟大,但却成为了世界著名的昆虫学家。他通过观察昆虫,写下了《昆虫记》共11册。共活了91岁,就连他将沉睡于地下的时候,也有昆虫来送行。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产、甲虫、蟋蟀,等等。这实在是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向了文明时代。

从《昆虫记》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布尔十分喜爱昆虫,他简直和昆虫融为一体。有研究者说,法布尔就像一只昆虫那么生活和工作一生。没错,《昆虫记》不仅仅有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的精神。如果没有法布尔,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

3000字读后感篇9

我一直以来对中国的辉煌灿烂的历史很感兴趣,通过国史纲要这门课我对中国历史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为了满足我个人在这方面的需求我读了《国史纲要》这本书,下面我来总结一下读这本书的感受:

当我开始读这本书我发现《中国史纲》这本书确实很形象地描写了当代历史,更进一步地通过经济、文化、制度等几个方面来写,我后来才了解这本书本来是作为高中及小学历史教科书而写,但遗憾地是其中只有上古篇完成,就作为一本教科书来说这是一本很好的书。而且我发现老师上课内容有些观点及史实也来自于《中国史纲》,所以这本书很重要,也很有用。说起《国史纲要》,便不得不说钱穆,以及当时的背景。1937年抗日爆发,钱穆仓促地从北平逃离至西南大后方,教学多年来的大量教材悉数失散,时中国面临国家存亡时节,钱穆有感于中国国运飘渺,尽管他本身相信抗战中国会赢得胜利,但也对中国的命运抱持最坏的打算。钱穆在云南乡下的偏僻之处,写下国史大纲,他是抱着中国人写中国最后一本史书的心情而著,盼若中国不幸败战覆亡,至少留给后人一本中国史书,让后人知道中国的历史及文明成就,激励后人复兴中国之心。

钱穆先生对历史的温情、敬佩与冷静无一不在本书中有所体现。钱穆先生没有讲一些历史上官场的尔虞我诈方面的内容,没有披露意识形态的桎梏,没有帝王将相的奇闻轶事浮于纸上,而是重点讲解了中国文化方面的发展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自己精辟的见解,同时他又不忘提醒后人如何对待和研究中国历史。从夏商周文明的探索,至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文化的繁荣,到秦朝一统天下建立封建专制帝国影响,到唐朝外交、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兴等等下来,贯穿整个历史的主线是文化。对于历史的更多的是敬意与冷静,而不是偏激与失之偏颇。如今事实是强势的西方文化盛行,国人数典忘祖,对自己古代灿烂的文化与优良传统的不自信,认为外国的才是好的,才是值得学习的,我们的本土文化受到了很不公正的待遇。可是在书中钱穆先生铿锵有力的表达了对中国文化无比的肯定及自信。这点让我敬佩不已。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四大文明中唯一流传下来的古文明,需要保护更需要继承和发展。认可并理解我们的历史,对我们的历史文明抱有崇高的敬意,会增强我们的民族自豪感,这种民族的凝聚力,会让我们走得更快更好。大多数人在一些枯燥乏味的历史教科书的“熏陶”,熟知不少无用的典故,却对其民族的精髓与意义懵无所知,这犹如空呼爱国。此其为爱,仅当于一种商业之爱。如农人之爱其牛.....爱国是要有基础的,不知其源,怎知其性,不知其性,何谈爱国;知其原方能爱其本,不懂我国历史怎么能全心全意的为这个国家奉献?历史的意义在于知道我们国家的精神,学习民族的气质,正是这种内在精神与气质,支撑着我们的历史延绵不绝,历史是一个国家的骨架,后人如若不知,谁来继续这个庞大构架的扩充?我们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核心,就是独特。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民族的精神与气质。这就是我们研究历史的现实意义。所以说历史并非毫无价值。相反,历史的价值是普世的。

《国史大纲》前言里指出了研究历史的意义。很多时候我们在说为什么要学历史的时候,都会说这么一句话:以史为鉴。问题是鉴个什么呢?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后记里说,已史为鉴是不可能的,历史总在不断的重复不断的上演,该发生的一千年前会发生,一千年后还会发生,该犯的错误还是会犯。《国史大纲》前言里说,一个国家的国民,尤其是知识线在水平线上的国民,对本国过去的历史,应该抱有一种温情与敬意,不妄自菲薄,不狂妄自大.。这样的人多了,对自己民族文化理解更深入,国家才有向前发展的希望。评判历史人物或历史朝代之所作所为不仅要站在现代的高度去俯瞰全貌,而且要走进当时的环境中去体察其目的、背景。有可能以现代标准谓之野蛮的行为,在当时是进步是科学是有效的。秦皇汉武历来是争议极大的两个帝王。其实争议双方都有道理,暴君也好伟人也罢,因为彼此观察角度不同。我以为如果以秦汉背景分析以后世之影响力去考核,秦皇汉武都是伟大的皇帝。比如始皇帝刑法苛严,然背景是大乱之后的一统,“乱世宜用重典”,不严如何凝聚天下?何况苛严是有法可依,并非任意妄为。当然重典也应有度,只是这个“度”两千年后无法精确计算。若以现代法律衡量,秦皇汉武枪毙一百次都不够,最符合标准的不是袁世凯就是伪皇帝溥仪,如此岂不荒唐?再比如修秦陵、建长城,难道劳工们仅仅是被武力逼迫不得已而为之吗?若如此,其工程质量可想而知,然结果却是千年不朽。民工的责任心何来?关于秦暴政的来源多为汉代史家所载,如同清否定明一样,我们不能否认汉代史家们有偏公允的可能。

钱老提到了历史资料和历史知识两个概念,使我恍然大悟,我一直以来所谓的喜欢历史原来只是喜欢历史资料,因为这样能显得自己很博学,在目前史学教育极度欠缺的情形下比较能吸引人眼球,现在想想简直是亵渎了历史,可以说我以前对于历史是急功近利的。其实一开始没想到这是本教科书,一直以来想看久远年代的史书,潜意识里觉得只有这样才陪得上“历史“二字,可是钱老这本书虽是教科书,但其服务于政治的意味不浓,其根本思想乃对于历史的思考和反思,探究中国是如何兴盛起来,又是如何沦落到如今这种地步,钱老期望在这种反思中寻求拯救当下中国的方法及思想。

本书的引论部分详尽地阐述了钱老的历史观,看后受益匪浅。本书成书于中华民族历史上最黑暗最艰苦的时代,凝聚了作者对于本民族的强烈热爱以及对于当下的社会深刻思考,当时史学界出现了三个派别,传统、革新、科学,作者认为时下的历史俨然成为政治的宣传工具,例如,书中写到:“革新派“主张“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年,皆专制黑暗政体之历史也”,又曰:“二十四史乃帝王之家谱”,他们眼中的中国历史皆以“专制黑暗”一语抹杀“,他们把当下之病症,一切归罪于两千年来之专制。显然这是种很偏激的思想。然清帝退位,并没有带来他们所期望的改变,他们又把矛头指向文化,曰:“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年,思想停滞无进步,而一切事态,因亦相随停滞不进”、“两千年来思想,皆为孔学所掩弊”。而同时也有极力推崇古代思想的思想。由此可见,当时的史学完全沦落为政治的工具,这是作者所不愿看见的,我们对于自己历史要分清什么是糟粕什么是精华,而后择而取之。

看到南北朝后我就开始看近代史部分了,我觉得目前官方的近代史教材都是经过过多的处理过的,我们都希望知道真实的历史,我们认为这是每一个中华民族子孙所享有的了解我们民族过去发生了什么事的权利。钱老生活在那个年代,又以其高度严谨负责的态度撰写的这本书,应该有很高的真实度。

对比一下现行历史教材的基本体例,区别还是很大的。一是用词概念。钱穆沿袭的都是传统史家的词汇——党争、王霸、民变、流寇……这些在今日教材的话语体系里或已不用,或者变为农民起义,泾渭分明。二是基本立场。钱穆分析北宋军事积弱,包括幽云屏障之失、内政不振、武备朽钝、兵制欠当、地方无权等等。相比而言,钱穆至少部分地接受当时的进步观念,认为革命整体是合理的,虽然仍旧视大多数民变为灾难。而现行教材几乎是死守“人民必革命进步”的思维定势雷池不敢稍动。而很显然地,要成为“有知识之国民”,绝不应该满足于信守那些不许讲道理、“不容置疑”的定见。除这两点外,在民族观念、政治局面传承流变等方面,钱穆的观点也与现行教材不同,因为教材是以政治观点为纲组织史实,而钱穆以历史观点为纲,虽然都是“信念决定论点”,然而政治观点显然要比个人化的历史观点僵硬,所以现行教材与这部六十多年前的教材相比,也要僵硬、枯索一些。

《国史大纲》的作用主要是思想层面的,其主旨“则在发现其相互影响,及先后之演变发展,以作国人如何应付现时代之种种事变作根据之借鉴”。这说明作者的主要意图是记述历史以对时事及后世造成影响。钱穆先生写《国史大纲》可谓用心良苦,他通过这本书表达了自己对国家和民族的信心和希望。

那么我们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去看本国历史呢?先生说要怀有一种温情与敬意,不会对本国历史抱一种偏激的虚无主义,即视本国已往历史为无一点有价值,亦无一处足以使彼满意。历史总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不可能是一无是处的,鉴古而知今,历史总能带给我们温情。亦不会感到现在我们是站在已往历史最高之顶点,而将我们当身种种罪恶与弱点,一切诿卸于古人,此乃一种似是而非之文化自谴,前人不知后事,只是各行其是,焉能以己之过而责之于前人之身?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带着温情与敬意,带着能够鉴古而知今的心态去学习本国历史,才能学以致用,才能报效祖国

简单的举个例子,官方历史教科书中,打着“扶清灭洋"口号的义和团,是以一个正面角色出现的,讲他们如何爱国,而没有提到他们的愚昧和残忍,而本书有较为详实的阐述。不过我要说明一点,知道历史是一方面,如何看待又是一方面,我们知道了义和团的残忍就可以了,毕竟在列强野蛮入侵我们的时候,给我们造成了无法估量的伤害,对他们的任何残忍都是应该的,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那段令人心痛的历史,我们要以此时时勉励自己,努力让祖国富强,让中华民族迄立于世界的东方!

读这本书以后我收获很大,对于中国古代历史得到了深刻知识,满足了我个人在这方面的需求,由于时间关系虽然我没完整地读完这本书但我了解还是比较深刻,通过读这本书我对中国古代历史的兴趣更加提高了,具有魅力的中国古代历史浮现了在我眼前,虽然是过去但值得研究...

3000字读后感篇10

霍尔顿·考菲尔德同学对自己一段生活经历的自叙。直白粗俗,无所顾忌,顽劣放纵……但这似乎算不得是种叛逆,而是一个真实的诚恳的自我。

讨厌同学阿克莱肮脏粗俗,斯特拉的来塔有钱自恋好色,形形色色的假模假式的人……

他喜欢戴着耀眼的红色鸭舌帽,从前转到后,从后转到前,擅长信口开河,喜欢夸张,喜欢骂骂咧咧的叫嚷他妈的混账和杂种……

喜欢喝威士忌加苏打水,却因为未成年常常换成可口可乐,想做一名悬崖边上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一直想知道中央公园的鸭子在冬天究竟去了哪里……为人放荡不羁,却还是对琴这个姑娘抱有一种纯洁的感情,对聪明可爱的小妹妹菲比充满温情,兄妹情深。

我揣摩这世界过了几十几百年好像一直没有什么改变。亲情、爱情、性、贪婪、自由、虚伪、自负、学校、课程、公园、梦想……

故事很有美国特色,叙述了一段荒诞的美国青年生活,让我联想到前几天读的《晃晃悠悠》差不多是中国版的同样一种的青年的无聊的青春状态。古今中外都是类似的吧,我揣摩。

人只有在想到死的时候才清晰的知道自己最爱最牵挂的人是谁。

书中也提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

这结尾让我容易想起很多人来。

相比较美国文学而言我还是更喜欢欧洲的小说。

读读也好,虽然无甚共鸣,但这就是我对美国学生状态的印象。但诚恳的做自己就好。

摘录:

我看过不少古典作品,象《还乡》之类,很喜爱它们;我也看过不少战争小说和侦探故事,却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惜这样的书并不多。我倒不在乎打电话给这位伊萨克.迪纳逊。还有林.技德纳,不过DB告诉我说他已经死了。就拿毛姆著的《人类的枷锁》说吧。我去年夏天看了这本书。这是本挺不错的书,可你看了以后决不想打电话给毛姆。我说不出道理来。只是象他这样的人,我就是不愿打电话找他。我例宁可打电话找托马斯.哈代。我喜欢那个游苔莎.裴伊。

(如果毛姆还在的话,我倒是很想打电话给他,约他出来在卢森堡公园附近的咖啡馆喝个咖啡什么的……)

我下车进了潘恩车站,头一件事就是进电话间打电话。我很想跟什么人通通话。我把我的手提箱放在电话间门口,以便照看,可我进了里边,一时又想不起跟谁通话。我哥哥DB在好莱坞。我的小妹妹菲芘在九点左右就上床了——所以我不能打电话给她。我要是把她叫醒,她倒是不在乎,可问题在于接电话的不会是她,而是我的父母。所以这电话决不能打。接着我想到给琴.迦拉格的母亲挂个电话,打听一下琴的假期什么时候开始,可我又不怎么想打。再说时间也太晚了。我于是想到打电话给那位常常跟我在一起的女朋友萨丽.海斯,因为我知道她已放圣诞假了——她写了封又长又假的信给我,请我在圣诞前夕到她家去帮她修剪圣诞树——可我又怕她母亲来接电话。她母亲认识我母亲,我可以想象到她一接到电话,也就不怕摔断他妈的腿,马上急煎煎打电话去通知我母亲,说我已经到纽约了。再说,我也不怎么想跟老海斯太太通话。她有一次告诉萨丽说我太野。她说我太野,没有生活的目标。我于是又想起打电话给那个我在胡敦中学时的同学卡尔.路斯,可我不怎么喜欢他.所以我在电话间里呆了约莫二十分钟,却没打电话就走了出来,拿起我的手提箱,走向停出租汽车的地道,叫了辆汽车。

(你有没有过这种时候,手里拿着手机,想打给某个或某些人,思来想去却最终没有拨出去,累得满身疲倦……)

接着他和老萨丽开始聊起他们两个都认识的许多熟人来。这是你一辈子从来没听到过的最假模假式的谈话。他们以最快的速度不断想出一些地方来,然后再想出一些住在那地方的人,说出他们的名字。

(哈……经典谈话模式)

等到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我都快要呕出来了。—点不假。接着,等到下一幕戏演完的时候,他们之继续了他们那令人厌烦的混帐谈话,他们不断想出更多的地方,说出住在那地方的更多人的名字。最糟糕的是,那傻瓜蛋有那种假极了的名牌大学声音,就是那种换其疲倦、极其势利的声音。那声音听去简直象个女人。他竟毫不犹豫地来夹三,那杂种。戏演完后,我一时还以为他要坐进混帐的出租汽车跟我们一起走呢,因为他都跟着我们穿过了约莫两条街,不过他还得跟一嘟噜伪君子碰头喝鸡尾酒去,他说。我都想象得出他们怎样全都坐在一个酒吧里,穿着格子衬衫,用那种疲倦的、势利的声音批评着戏、书和女人。他们真让我差点儿笑死,那班家伙。

“瞧”我说。“我想起了这么个主意。我在格林威治村有个熟人咱们可以借他的汽车用一两个星期。他过去跟我在一个学校念书到现在还欠我十块钱没还。咱们可以在明天早上乘汽车到马萨诺塞和见蒙特兜一圈你瞧。那儿的风景美丽极了。一点不假。”我越想越兴奋不由得伸手过去握住了老萨丽一只混账的手。我真是个混帐傻瓜蛋。“不开玩笑”我说。“我约莫有一百八十块钱存在银行里。早晨银行一开门我就可以把钱取出来然后我就去向那家伙借汽车。不开玩笑。咱们可以住在林中小屋里直到咱们的钱用完为止。等到钱用完了我可以在哪儿找个工作做咱们可以在溪边什么地方住着。过些日子咱们还可以结婚。

到冬天我可以亲自出去打柴。老天爷我们能过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说吧!你看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劳驾啦!”

“你怎么可以干这样的事呢”老萨丽说听她的口气真好象憋着一肚子气。

“干吗不可以?干吗不可以?”

“别冲着我呦喝劳驾啦”她说。她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因为我压根儿没冲着她呦喝。

“你说干吗不可以?干吗不?”

“因为你不可以就是这么回事。第一咱们两个简直还都是孩子。再说你可曾想过万一你把钱花光了可又找不到工作那时你怎么办?咱们都会话话饿死。这简直是异想天开连一点——“一点不是异想天开我能找到工作。别为这担心。你不必为这担心。怎么啦?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要是不愿意去就说出来好了。”

“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完全不是这个问题”老萨丽说。我开始有点儿恨她了嗯。“咱们有的是时间干这一类事——所有这一类事。我是说在你进大学以后以及咱俩真打算结婚的话。咱们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还只是——”“不不会的。不会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去。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说。我心里又沮丧得要命了。

“什么?”她说。“我听不清你的话。一会儿你朝着我呦喝一会儿又——”“我说不在我进大学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好地方可以去了。你仔细听着。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们得拿着手提箱之类的玩艺儿乘电梯下楼。我们得打电话给每个人跟他们道别还得从旅馆里寄明信片给他们。我得去坐办公室挣许许多多钱乘出租汽车或者梅迪逊路上的公共汽车去上班看报纸天天打桥牌上电影院看许许多多混帐的短片、广告和新闻片。新闻片我的老天爷。老是什么混帐的赛马啦哪个太大小姐给一健船行下水礼啦还有一只黑猩猩穿着裤子骑混帐的自行车啦。到那时候情况就根本不会一样了。你只是一点不明白我的意思。”

“也许我不明白!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老萨丽说。这时我们都成了冤家对头啦。你看得出跟她好好谈会儿心简直是浪费时间。我真他妈的懊悔自己不该跟她谈起心来。

(正如拉里对未婚妻规划未来的场景,很多时候都有那么一个少年,有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设想,也总有那么一个姑娘,喜欢有保障的现实和更实际的明天。如果有那么个男孩像这样或拉里那个对我勾画起这样的未来,我或许会拉起他高兴地奔向理想,我是说如果有的话,因为我也喜欢做这样的梦。)

姑娘们的问题是,她们要喜欢什么人,不管他是个多下流的杂种,她们总要说他有自卑感,要是她们不喜欢他,那么不管他是个多好的家伙,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们都会说他自高自大。连聪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得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相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一个不成熟男子地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想总有一天,”他说,“你得找出你想要去的地方。随后你非开步走去不可。不过你最好马上开步走。你决不能再浪费一分钟时间了。尤其是你。”

“好吧——所有的文孙先生。你一旦经受了所有的文孙先生的考验,你就可以学到越来越多的知识——那是说,只要你想学,肯学,有耐心学——你就可以学到一些你最最心爱的知识。其中的一门知识就是,你将发现对人类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是第一个。在这方面你倒是一点也不孤独,你知道后一定会觉得兴奋,一定会受到鼓励。历史上有许许多多人都象你现在这样,在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过彷徨的时期。幸而,他们中间有几个将自己彷徨的经过记录下来了。你可以向他们学习——只要你愿意。正如你有朝一日如果有什么贡献,别人也可以向你学习。这真是个极妙的轮回安排。而且这不是教育。这是历史。这是诗。”

说到这里他停住了,从酒杯里喝了一大口酒,接着又往下说。嘿,他确确实实在兴头上。我很高兴自己没打算拦住他什么的。“我并不是想告诉你,”他说,“只有受过教育的和有学问的人才能够对这世界作出伟大的贡献。这样说当然不对。不过我的确要说,受过教育的和有学问的人如果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不幸的是,这样的情况并不多——他们留给后世的记录比起那般光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的人来,确实要宝贵得多。他们表达自己的思想更清楚,他们通常还有热情把自己的思想贯彻到底。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他们十有九个要比那种没有学问的思想家谦恭得多。你是不是在听我的话哪?”

许多人,特别是他们请来的那个精神分析家,不住地问我明年九月我回学校念书的时候是不是打算好好用功了。在我看来,这话问得真是傻透了。

我是说不到你开始做的时候,你怎么知道自己打算怎样做?回答是,你没法知道。我倒是打算用功来着,可我怎么知道呢?我可以发誓说这话问得很傻。

我真他妈的不知怎么说好。老实说,我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看法。我很抱歉我竟跟这许多人谈起这事。我只知道我很想念我所谈到的每一个人。甚至老斯特拉德莱塔和阿克莱,比方说。我觉得我甚至也想念那个混帐毛里斯哩。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3000字读后感篇11

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代价巨大的社会实验,中国人终于懂得了一个真理:未来的陷阱原来不是过去,倒是对过去的不屑一顾。就是说,为了走向未来,需要的不是同过去的一切彻底绝裂,甚至将过去彻底砸烂;而应该妥善地利用过去,在过去这块既定的地基上构筑未来大厦。如果眼高于顶,只愿在白纸上描绘未来,那么,所走向的绝不会是真正的未来,而只能是过去的某些最糟糕的角落。

这里所要讨论的“过去”,当然不是纯时间的范畴。在社会、文化的意义上,过去主要指的是传统,即那个在已往的历史中形成的、铸造了过去、诞生了现在、孕育着未来的民族精神及其表现。

一个民族的传统无疑与其文化密不可分。离开了文化,无从寻觅和捉摸什么传统;没有了传统,也不成其为民族的文化。于是在许多著作中、文章中、报告中乃至政策性的文件中,常常看到“文化传统”、“传统文化”的字样。惹人麻烦的是,这些概念,往往交叉使用,内容含糊;特别是当着那些著作等等向读者提出任务,要大家来批判、继承、发扬或弘扬传统的时候,更有无所适从、无可施技之感。因为,至少从字面上看来,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并不一样;如果进而追究内容,则差别之大,几乎可以跟蜜蜂和蜂蜜的差别媲美。

传统文化传统文化的全称大概是传统的文化(Traditionalculture),落脚在文化,对应于当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谓。其内容当为历代存在过的种种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例如说民族服饰、生活习俗、古典诗文、忠孝观念之类;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文化遗产。

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有过去时代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祖先,带有自己民族的色彩。文化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在传统文化身上表现得最为鲜明。

各传统文化在其各自发生的当时,本系应运而生的,因而在历史上都起过积极作用。及至事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与形式;或者抱残守阙,固化为明日的黄花和垢土。也有的播迁他邦,重振雄风,礼失而之野;也有的生不逢辰,昙花一现,未老而先夭。但是,不管怎样,不管它们内容的深浅,作用的大小,时间的久暂,空间的广狭,只要它们存在过,它们便都是传统文化。

凡是存在过的,都曾经是合理的;分别在于理之正逆。凡是存在过的,都有其影响;问题在于影响的大校因此,对后人来说,就有一个对传统文化进行分析批判的任务,以明辨其时代风貌,以确认其历史地位,以受拒其余风遗响。在我国,所谓的发掘抢救、整理清厘、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等等那一套办法和方针,都是针对传统文化而言的;所有的吃人的礼教、东方的智慧等等一大摞贬褒不一的议论,也多是围绕着传统文化而发。对此大家耳熟能详,无待赘述。现在需要仔细讨论的是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文化传统的全称大概是文化的传统(Culturaltradition),落脚在传统。

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不同,它不具有形的实体,不可抚摩,仿佛无所在;但它却无所不在,既在一切传统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现实文化之中,而且还在你我的灵魂之中。如愿套用一下古老的说法,可以说,文化传统是形而上的道,传统文化是形而下的器;道在器中,器不离道。

文化传统是不死的民族魂。它产生于民族的历代生活,成长于民族的重复实践,形成为民族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简单说来,文化传统就是民族精神。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共同生活、共同语言,从而也就有它们共同的意识和无意识,或者叫共同心理状态。民族的每个成员,正是在这种共同生活中诞生、成长,通过这种语言来认识世界、体验生活、形成意识、表达愿望的。因而,生活对于他们就是一片园地,语言对于他们便是一种工具,大凡在这种生活里不存在的现象和愿望,由这种生活导不出的方式和方法,为这种语言未曾表达过的意念,用这种语言无法道出来的思想,自不会形成为这一民族的共同心理;纵或民族的某个或某些成员有时会酿出某些独特的心理,也往往由于禁忌、孤立等社会力量的威慑,不是迅速销声匿迹,便是陷于孤芳自赏,而很难挤进民族的共同圈子里去;除非有了变化着的共同生活作后盾。唯有那些为这一民族生活所孕育、所熟悉、所崇尚的心理,始能时刻得到鼓励和提倡,包括社会的推崇和个人的响往,而互相激荡,其道大行,成为巨大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力量。这样,日积月累,暑往寒来,文化传统于是乎形成。

所以,一般说来,文化传统是一种惰性力量。它范围着人们的思维方法,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习俗,控制着人们的情感抒发,左右着人们的审美趣味,规定着人们的价值取向,悬置着人们的终极关怀(灵魂归宿)。个人的意志自由,在这里没有多少绝对意义,正象肉体超不出皮肤一样,个人意志超不出文化传统之外。但也正因如此,文化传统便成了一种无声的指令,凝聚的力量,集团的象征。没有文化传统,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民族能够如何得存在,一个社会能够如何不涣散,一个国家能够如何不崩解。

当然这并非说文化传统是不变的。因为时间在前进,生活在交替,经验在累积,知识在更新,传统中某些成份会变得无所可用而逐渐淡化以至衰亡;生活中某些新的因素会慢慢积淀、并经过筛选整合而成为传统的新成份。但是必须注意,文化传统的变化无论如何总是缓慢的、渐进的,不会发生一蹴而就的奇迹;虽在社会急剧变幻的革命时期也是如此。

当然这也并非说文化传统不会接受外部世界的影响,以变化自己的内容。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只要存在,便可能有接触;只要有接触,便有交流;只要有交流,便有变化。但是,从接触到交流到变化,中间有着一系列复杂的过程。大体说来,两种不同文化(带着自己的文化传统)由于婚媾、交通、贸易、扩张、侵略等原因而接触而互播时,起先往往互相惊奇,彼此观望;尔后则互相攻讦,彼此拒斥;最后乃互相学习,彼此交流。而学习所娶交流所得,仍待经过自己文化传统这个“有机体”的咀嚼、消化和吸收,或者叫做整合,才会加入为传统的一个新成份,带来传统的变化。这时候,反观其与原型的同异,虽未必面目全非,常难免橘枳之感。这是历史和现实所已反复证明了并仍在证明着的。

不同的民族拥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其不同程度视生活的差异程度和发展阶段而定。不同文化传统之间可以进行比较,但很难作出绝对的价值判断;因为每个传统对于自己民族来说,都是自如的,因而也是合适的;不同民族之间,并无一个绝对标准,所谓的人类标准。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者将自己的传统吹嘘为人类的,强迫或诱使别人接受,是没有根据的,也难以奏效;除去证明他自己的无知或狂妄。民族内部某些成员鼓动大家效法外族传统,民族领袖规定人民遵循外族传统,都只能停留在宣传上或法令上,而难以深入人心;除非生活已经变化得有了接受的土壤。

就一个民族自己的文化传统来说,当然可以自我评价,一分为三,剖分出哪些成份为优,哪些成份为劣,哪些不优不劣。但这种剖分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且要借助于时代推出的新生活和新认识,以作为标准;否则,将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于自己的时代来说,既然形成而为传统,就有它的必要性。“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历史上有所谓文化危机、精神危机、信仰危机时代,那是说文化传统发生了问题。究其原因,或由于强烈的政治震撼,或由于深刻的社会变革,或由于风靡的文化干扰。其来源,主要来自共同体的内部;外部的刺激有时也起很大作用。危机的消除,有待于传统的重振和重组,任何武力的、政法的、经济的、宗教的强制措施最终都是无效的。而所谓重振和重组,绝不是全面复旧,无视政治、社会、文化上的新局面;也不是作茧自缚,排拒一切驰入舶来的新东西。这时需要的是冷静分析,分析传统中哪些成份变得无理了,现实中哪些因素是合理的。抛弃不合理的,传统方不致一足落网而全身受缚;接受合理的,传统始得与现实相安于无事。这叫做“一切合理的,都应该成为现实的。”(恩格斯)是否有不受时代生活的局限、不被民族性格所约束的成份,存在于某个或某些文化传统之中呢?就是说,在文化传统中,有无超越历史超越民族的成份,非时代性非民族性的成份,或人类性的成份呢?应该承认,这种成份是有的。因为作为动物的人类,彼此是相同的;作为人性的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样式也大体相似。因而,不同的人群在各自圈子里形成的传统,必然要有相同和相似的成份。这些成份,或适用于全人类,或适用于全历史,而成为民族传统中的超民族超历史者。这是不难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超越的成份,正以其超越,而失去了个性,不能成为民族性格的标志、时代精神的象征。真正代表各民族文化传统的,恰恰是那些专属于该民族、使其得以同它民族区别开来的那些基本成份;真正代表时代面貌的,恰恰是那些为该时代所专有、使其得以同它时代区别开来的那些特殊成份。超越成份的存在,是不同民族能以相互理解的根据,不同时代得以前后传承的基因。但民族之间要想真正理解,必须去理解那些不易理解、为各民族精神所独具的基本成份。所谓民族文化交流,所谓民族互相学习,都是就这些成份而言。

3000字读后感篇12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的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值得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

凡是写《荆棘鸟》有关的文章,都不可避免的要引用这一段,我也不能免俗。含着泪水,带着微笑,心中暗流涌动。我无以言表我对它的爱,我想让自己化成清泉一滴,融入它的小河,静静流去,一去不回……

这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大凡经典之作,都不能逃离被诅咒的厄运。悲情,会激发人类最深沉的共鸣!拉尔夫,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终极目标的人,不能谈情说爱,不能儿女情长,事实上,在他二十七岁的生命里,他以为可以做到,确实他也做到了。直到九岁的梅吉出现。他像长辈一样的宠爱着她,陪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终究,梅吉长大了,拉尔夫惶恐地发现梅吉已经成为美丽的少女,而爱的种子早已深深的埋在两人的心中。梅吉对拉尔夫的爱正如拉尔夫对她的爱,但是,这注定是悲剧。拉尔夫没有停息追逐大主教的步伐,他离开了,选择了他认为最重要的。梅吉万分痛苦,在对拉尔夫的深深思念中,选择了一位和拉尔夫长相神似的年轻人,一心一意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但他的丈夫一意追逐钱财,也远离了她。在梅吉快要崩溃的时候,拉尔夫又出现了,他违背了誓言,在岛上和梅吉真正的拥有了彼此。第二天拉尔夫离去,梅吉发现自己有了拉尔夫的孩子,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她认为自己从上帝那里偷来了拉尔夫的一部分。时光逝去,拉尔夫的儿子戴恩逐渐成长,他完整的继承了父亲所有的美好,英俊,智慧,但最为讽刺的是,冥冥之中,他注定自己要追随上帝的步伐,献身与于宗教。梅吉感到深深的无奈,她认为这是上帝要拿回她偷走的东西,她说,上帝赢了。一次意外,戴恩溺水身亡……围绕着这根主线,梅吉一家几代人的命运交错,感情缠绕,在作者行云流水般的语句里步步道来……

人物性格鲜明,展示的场景宏大,历史地理,移民,故土,自然,幸福……《荆棘鸟》揭示的早已不是爱情的范畴,它揭示了人生的艰难,讴歌了生命的勇气,阐明了人生需要刺痛心脏的疼痛,流出殷红的鲜血,才能唱出生命的最强音。当然,我也感受到了作者在刻画人物特征时缺乏的全面公正性。比如对于菲的描写,不悲不喜,荣辱不惊,虽然作者力图构造的是一个默默承受命运而又努力持家的女子,但我看来未免过于单一。还有伊丝婷的叛逆,以及卢克在婚前婚后的截然不同,都让我感到了一种极端的不怅然。最后对于戴恩的结局设定,因为她是梅西从上帝那里偷来的,那戴恩就一定回归于上帝吗?这难道必须彰显上帝无所不能的力量吗?这些处理,都让我感到遗憾。

在阅读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立刻想到了《飘》,又被译为《乱世佳人》,因为无论从文笔上还是内容上,二者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一,都是以爱情为主线。《飘》讲的是郝思嘉为追求自己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希礼,而无视瑞得对自己多年来的苦心付出,待到最后觉悟时,为时已晚。女主都有心仪的对象而求不得,一个是上帝的代表,一个是自己虚幻勾勒出的圣人。

第二,书中都涉及了战争场景。《荆棘鸟》描述的是二战对澳大利亚以及世界各地的影响,死亡,疾病,贫穷,而《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为背景,也涉及到社会变迁及战后人们遭遇的后遗症。

第三,女主人公都才貌双全,机智勇敢,在家乡遭受天灾,国家经历磨难时,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用女性柔弱的双手撑起家人的一片天空,无怨无悔。更有趣的是,她们都有一位血统高贵举止优雅的母亲,还有一位粗俗狂放却又努力善良的父亲。

第四,作者都善于描写人物外貌特征,刻画人物细致的心理活动。我喜欢观看作者呈现出来的整个时代的面貌,尤其小细节的描写,比如人物的服装装饰,饮食习惯,都会让我无限想象这个时代的整体面貌。这或许是由于两位作者都是女性,能通过女性的慧眼来捕捉男人无法注意的细节。

两部小说有诸多不同。《飘》里的郝思嘉更加立体,更加能彰显人类的多面性,自私,贪婪,但又坚强,善良,人性中的善与恶参半交织,倒更像是我们自己内心真实的写照。但梅吉就脆弱的多,屈从于命运,虽然最后也得到过拉尔夫,但她就像小花一样无法挣脱风雨的袭击,摆脱自己的命运。所以在两部小说里,对待宗教的态度也显露无疑。郝思嘉,其实也就是作者,希望上帝与自己同在的时候,也希望自己也能改变上帝,而梅吉的隐忍,可能更多的是作者对待上帝虔诚的信仰。

另一个不同,《飘》的语言描写更加频繁,这对于爱看热闹的我是一种福利,言语可以更直接的表达感情。而《荆棘鸟》的语言要严肃的多,让我感受到心灵的洗礼。

总之,两部巨作都会使我情迷,不能自已。我一直喜欢外国小说,就是因为她们语言充满了智慧,发人深思,震慑灵魂。反之,中国古代小说就逊色的多。当然,我先要排除掉唐诗宋词。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化最伟大的代表和结晶,她的美无与伦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但是于小说这一块,我就不是那么太喜欢。比如《聊斋志异》,比如《三言》,比如《阅微草堂笔记》,再比如这几天一直翻阅的《三侠五义》。这些故事都是独立的,个体的,没有一定的完整性。每个故事情节大同小异,而且都充斥着浓浓的鬼神色彩。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虽然也属于中国劳苦人人民的信仰,但是于西方的上帝不同,不同于上帝是在人们心中,进行道德的约束,而中国的这些小说里,菩萨也好,鬼怪也罢,已经是成为客观存在,直接参与到人类的行为生活里,这一点是比较可笑的。或许这就是封建文化对人们深深奴役的结果,因为底层人民无法反抗,所以借助第二世界外力来规则现实生活,满足自己的愿望。简言之,就是想要得到美好,你就得不停的做梦!

另一个读外国著作对我比较震撼的事情就是女性的地位。在中国的五千年文化里,体现出来的是社会对女性的个性的压抑和迫害。女人地位低下,不得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尤其是结婚后更要对丈夫马首是瞻,百依百顺。什么三纲五常什么贞节牌坊,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属品,也是整个社会的装饰与祭品。但看外国文学,觉得很爽。比如说《飘》里的郝思嘉为了生存嫁了三次,丈夫死后,但周围的人并不会以此来说事,比如说梅吉也和卢克婚姻不幸选择回到娘家,受到母亲和弟弟们的热烈欢迎,在中国,这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我注意到法国作品里,在上流社会里,一个贵妇拥有几个情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怪不得法国为浪漫的国家。从中我们可以窥见西方的观念是开放的,所以它的经济也是开放的。在中国唐朝之时,女子服饰也较为开放,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经济也应该是开放的,符合潮流且与国际接轨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是我从中外作品中得到的一点启示。

再有,中国的文字与绘画总是成一体的。中国文字言简意赅,寥寥几句,画龙点睛,而国外不缺的是对情与景大面积的铺张叙述。如同中国水墨画重在意境,神似,而西方油彩注重细节,给人的感觉是热烈的直观的。

另外,我想到了信仰。中国几千年,有佛教道教,主流思想应该是儒家思想,教派应该是佛教。每一门派别,应该都是引导人们行善的。但是现在,我们现代人信仰严重缺失,我们不信天不信地,只信钱。反观国外,基本上每个人一出生就注定要有所信仰,信上帝,信耶稣,在他们心中形成社会行为的道德底线。人,应该有所畏惧,才会有敬畏大众之心,我,很迷茫,当我的一腔热情不知交给谁才好。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有信仰的民族是有凝聚力的,我想,终会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信仰。

似乎扯远了,再来说说《荆棘鸟》。我想,荆棘鸟,寓意着面临剧痛挑战的人生,但真的有一天,我碰到了我的拉尔夫时,我会像梅吉一样奋不顾身的去爱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当我们面临生活的重压时,我会迎难而上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生活里,我们会取舍,应该学会取舍。远处是人生,近处才是风景。我们需要努力,但也不要忘记身边的快乐,在简单快乐中徐徐前进,这或许是折中的方法。

总之,看完小说,感慨万分,真真是觉得自己能力有限,表达不及自己所想的万分之一,将来某一天,当我有更大的胸怀,更好的文字能力时,我一定会用我的时间,精力去研究中外文化的更多精髓。

用《荆棘鸟》的结尾来结尾:鸟儿胸前带着棘刺,他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它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它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刺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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