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轩处理结果

时间:2023-06-07 19:27:13 作者:文库大全 字数:1709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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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处理结果

读后感3000字

读后感3000字篇1

婚姻是一座围城,在外面的人想进去,在里面的人想出来。方鸿渐本是一位向往自由,玩世不恭留洋国外又略有才华的人,在邮船上的翩翩风度赢尽美人心,在朋友圈里言辞犀利尽获人嫉妒。但小说越看到后来越发现,原先的方鸿渐逐渐褪去,特别是与孙小姐结婚后,他变得脾气暴躁,内心狭隘,只会挖苦讽刺的人。像是吃水蜜桃,外表光鲜诱人,吃到最后发现里面是丑陋的核。那方鸿渐竟是怎样从一个光鲜的水蜜桃被层层剥开而只剩下一个核的呢?

方鸿渐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矛盾,留洋国外使他意识到自己作为个体的价值和追求自身个性发展的要求,他具有新时代青年追求自由的通性,但他本身又出身于封建大家庭,父亲是前清孝廉公,对封建制度下的规章习俗刻板地遵守,以父亲的威严和身份软硬兼施,无形之下给方鸿渐自由而个性的发展划下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就像方鸿渐第一次到北平念书,看人家一对对谈情说爱,好不眼红,于是就写信给老父亲请求他解除高中时候家里为他订下的婚约,方鸿渐写这信也不是图一时快意,而是“这样怨命,怨父亲,发了几天呆”突然醒悟后写下的。方鸿渐以为这信措词凄婉,打得动铁石心肠,谁料老父亲也不是一般人物,造就料到他“托词悲秋,实则怀春”要挟他说如果他仍“执迷不悟,吾将停止寄款,命汝休学回家,明年与汝弟同时结婚”,一纸书信吓得方鸿渐急忙写信讨饶。可见方鸿渐身处在这个社会环境,这样的家庭的悲哀。于是造成了他既认真又玩世,既正直又脆弱的性格。

他放浪不羁,玩世不恭。在回国的邮船上遇到已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经不起人家的诱惑,“大庭广众之下借烟卷来接吻”,他心理上虽怪鲍小姐行为不检点,但也觉得兴奋,于是乎与鲍小姐甚是亲密,甚至发生了关系,但这时他对自己的感情还是很看重的,“方鸿渐把爱看的太尊贵和严重,不肯随便应用在女人身上;他只觉得自己要鲍小姐,并不爱她,所以这样支支吾吾。”方鸿渐对自己的已故的未婚妻不说爱,因为那是家里包办的,对鲍小姐也吝啬说爱,因为他实则只受她肉体的诱惑而全不是喜欢,可见方鸿渐是不轻易出卖自己感情的。

就算是面对才貌双全主动亲近的苏小姐,方鸿渐到最后也是断然拒绝。他自认为“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份,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但情人和女朋友是不同的,女朋友或是以婚嫁为目的的伴侣,而情人则更多是因两个人感情的契合,方鸿渐当然属于后者,因而无论是苏小姐怎样的种种殷勤,都没让方鸿渐放她在心上。说到苏小姐这样一位人物,既是刘杨博士,相貌端正,家里背景也不一般的人怎么方鸿渐却看不上眼倒觉得有些恐惧成为她的另一半呢?

对方鸿渐而言,苏小姐就像是一件艺术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自觉自己无论是学识上还是家庭背景上都不与苏小姐般配,苏小姐即使再温柔万分都是一个强势的存在,他对唐小姐说“你表姐是个又有头脑又有才学的女人,可是—我怎么说呢?有头脑有才学的女人是天生了教愚笨的男人向她倾倒的,因为他自己没有才学,他才把才学看的神秘,了不得,五体投地的爱慕,好比没有钱的穷小子对富翁的崇拜——”“女人有女人特别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了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沉淀渣滓。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这虽然可能是方鸿渐为安慰自己心爱的唐小姐而故意说得话,但都多少可以显现出方鸿渐的思想,他不热衷于苏小姐最大的原因不是相对于苏小姐的才学自己显得自卑,而是他更看重才学之外的东西,譬如纯真,就如唐小姐。这再次说明方鸿渐对待感情的认真,跟随自己的心意。

当然苏小姐也并非等闲之辈,不是只识诗书不食人间烟火,她不仅是全书中学历最高的,且是全书中最精明的女人。她为了获得自己的幸福诬陷自己的表妹唐小姐有一大帮子男朋友;又为了报复方鸿渐辜负了她的感情而活生生地拆散了他和唐小姐。在遭遇方鸿渐的拒绝后或是为了挽回颜面迅即与一个自己并不深知的曹元朗结婚,而曹元朗在学历与地位上都胜方鸿渐一筹,她似乎要用尽一切方法让方鸿渐明白失去自己是他的错,她不能得到的爱,方鸿渐也别想得到,仅是小女人心思。战后她的丈夫调任为物资管理员,她自己就托关系从上海到重庆运送私货,辛楣还告诉方鸿渐:“她刚才就劝我母亲快买外汇,我看女人全工于心计。”方鸿渐惊讶地说:“他不是女诗人么?白话诗还做不做?”俨然苏小姐婚后已不是那个痴迷于诗书的才气女子,浓妆艳抹的打扮更沾染上一股俗媚气。

在才学上,她要做最出色的;在钱财上,她也要做上流的;面对感情,她也一直是高高在上的态度,前面就有描述道“苏小姐理想的自己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伏膝地求爱”。面对爱恋自己已久的赵辛楣,在结婚后想当然地认为他会因为自己而终身不娶,还说要把辛楣给她的情信当着辛楣的面一封封的挑,挑她现在不能接受的还给辛楣,真是自恋至极,可笑不已。其实从苏小姐的人生经历来讲,她很容易会产生自恋的情结,家庭背景过于优越,自身才学又非常人能比,因而她会想当然地觉得人们会爱她,就像鸿渐对她并没有表示过多的亲密,可她却一直以为鸿渐是爱自己的,结果越陷越深。她面对鸿渐的拒绝受到的不仅是感情上的伤痛,更多的是自尊的打击和对自身神圣的侵犯,她不能忍受自己屈尊爱上的人竟然不爱自己而喜欢各方面都能不如自己的表妹,殊不知人的感情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各取所爱的自由,特别是面对像方鸿渐这样忠于自己情感的人。

真正的感情不是因为那个人身上的标签,而是由她自身的品性所散发出的迷人气息,这些品性可以是由她的背景,她的经历内化塑造而来,但绝不仅仅是那些标签本身。如果方鸿渐因为苏小姐是里昂大学博士而喜欢她,那他喜欢的不是苏小姐而只是里昂大学的博士学位;如果鸿渐因为苏小姐是政务院参事苏鸿业的女儿而喜欢苏小姐,那他喜欢的也不是苏小姐而只是她的家庭背景,就像方鸿渐说的“为什么可爱的女孩子全有父亲呢?她孤独的一个人可以藏匿在心里温存,拖泥带水地牵上父亲,叔父,兄弟之类,这女孩子就不伶俐洒脱,心里不便窝藏她了,她的可爱里也就搀和渣滓了。”于是,方鸿渐爱上了唐小姐唐晓芙。

唐晓芙没有苏小姐的才学但也不失聪明,没有苏小姐的心计却也很是率真,书里描绘她说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她不施粉黛,不烫发不画眉却独有她天生的清新韵味,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已是许多现代人所不敢做的了。不修饰自身说明她自然率性,坦白而不隐藏,她说“爸爸妈妈对我们姐妹们绝对信任,从不干涉,不鉴定我们的朋友”,正是在这样的环境在长大才造就了唐小姐不拘小节天真直白的性格。如果说苏小姐是自恋型人物,那么唐小姐是完美主义者了,当苏小姐知道方鸿渐的一切事后面对前来求爱的方鸿渐她说“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其实此时唐小姐也已经是爱上了方鸿渐的了,苏小姐当初爱鸿渐时即使是知道他与鲍小姐的一段情,也不揭穿,可是唐小姐不同,即使是爱,她也容不得自己爱的人有一点瑕疵,甚至不听鸿渐的解释将他赶出了家门。是直率呢,还是过于追求完美了。

其实每一个爱你的人都不会一生一世属于你,同样你爱的人也不会一辈子就是你的,要产生一段爱情既要两个人同时萌生出爱的情愫又要不失时机的表达,实则不容易,既然知道彼此此刻相爱为什么还要受前事的牵绊呢,我们不能苛责太多,或许这次失去的是一生中可靠的伴侣,他走出你的生命你却带着伤痕。

小说中最令我想不懂的是方鸿渐与孙小姐的婚事,方鸿渐真的喜欢孙小姐吗?不过就是几个一闪而过的为她嫉妒的念头,不过就是几个让他想要为她挺身而出的瞬间,这难道就是爱了?为什么方鸿渐甘愿这样不明不白草率的,几乎是怄气的结婚而之前却苦苦纠结于自己的真爱?这或许就是恋爱与婚姻的不同了。且不论孙小姐婚后是否与方鸿渐脾性相符,依婚前来看还是挺合适的,这就是最爱的未必是合适的,合适的未必是最爱的?而结婚所要找的就是合适的。

赵辛楣对鸿渐说过,孙小姐可是心深的人,既是有心计的人。结婚前孙小姐在鸿渐面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弱者,遇上什么困难都跑去请鸿渐帮忙打点,就是碰上感情事也一样询问一下鸿渐,但就像小说说的“订婚后,他渐渐发现她不但很有主见,而且主见很牢固。”于是婚后的方鸿渐处处与孙柔嘉争执,两人意见不合经常互相挖苦嘲讽,更因为当初结婚时鸿渐不加思考的态度让婚姻充满怀疑。方鸿渐出于同情和保护弱小得心态而“爱上”孙柔嘉,但却因孙柔嘉蛮横霸道的性格使自己婚后处处受到禁锢。方鸿渐经过这么多的折磨,他已经不是那个玩世不恭,风流倜傥的男子了,而变得满腹牢骚,为了生计为了感情而如行尸走肉一般,更不用谈什么诗赋文学了。之所以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这让我想到前不久看的一篇文章,里面说的是一个富二代女生爱上一个普通的男孩,当所有人都反对的时候只有她爸爸对她说:“你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如果一致,对方又是一个善良的男孩,就可以托付终身。”最后因为爸爸的成全成就了她们的爱情,婚后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孩子,夫妻俩感情浓郁,丈夫上班,妻子收集古布的书,开了一家咖啡馆,基本不靠家里。我想这才是理想的婚姻吧。常言道:道不同不同为谋,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互相促进,一起成长的过程,婚姻也是一样的,只有拥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婚后才会减少矛盾,幸福美满。书中的孙小姐虽然“千方百计”地嫁给了方鸿渐,但她始终是算漏了一点,鸿渐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自尊心强又正直不阿,与她的现实主义,卑躬屈就,唯恐得罪哪个人是不一样的,加上对于双方家庭的不了解,以致难以融入,婚后自然就争吵不断了。

小说中的方鸿渐一步一步越陷越深,越走越走不出困境,终究是什么禁锢了他呢?他又是为什么被禁锢了呢?

照说留洋国外回国应该是稀罕的人才,特别是在40年代,但为什么方鸿渐却屡屡找不到工作呢?原是他没有拿得出手的文凭,既不是某某大学的博士也名不见经传。有一个人遭遇与鸿渐相似却结果大为不同,就是同在三闾大学的韩学愈,他和鸿渐拿的都是假的文凭,所不同的是鸿渐只将它用来哄骗家里人不让他们失望,但“将来找事时,履历上绝不开这个学位”,韩学愈倒是靠这个文凭哄骗了校长做上了系主任,说到底就是鸿渐为人正直,托关系可以,但绝不坑蒙拐骗。

与赵辛楣相比,赵辛楣没有留洋经历,但每次鸿渐有什么工作都是他带携的,总结无非就是赵辛楣家庭背景好,有用不完的关系,就像当初从三闾大学辞职,说走就走刻不容缓,人家到了重庆后照样当上了不小的官。鸿渐出身于农村大乡绅家庭,战后受到掠夺和清理,财权皆无,加上自身留洋国外时间久,国内一个朋友也没有,大学同学聚会也叫不上他,倒是赵辛楣让孙小姐以家属身份带了过去。缺少文凭与人脉的鸿渐在中国社会寸步难行。

《围城》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作品,相信随着人生阅历的增长,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体会和感悟。

读后感3000字篇2

读完了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薄薄的书。

人的孤独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克服的办法一是创造,主动去改造自然,实现自我和外部世界直接的联通;另一个就是爱,分享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我和人群之间的联通。无论是创造还是爱,都是主动性的行为;所以弗洛姆提倡“创造性的人格”。

通俗地说,爱是给予而不是理解。爱确实是内心强大的表现。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会说,感情是弱者的感情,但是,过于脆弱的相互依靠的感情可能也无法真正健康而长久。我赞成说,一个懂得并且能够享受孤独的人——独处,而不求助于各种他者(包括人和物)的支持——才有着真正的去爱人的力量。真正的爱里,就应能够同时成就自己和他人。无论是一味索取的爱,还是按照自己的臆想一味给予并且认为对方需要的爱,都是不健康的。

弗洛姆也超多探讨了现代社会是否有利于爱的培养的问题,他认为,西方社会导致了爱的溃散;其主要论据在于,现代社会的组织方式带来了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被异化了。我赞同,在工业大革命之后,“物”在人类生活中享有了从未有过的地位,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崇拜;但是我不敢肯定,在现代社会之前,爱是普遍的,而现代社会的到来,带来了爱的溃散。可能确实现代对于人之间关系的抨击很多,从文学到哲学的各个方面,但是更加可能是由于人的信仰变化——从崇拜爱与美到崇拜物而贬低人——而造成的。我们甚至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之前,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我们对自己的心灵更加敏感或者麻木。所谓协作精神和相互体谅对于相处的作用,我想不只是现代会这么要求——人和人是不同的,相处之间摩擦就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同理心和让步就是必要的润滑剂,而非某个社会形态强加在于人身上的,只但是大众媒体会不会这样坦诚。

让步假设说,现代社会确实存在爱的溃散,这也不能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美德标准带来了这样的状况来概括。如果爱——博爱、母爱、*,能够给人带来愉悦,那么人就不会轻易放手它们,不会因为社会崇尚协作精神,就贸然提议说,我们放下相互之间的爱,用协作好处上的共生来替代吧。——人应对鱼和熊掌的第一反应,不会是,两者我该放下哪一个,而首先会是,我能不能同时占用两者。另外,如果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起意在于学会爱,获得幸福感,那么笼统而轻巧地把职责推于社会形态是一种既不负职责又无济于事的行为——我们大能够把时间花在一部电影一桶爆米花,而不是严肃的思考上。

但是,我们确实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形式,或者说工业化的进程,确实改变了人的很多习惯、特征;这样特征和习惯的改变可能最终改变了社会里爱的现状。

确实,现代社会里更多幸福感来源于消费——或者说,人的幸福感向来部分来自于消费,而在工业化之前,消费部分占有份额受到了消费品总量的限制,无法大幅扩张;而工业化带来了这样的可能性,于是人自然地转向这部分更加容易增长的幸福来源,从而构成了大众逐利的场面;而这样的状况有可能造成了大家对于精神层面替代性的忽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国际贸易里“福利恶化型”增长的状况会出现。

同时,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习性。弗洛姆在“爱的实践”里所提到了几种爱的基本要求:“自律”、“专注”、“耐心”、“极大的热情”(discipline,concentration,patience,passion)。但是现代社会的物质消费约束集确实不利于这些美德的培养,这些美德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远不如一两千年前。我们能够说,人性的的进化是缓慢的,远远慢于意识形态的演化,更加慢于生产力的提升——尤其是在生产力经历了指数甚至更快的增长之后。不可能指望植根于人性的意识形态迅速地能够适应生产力的提升,而同时持续了当初的种种坚韧不摧(或者至少在没有外界冲击状况下,表面的坚韧不摧)。因此,爱成为一种需要学习、时时注意的潜力——培养这样潜力之始,就是从努力靠近弗洛姆所提出的几项要求开始。

爱的艺术读后感

最近朋友推荐了一本弗洛姆所著的《爱的艺术》。我不敢以读懂爱的艺术自居,在那里仅是带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梳理一下爱的艺术。

一、爱的知识

在作者弗洛姆的眼中,对感情的定义是客观而全面的。客观是因为他对于爱的理解是贴合人性的,而全面则是他将爱放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考量。在书中无论是对爱的定义,还是对各种不同类型爱的阐释都更侧重于社会这个维度。在他的眼中感情能够解释为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人们对于给与得的认知。我认为基于社会的角度去分析感情是必要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活。爱是维持各种社会关系的纽带。从弗洛姆对个人到族群到国家到社会的进化这一过程的客观描述中,表述了人为什么需要爱。掌握爱的知识,人将更容易摆脱孤独、恐惧和自身的局限,到达完整和统一。

二、爱的给与得

弗洛姆说:“感情是一种用心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是人内心生长的东西,而不是被俘的情绪,一般来说能够用另一个说法表达,即感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如果你读过这本书,你会发现给与得充满弗洛姆关于爱的每一个观点。对给与得的关系的阐述,让我们区分天真的爱同成熟的爱的不同原则。正如弗洛姆所说:天真的爱遵循我爱,因为我被人爱(得先于给)的原则,成熟的爱遵循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给先于得)。天真的爱源于需求,成熟的爱是基于贡献。对于爱的给于对象的不同,弗洛姆带我们领略了不同种类的爱:之于众生的博爱,之于孩子的母爱,之于爱人的性爱,之于自己的自爱,以之于神明的神爱。

三、爱的实践

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想掌握这门艺术的人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是的,不明白什么是爱的人是苍白的,不明白如何去爱的人是盲目的。从社会的维度去解读爱的动力,是人们为了摆分离、脱孤独和恐惧,到达同社会或者说自然的一种统一性。这种动力是我们爱的勇气,但同时也是对自我认知的局限。弗洛姆说,爱是实践就是对客观的认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体验的确认。他来源于你的的情感体验,投射于你的思想,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和处理,这个东西变成了我们所认知的爱。体验需要客观的认识,投射需要理智的确认。

四、以爱之名

爱是一门艺术。它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撒下种子,爱是人的本能。但让我们感到悲哀的是,这种本能正在随着社会的更迭和时代的变迁渐渐的退化,与我们生命的本质渐行渐远。如果我们对自己及自己所生存的社会进行反思,就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道德和良性的社会关系正在以爱之名渐渐消融。爱变成了一个标签,变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爱是我们生命过程的体现,更是体验生命过程的通途。学习爱的知识,修炼爱的艺术,在爱的实践中我们能够摆脱人性和社会的局限是每一个人的必修课。我们爱,不是仅因为我们值得,更是因为以爱之名让一切完整。

爱的艺术读后感

读完了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薄薄的书。

人的孤独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克服的办法一是创造,主动去改造自然,实现自我和外部世界直接的联通;另一个就是爱,分享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我和人群之间的联通。无论是创造还是爱,都是主动性的行为;所以弗洛姆提倡“创造性的人格”。

通俗地说,爱是给予而不是理解。爱确实是内心强大的表现。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会说,感情是弱者的感情,但是,过于脆弱的相互依靠的感情可能也无法真正健康而长久。我赞成说,一个懂得并且能够享受孤独的人――独处,而不求助于各种他者(包括人和物)的支持――才有着真正的去爱人的力量。真正的爱里,就应能够同时成就自己和他人。无论是一味索取的爱,还是按照自己的臆想一味给予并且认为对方需要的爱,都是不健康的。

弗洛姆也超多探讨了现代社会是否有利于爱的培养的问题,他认为,西方社会导致了爱的溃散;其主要论据在于,现代社会的组织方式带来了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被异化了。我赞同,在工业大革命之后,“物”在人类生活中享有了从未有过的地位,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崇拜;但是我不敢肯定,在现代社会之前,爱是普遍的,而现代社会的到来,带来了爱的溃散。可能确实现代对于人之间关系的抨击很多,从文学到哲学的各个方面,但是更加可能是由于人的信仰变化――从崇拜爱与美到崇拜物而贬低人――而造成的。我们甚至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之前,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我们对自己的心灵更加敏感或者麻木。所谓协作精神和相互体谅对于相处的作用,我想不只是现代会这么要求――人和人是不同的,相处之间摩擦就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同理心和让步就是必要的润滑剂,而非某个社会形态强加在于人身上的,只但是大众媒体会不会这样坦诚。

让步假设说,现代社会确实存在爱的溃散,这也不能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美德标准带来了这样的状况来概括。如果爱――博爱、母爱、性爱,能够给人带来愉悦,那么人就不会轻易放手它们,不会因为社会崇尚协作精神,就贸然提议说,我们放下相互之间的爱,用协作好处上的共生来替代吧。――人应对鱼和熊掌的第一反应,不会是,两者我该放下哪一个,而首先会是,我能不能同时占用两者。另外,如果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起意在于学会爱,获得幸福感,那么笼统而轻巧地把职责推于社会形态是一种既不负职责又无济于事的行为――我们大能够把时间花在一部电影一桶爆米花,而不是严肃的思考上。

但是,我们确实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形式,或者说工业化的进程,确实改变了人的很多习惯、特征;这样特征和习惯的改变可能最终改变了社会里爱的现状。

确实,现代社会里更多幸福感来源于消费――或者说,人的幸福感向来部分来自于消费,而在工业化之前,消费部分占有份额受到了消费品总量的限制,无法大幅扩张;而工业化带来了这样的可能性,于是人自然地转向这部分更加容易增长的幸福来源,从而构成了大众逐利的场面;而这样的状况有可能造成了大家对于精神层面替代性的忽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国际贸易里“福利恶化型”增长的状况会出现。

同时,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习性。弗洛姆在“爱的实践”里所提到了几种爱的基本要求:“自律”、“专注”、“耐心”、“极大的热情”(discipline,concentration,patience,passion)。但是现代社会的物质消费约束集确实不利于这些美德的培养,这些美德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远不如一两千年前。我们能够说,人性的的进化是缓慢的,远远慢于意识形态的演化,更加慢于生产力的提升――尤其是在生产力经历了指数甚至更快的增长之后。不可能指望植根于人性的意识形态迅速地能够适应生产力的提升,而同时持续了当初的种种坚韧不摧(或者至少在没有外界冲击状况下,表面的坚韧不摧)。因此,爱成为一种需要学习、时时注意的潜力――培养这样潜力之始,就是从努力靠近弗洛姆所提出的几项要求开始。

读后感3000字篇3

成长,大家都不陌生,而在你成长的道路中遇到多少坎坷,你

又何曾知道。生活,学习,有多少你解决不了的问题,你都能够

把他们一一完成吗?

每个人都要长大,都喜欢长大的感觉。给家里一份安心。给爱

人一份温暖。给孩子一个好的家庭。让你周围的人感到温暖,但

是又经历了多少艰难困苦,是无法预料的,从小学,中学,高中

,大学,甚至更高的文凭,当我们自己觉得我们已经是大人的时

候,我们有了自己的观点,有了自己爱的人,自己喜欢的人,

自己敬佩的人,自己崇拜的人。也许有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

是为了什么要爱,要喜欢,要敬佩,要崇拜。盲目的,无知的,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自己花些时间好好的想一想盲目的追求客观而

不存在的东西是为了什么,为什么要那么虚伪,可以说我们最爱

,最喜欢,最敬佩,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我们的父母,人如果要是

不做到“孝”的话,那你就真的应该去好好反思一下,往往有些

人活在父母的溺爱下不知道勤俭,不知道尊重,而当你看到了那

些吃不上饭,穿不暖衣服的人,你又有什么的感受,他们觉得你

真幸福,有父母的感觉真的很好,感受不到父爱母爱的人往往又

是最懂事的人,人无完人,有时候看到那些不孝的人,我看着那

些没有人帮助,没有人可怜的时候,我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眼睛变得模糊。有时候自己静一静的时候想一想你和父母吵架的

时候,离家出走的时候,你的父母什么心情,他们吃不好,睡不

好,心里想的都是你,想你在外面能不能睡好,能不能吃好,能

不能穿暖,生怕你在外面过的不好,再怎么生气他们还是担心你

,而你,如果不想想这些的话,你自己拿着家里的钱在外面吃喝

玩乐,一点也不顾你父母的心情,那你就是一个不称职的孩子,

父母的义务就是给你养大成人,别以为父母有义务。当孩子的义

务就是长大成人之后报答父母。

成长的过程中,找到了你另一半的时候,当你父母不同意的时

候,你会选择哪个,曾经有一个道难倒了许多人。“当你的爱人

和你的父母同时掉进大海里的时候你会去先救谁?”当别人问我

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也许有的人在父母面前说先救父母

,在爱人面前说先救爱人,完全是虚伪的回答,没有人真正的研

究过这个问题。你是否能够处理好妻子和父母之间的问题,值得

去好好思考.

其实在我们受伤的时候能够有谁能在你的身边抚慰你。是亲人

,是家人。如果在外面有谁能够可怜你,没有人。因为人都有着

一点自私感的。谁都不例外,如果你是一个有自尊的人,一个有

心的人。你就会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其实人活着并不是

为了自己,生命是属于集体的,属于父母,属于社会这个大家庭

的。当你选择轻生的时候你想过别人么。想过你自己的父母有多

么的难过么,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出现的还少么,父母天天那

么累。为的是什么。我们,是我们。在成长的路程中,我们失去

了很多,也有了很多的无奈。让我们的身心疲惫不堪,我们更需

要家庭的温暖,更需要父母的关怀,当我们认为我们长大的时候

其实我们还是个孩子,当我们没天遇到不同的难题的时候,我们

那个时候才算做成长,但是遇到难题的时候我们又应该如何面对

,如何解决。

想一想小的时候,父母的亲情围绕在我们身边的时候,幸福,

幸福也在我们的欢笑中渐渐的漏出了微笑。在我们小时候因为贪

玩受伤的时候,父母急忙跑过去,问你痛不痛。现在回想一下,

微笑,眼眶,湿润,不是滋味。又想一想,在成长的过程中,与

父母的争吵,让他们伤心,让他们哭泣,我们何尝又对得起谁呢

。谁又知道父母的苦心。

责任,我们有么。要是觉得自己长大的人必定会感受到责任与

自己的愚蠢,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我们在山崖边摇摆不定。谁也不能拒绝成长,成长只是我们人生路途中的小小的沼泽,不管受

多大的伤,只要我们过去了那就是成功了,尽管伤痕累累,也许

遇到沼泽的时候你想到该放弃的时候到了,不得不说,你错了,

人生都是需要拼的,不拼又有谁知道你真正的实力。自己也不知

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够在自己的生命中撑起一片蓝天。我们要努力

的学会长大,抛弃了童真,换来了沧桑,得到了惆怅,望着前方

的路途,不知是进是退。

当我们进入了华丽包装下的肮脏城市之后,童真,纯净,渐渐

的离我们远去。黑色,渐渐的吞噬着我们的身体,我们童年与亲

人的温馨,欢笑是否还能够找到,夜晚的我们想拉住黎明的时钟

,自己的双手却永远的不听使唤,时间一点一点的度过,自己一

点一点的虚伪,在生命中慢慢的品尝人生的坎坷,所有的事情都

需要自己的心灵来解决,成长是痛苦的,回想是幸福的,面对成

长的挫折,我们要面对好的一面,努力的拼搏自己的人生。生命

是承受不起你的那种自甘坠落的想法的。奔波,劳累,已经不是

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了。生命的那颗星已经在长空中高高挂起,

而你呢,是否也在人生的路上高高在上吗?

面对失败,面对人生的挫折,我们已经不是曾经脸上带有欢笑的

我们了,那时的我们已经远离自己的心了。现在的自己正在重新

的塑造一个新的自己,成长正在考验我们是否有能力承受生命之

重。我相信把握住自己的人才能够把握住生命,在成长的道路上

永攀高峰,不要说命运如此的苛刻,其实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有

付出就有回报。如果你没有做好你自己该做的事情的话,命运是

不会给你一条光明大道的,等待你的只有崎岖,坎坷,带有沼泽

的道路的。如果走不好,那么你的一生都不会幸福,都不会感受

到世界的美好。

曾经的诺言已经变质。当初的激情也化为灰烬,当你长大之后

,你已经能够经得起打击,懂得了什么叫朋友,也懂了什么是真

正的友谊。心再痛,泪再流也无济于事,只有自己面对曾经的诺

言,曾经的。。。

长大了,动作开始机械的循环着,笑容也开始勉强起来,没有

了童时的疯狂,不想伪装的表情还是无法伪装。想在天空中飞翔

,回头发现自己还没有翅膀。想要起航,一时又发现自己想要去

的地方很迷茫。至今才明白,生存的道理,拼搏,斗争才是真的

自我。当你无路可走的时候,你却发现前方还有很多的路可以走

,只是走的方向不一样了。如果可以在拼搏中,斗争中取胜,那

何不如自己拼搏一下,证明一下你的自己,证明一下自己的存在

。年少的轻狂,可能在世界上永远的消失了,也可能还在你心灵

深处稍微有一些回忆,你觉得这些回忆能有几个实现的。有时侯

我们曾经想,我们为什么要长大,世界为什么会这么复杂。其实

这个问题已经不是你一个在想了,无数的人想这个话题已经很久

。只是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到底是为什么,不懂。渐渐沉没。

我们逐渐的当单纯被成熟取代之后,也换上了虚伪的面具,慢

慢的践踏自己的生命。在生命的洗礼当中,我们逐渐的认清真实

的自己,在汹涌的人潮当中,也逐渐的知道了活着的意义,我们

其实是被自己所欺骗。被自己虚伪的面具所迷惑。有人恨长大,

因为会失去很多,还不如去真正的面对,面对真实的自我。想一

想清晨的阳光,令我们有着享受生命的感受,而深夜的孤单,只

有去靠自己来寻找那一米阳光,挣脱束缚。在成长的列车中,每

一站都是你的转折点.在我们中间有很多下车的人,他们也会因为

下车而后悔,因为再也不会有车了.下车的人,只有一点点的空间,

而我们在车上的人,等待的是我们面无边际的空间.成长可以说是

一颗流星,短暂却很美丽.手里的流沙,没有人能够阻止他的流逝.

从容一点,或许沉没.没人说,也没人去感叹,在时间一点一点的失

去之前,我们应该找回自信,把后面的时间过的充实而美丽.为什

么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能够多找到些幸福呢,我们不必为失去

的灵魂而忐忑不安,只要勇敢面对,我相信,灵魂,一定会回来找你

的.生活,不需要太理智,放纵一下我们也许不会活的很累.

不是每一种思念都让人窒息,不是每一种遗憾都让人无法挽回,

在我们一点点长大的时候,懂得了什么叫做爱情,也渐渐的有了心

跳的感觉,曾经有人说过三种颜色,红色,蓝色,绿色,红色代表激

情,是毁灭一切的力量,蓝色是忧郁,是沉沦一切的力量,绿色是沉

稳,是安抚一切的力量,你会用哪中颜色来面对,看你自己的选择,

不要后悔,不要冲动,慢些思考会让你的选择更加正确,如果你认

为你长大了,那又有什么标志代表你长大了?年龄,容颜?一切来源

于你的思想,但是它是成熟的么,还是幼稚的,我们曾经年少,不懂

的事情却冲动的去做.与世界隔绝,更是一种自己认为的解脱?其

实我们失去的是青春年少.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我相信命运对谁多是平等的

.只有我们亲身体验成长,才能够知道其中的乐趣.不要悲观,开心

每一天.

读后感3000字篇4

清秋夜雨,灯影映窗红。看完了浮生六记也该写点什么很少看这种言情类的货色,但,我感动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我赞慕着他们的平常生活的诗情画意,我倾心于他们的诚挚恩爱至逝世不渝,我仰望着他们毕生平常却心怀磊落,心无羁绊,超然脱于尘俗。

《浮生六记》,分为《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崎岖记愁》,《浪游记快》,后两记疑是伪作《中山记历》和《摄生记逍》,这个我是百度来的。这是一本自传体散文集,四记交叉相联,所记所叙固然都是日常琐事,平铺直叙,然情真意切,一点不腼腆作态,更无学究之气,惟是灵秀冲淡,读来如一缕嫣然清风渐渐拂面。

打开《闺房记趣》,沈三白刻画了一个清丽灵妙的女儿形象:“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这是他年少时初见陈芸的情景。那夜,芸给他吃自制的腌菜暖粥,吃的正香时,芸堂兄挤身而入,戏谑笑道:“我要吃粥你不给,本来是专门给你夫婿筹备的!”呵呵,当时沈陈二人就酡颜了。读此处我亦莞尔微笑,圆满姻缘一粥引之。

尔后便是两人成亲,一段最幸福美妙的时间。我一遍遍地被他们的真爱打动着。他们的恋情并不惊天动地,也非旷世绝恋,更非千古名唱。我只是为他们最平凡最轻微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而深深激动。

夫妻饮茶谈诗论词,芸曰:“杜(甫)诗锻炼精绝,李(白)诗洒脱落拓;与其学杜之深严,不如学李之生动。”

春景,三白欲携芸远出远足,芸巧扮男装,见人问则以表弟对之。呵呵,竟无人识辨。

夏日,芸头戴茉莉花,三白戏谑说佛手为香之君子,茉莉为香之小人,何以亲小人而远君子,芸亦笑说:“我笑正人爱小人。”夫戏妻谑,笑俗为雅。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爱慕沈三白,他有着那么美好高明的妻,更不由自主连声惊叹陈芸,芸于日常细琐之事,也处处流露着灵慧奇妙,体现着匠心专制,诗情画意。这是多么颖慧的可恶的女性啊!

夫妻二人同亲戚扫墓山中,芸捡回一堆峦纹白石,拿回家,在宜兴长方盒中叠成一峰,若临水石矶状。自己着手种植白萍,石上植茑萝。到暮秋,岩间茑萝悬壁,水中白萍大放,好一幅“流水落花之间”,网络创富,却不见斧凿痕迹。

三白小酌,不喜多菜。她用二寸白磁碟六只,自制“梅花盒”。启盒视之,如菜装於花瓣中,一盒六色,二三良知可随便取食,食完再添。

书楼夏天太晒,芸用数根黑柱横竖搭错,旁边以旧布条裹缝。既可遮拦饰观,又不费钱。

三白和朋友于外观花,发愁饭菜冷热。芸心血来潮,从城中雇来馄饨担子,推来烹茶暖酒热饭。酒肴俱熟,坐地大嚼,各已陶然。众曰:“非夫人之力不迭此!”大笑而散。

瞧,好个秀外慧中的芸娘!她的聪慧贤淑说不尽啊!难怪林语堂先生竭力地夸奖陈芸,“集古今各代女子的贤达美德”,说她是“中国文学中最可恨的女人”。

然而,我很奇异的是,这样一位见识高超,有自己独到审雅观的芸娘,却匆匆失去了夫家人的爱好。

细读全书,方自明了。芸虽思维高超,却在处置人事方面,仍有欠缺。大家庭的弊害享誉中外,小夫妻的恩爱往往成为遭妒之由。沈家的家教礼节很严正的,父母,兄弟媳妇都住在一起。初始,芸娘处处胆大妄为,后来慢慢放松了,在公然场所也和三白并起并坐,当然就有人看不悦目,缓缓起了闲话。

有一年,三白随父亲在外任职,沈父说芸能笔墨,就代沈母写信。后来家中有了些闲言,沈母以为芸写信不明白,就不让她写。沈父怒道:“想汝妇不屑代笔耳!”芸怕沈母不愉快,便不说明。

三白在真州任职寄住时,弟弟启堂向街坊借钱,叫嫂子芸娘做担保。邻居索要,芸写信告知三白此事,启堂反而怪嫂子多事。沈父也误以为是芸自己借钱却诋毁小叔子,又拆信见信中称姑(沈母)为令堂(你妈),翁(沈父)为白叟(老头),更是怒发冲冠,叱责芸大逆不道。芸怕伤启堂感情,竟不作解释。读到此处,我既是同情她,又不免要责备她,或者暗里称说“令堂”、“老人”便罢,于文字信中却切实不该。而对借钱之事不作解释,怕兄弟失和,想忍辱负重,我也不赞成,该解释的就要解释,何必左右顾盼。超然大度的芸娘,独在家事上气宇轩昂!可见封建家教之害人啊!

三白是个识情重义的人,也正因如斯,反令本人陷入窘迫。他帮友人做保借钱,朋友却卷款而逃,不知所向。债户找上门来,扰攘终日。沈父大发雷霆:“我本衣冠之家,如何欠得君子之债!”此事难以释然,确实无可奈何。如此三五事,终于将三白跟芸娘一起遣出家门,借居于友人家萧爽楼。

移居萧爽楼两年后,沈父又接他们回家。然而,家道逐步衰败,又加上纳妾憨园之事,芸禁受打击身材虚弱,家人腻烦,她不得不静静随友人去乡下调养。而这一去,她竟病愁难融,终客死他乡!读到《坎坷记愁》中,芸乘夜舟去乡下,与儿子逢森离别,逢森忽大哭叫:“吾母不归矣!”,后竟真成永别!那一幕,直叫人扼腕悲叹,惨然泪下!

而憨园之事,是我最不可懂得的――芸娘居然要自动给三白纳妾!

我真的不知道芸娘是怎么想的。岂非是太爱三白,于是尽其所爱以爱之?当她向三白提起纳妾事时,三白先是一脸茫然,而后极力反对。而芸居然兴冲冲地拉着三白跑去探视一个她看好的歌伎,名字叫憨园。重复推却不成,三白只好预备纳憨园妾。可是后来另一有钱势人将憨园纳走。芸痛悔不已,而姑翁尽责:“勾搭娼家,败坏门风!”

唉,芸为三白纳妾实是杞人忧天,无聊之举,后人未必以为她这是慷慨宽容。何况,她与三白的情感深挚,志趣相投,而三白又不是富豪,个别的伎女懂什么才情风雅呢?

憨园之事,让我联想到清朝《水云楼词集》作者蒋鹿潭与其妾黄婉君的爱情悲剧。黄婉君也是个歌伎,蒋年近五十时纳为妾,虽然家景贫苦,倒还算协调。惋惜后来蒋借钱未果,愁病交加,投水自残了,一帮诗人朋友也没放过婉君,以“清苦红杏出墙”为理由,逼她自杀徇夫。唉,看来,爱情须要物资基本,穷佳人难以企望完善的爱情。

中国文坛里,有很多饥寒交迫的文人,如杜甫、柳永等等,则是这群寒士的头人。沈三白终生,坎坷太多。有段时光他甚至已到日暮途穷的状况,腰间挂着干饼,鞋湿泥泞,露宿野庙,到处借钱。而他在贫穷逆境中仍豁达乐观,忍无可忍,卑躬屈膝地看待生活,实是寒士中的佼佼者!

不论是游幕经商,还是奔走忙碌时,他仍然兴冲冲地,在困顿中保持着乐天,经历了无数山水风光。过绍兴,游西湖,上寒山,阅徽州,登腾王阁,入广东,出函谷关,后一记甚至还记录去了中国台湾。浪游之愉,不一乐乎!他意兴飞逸地绘画《噗山风木图十二册》,石湖看月弹琴吹笛,与友人指导山水,评议景色,激扬襟怀,于世人惊叹之风光盛处,苏醒地独出已见。

我满怀惊喜地读着《浪纪行快》,心中一遍遍感慨着,看吧,只管生活崎岖多磨,这照旧是多怡然自得的浪游!古代人的生活是如许地寂寞枯燥,身在困顿中已是疲乏不堪,何可能如三白那般超脱,笑看苦难,不亦快哉!

《浮生六记》文字如珠玉般干净雅致,无论是在安静的顺境,仍是身置坎坷逆境,我读出他们的艰难,也读出他们金石般的意志,更读出了他们高贵超拔的精神品德。

芸娘对珠宝不在乎,往往大方送人,倒是对破书残画极爱护。收集残书卷为“断简残编”;收集书画破损为“弃余集赏”。读此处,深深叹服芸娘,不爱红妆,只一心爱护文艺,寻求着更高的精神境界。

拮据陋室,仍旧有着淡泊幽闲,在最平常的柴米油盐中,营造“夜半涛声听烹茶”的小情趣。连一块臭豆腐,竟然也吃出至情至性,便是一种深沉的文明了。经由这种文化的熏陶,连苦难和沧桑都会显出温和的漂亮。只是这种文化,咱们简直已难企及。

于清贫生涯中,始终坚持陶然其乐之心;于喧嚣尘世中,始终不失开朗安静之心。

“乡下七月,与芸于柳荫下垂钓。购菊花植遍,玄月花开,陶然其乐。芸喜曰:‘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认为诗酒之需。平民菜饭可乐毕生,不用作远游计也。’”看他的文字,晓得他是真正脱却了名缰利锁的人,记乐记趣真能见到乐从何来,趣由何出。夫妇二人把心力精力悉数放在天然万物、山籁林泉与及对对方兰心慧性、解颐妙语的挖掘上,反而不在意现什物质生活的享受。

“七月七日永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唐明皇与杨贵妃的富丽爱情离我们一般人太遥远,我们只有遥望羡叹。而三白与芸娘的爱情却如此活跃逼真地让我眼眶潮湿。他们对生活的酷爱,对幸福的解悟,于何时何地,都那么污浊晶莹。俞平伯先生说:“《浮生六记》像一块纯美的水晶,只见明莹不见衬露的色彩,只见精微,不见制造的痕迹。”沈三白冲淡灵动的文字,娓娓道来人生之趣、乐、愁、快,于最平常的生活中,解悟了平凡幸福的真昧。

宁静以至远,恬淡以明志。千年来,有多少人可如此?而三白与芸娘,真正到达了如此境界!

我想,在这尘烟嚣张的俗世之中,依窗点灯,跟着沈三白明澈的书香字迹,去发明点点滴滴的平常幸福,于热烈场中忽开冷眼,于崎岖愁境中恍然大悟,也是一种禅意呢。

读后感3000字篇5

《平凡的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尽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想当初选择读这本书,也是被这书名所吸引。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停下来,慨叹书名的妙处,同时也不停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战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地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当拿云啊!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

而现在,《平》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

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将从此成为一个收起锋芒的中庸的人,我是一个手中有着大把青春年华的年轻人,处在我这样的一个年纪,应该是努力奋发的,应该像少平那样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再想路遥写作这本书,也不是在他的年轻岁月,而是在经历了大起大落的40多岁。

我想读了《平》,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但愿自己在今后的人生岁月中,不管是失意落魄,还是辉煌兴奋的时候,都能够想起路遥,想起《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几十年的时光,在路遥笔下铺展开来,没有一点的矫柔造作,没有一点为了作品而作品的嫌疑。给我们展示了一副普通而又内蕴丰富的生活图景。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

从孙少平,到孙少安;以及田晓霞,田润叶;少平的师傅以及师娘,少安的山西老婆。还有那个山村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世故的,淳朴的,农村特有的风情和地域色彩。里面包容了路遥太多的写作功底和技巧。他对农村的热爱,对中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赞扬,都在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显现。他崇尚艰苦奋斗,坚信承受苦难是成功的必然。他不忘记歌颂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不忽视属于农民的那种特有的爱情传达方式,以及由于文化差距而引起内在素养不同而造成的爱情悲剧。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的世界就是农民的世界。而路遥,用敏锐的眼光注意到了这点,取材于中国西北部一个普通的农村,然后,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中展开整个故事情节。用这样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小世界折射出整个中国,整个人类的平凡的世界。

生活本身就是无数庸常琐事堆砌而成,所以,世界本身就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通篇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家庭的成长历程。没有戏剧化的情节,同样没有传奇性的故事,全部都是按照生活的常理发展的,让读者觉得真实,觉得可信,给人美感的同时,给人以激励,给人以震撼,直写到人的灵魂深处去。

人物的刻画也极其独到。注重人物的现实性。比如,孙少安,是个耿直,质朴的农村男子,他善良,能吃苦,有责任心,同时血气方刚,真心地爱着润叶。但是,却因为他身为农家,而润叶却受过高等教育,所以,他在润叶面前表现出退缩,爱,却没有勇气,爱,却自卑。这样的心理矛盾,路遥刻画得细致入微,尤其逼真。同样,也很符合现实状况以及现实心理。他,最终错过了润叶。但是,同样,因为他的小农意识的局限,他娶了山西姑娘以后,生活便代替了爱情,一切平淡了,生活便是真实的生活了。

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无不让人惋惜。那么好一个姑娘,受过良好教育,活泼,勇于追求,热爱生活,爱着孙少平。却最终生命赋予她只有那么短短的二十几年。后来,少平和师傅的妻子结合。一切都很平淡,没有轰轰烈烈,故事的深刻性,我们却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它在我们心里烙上了深深的烙印。

中间还有太多农村世故人情的描写,同样非常现实与逼真,向我们展示了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以及农民特有的心理。

另外。路遥取材于农村,但是,写的故事并不是单纯的农村。还有城镇。写的是生活在农村的人以及城镇的人,还有这些人之间的冲突与矛盾。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着实是一本太好太好的书。当然,自己感受才最具有说服力。里面还有太多的蕴涵丰富的内容,等待大家去挖掘。

厚厚的一本《平凡的世界》我已经读过三遍,但每次都会带给我新的震撼与感动,因为我看到的是世间的真情,平凡但是真挚,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

在每个人的童年,父亲,可能都有一个高大的形象。是啊!几乎每个父亲都是家庭的顶梁柱,可是谁又能想到在父亲慈祥的笑容背后又有多少生活的艰辛与无奈?但是孙少安知道。“他父亲在他面前抱住头痛哭流涕。他第一次看见刚强的父亲在他面前流泪。他自己也哭了。是的,他将要和学校的大门永远地告别了。他多么不情愿啊!他理解父亲的痛苦——爸爸也不愿意断送他的前程……就这样,他参加了全县升初中的统一考试。在全县几千名考生中,他名列第三被录取了。他的学生生涯随着这张录取通知书的到来,也就完全终结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忍不住泪流满面。少安为了弟弟妹妹、为了那个家牺牲的太多太多,他没日没夜的忙碌着,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那个家,似乎从来都没有为自己“自私”一下,他是一个多么有情有意的人啊!

“亲情是一条永远剪不断的线”孙玉厚的家是贫穷的,但也是富有的,家人之间那份浓浓的亲情就是他们最大的财富。田福堂在经历了那么多的争争斗斗之后,所渴望的不也正是那种儿孙满堂、其乐融融的亲情吗?

但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制约,少安的爱人,注定是甘于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踏踏实实无怨的,学识多寡已非必要,耐劳勤快确是根本。所以润叶,那个勇敢而又脆弱的女孩最美好的爱情只能因为少安的抉择而灰飞烟灭,留下的只有曾经的付出,曾经的美好回忆,但终究总是一段宝贵的财富,总是她心灵难得的一段慰籍和甜蜜。但无论如何,润叶最终是臣服在世俗的压力下了,虽然有些许的愤恨和睚眦必报的态势,也曾洁身自好过一段日子,偏偏她碰到的是和她一样固执的李向前,正是因为他们的固执,他们的结局只能那样。

少平是作者重墨渲染的对象,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他是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或者,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以尊严慰灵魂,总是深有自尊情素孩子的必然选择。在我的生活中就有着像少平一样的典型,正是他们的精神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与力量,物质的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贫穷!从平凡中来,归附于平凡中去,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也许,不平凡的点点滴滴,就润化在平凡的滴滴点点之中。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它是残酷的,天有不测之风云,就算再好的人,上天也不会100%的保证她的生命会有不测。

掩卷深思,真正的爱情究竟是什么?孙少平与田小霞的爱情给了我极大震撼,那是真正跨越了一切界限的两颗心灵的交汇,彼此的吸引与爱慕。而正是他们的勇气才没有重蹈润叶与少安的覆辙。我相信那就是真正的爱情。

那么少安和润叶呢?他们服从了命运的安排,最终走上了不同的人生轨迹,与一个自己不曾爱过的人过起了柴米油盐的日子,他们相互扶持,紧紧依靠直到老去。还有润叶和李向前、润生和郝红梅、孙兰花和王满银,他们都是被生活拉在了一起,也许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中的感情不像现在都有些青春偶像剧中所演的那样轰轰烈烈,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彼此都从对方那里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

写到这里,我已明了,所谓的真正的爱情其实就是一种感觉——幸福的感觉,而幸福可以有许多中表现,可以有许多种载体,但最重要的是要被感觉到。也许那些青春偶像剧中所演的有些夸张的情节只是我们对所谓的“真爱”幻想太多而产生的错觉。虽然不排除这世界上的确有如此的恋爱,但绝大多数的爱情,发生在我们头上的爱情故事,却都如白雪一般平淡无奇,而这才算是真正的爱情,也就是真爱才对吧!

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情意,有亲情、友情、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生与红梅的爱情,少平与金秀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李向前与李登之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少平与师傅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语是:亲爱的。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

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无论是阳光下,还是风雨里,都可以闪耀出一种读之即在的光荣了。

“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西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林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不会在留存,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眼看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没有到来。”尽管时光荏苒,但现在的黄土高原的外貌依然如故,这里仍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如路遥所讲述的那样:情满人间。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啊!看看你们的周围,父母千里之外的一个电话、成功时朋友的一声祝贺、失落时爱人的一句安慰,让我们重新把这些爱的片断品尝、珍藏,不仅作为美好的回忆,更是作为内心的一份宝藏。这亲情、友情、爱情一起织成了一张温暖人心的爱的网,时时刻刻给我们温情与力量。

因为有爱,世界变得美丽!

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颇有感叹世事苍桑,人海茫茫之情,正象路遥在后记中写道

“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我想他做到了。

读后感3000字篇6

我一般不看小说的,但这是一部改变我对叙事技巧看法的小说。

我一直认为小说终究是没有价值、营养的,它们描绘的世界离自己那么遥远。

但我现在明白,故事是把事实道理用极具感染和穿透力的方式表达出来,故事源于事实又高于事实,谢谢《无声告白》这本书!

其实这本书刚吸引我的是因为Kindle的推荐,亚马逊畅销榜,华裔作家的力作。

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书中是以一个不寻常的5口之家的发展为主线。为什么不寻常,因为男的是华人,女的是美国人,因此他们的孩子是混血,那个年代,混血孩子的定位不清楚,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于中国人的群体还是美国人的群体。孩子们想和美国朋友一起,但是由于肤色问题没人愿意和他们当朋友。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莉迪亚的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她从小就对化学、物理和生物感兴趣,她的梦想是当医生,虽然那时候女医生屈指可数。然而她的母亲却是家政课老师,她的目标是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嫁给哈佛男、照顾孩子和房子的家庭主妇,而玛丽琳却希望自己永远独特、引人注目。她不在乎妈妈的反对,报考化学、生物专业,去做常人眼里只有异类才做的事情,她一直追求的是特立独行。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在大学上詹姆斯课的时候,第一眼就被这个独特的男人吸引住了,从此坠入爱河,可没想到,还没完成学业的她怀孕了。因此她不得不放弃学业,按照曾经母亲给她的路,结婚生子。但她内心从没放弃过追求自己梦想、追求医生目标的愿望,她不甘平凡。

从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性格,价值观迥异的两个人如果无法互相容错,注定会过上不幸福的一生。

我们知道让一个人改变最大的动力,是让他亲生感受到和自己一样的人实现了自己心中梦想的成功案例。而玛丽琳在第二个孩子稍微长大后因为生病去了医院,她意外的发现有个年轻的女孩—她世界里女孩全是护士—别人都叫他医生,甚至别的男医生也会请教她一些问题。她内心从没有过的震撼,她曾经魂牵梦萦的职业,曾经付出无数心血想要实现的目标,现在真切的发生在了这个普通女人的身上。她决定离开自己的家庭,虽然有老公和两个孩子,但她依旧认为自己可以离开他们继续深造,但这段日子只持续了两个月。当她还有两个星期就要完成考试拿到学业证书的时候,她晕倒了,结果检查是她再度怀孕了。她不得不向生活妥协,再一次当起了家庭主妇,趋于平庸。当她回到家的时候,由于自己的长时间离开,家里已经混乱不堪,孩子们第一时间紧紧抱着她,她因此采用了很多人没有能力实现自己梦想的时候都会采取的办法,生个蛋,让蛋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从再一次回到家里的那一刻,那决定把自己所有的梦想让莉迪亚实现,她在脑海中用物质给莉迪亚规划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就这样,莉迪亚无法控制的开始承担父母两个人所有的关爱—过多的关爱。从那时起,她的所有的生活都被父母用放大镜检阅着,她的所有目标也都只是父母的目标。也许单纯的强加一方的梦想,孩子虽然不会快乐,但也不至于选择自杀这条不归路。根本原因在于,她的身上强加了父母两个人迥异的梦想,一个想要独立、鹤立鸡群、受人瞩目的梦,一个想要融入团队、普普通通的梦,两个梦不断地撕扯她的快乐,直到把所有这一切撕得粉碎。

当她选择自杀的时候,父母根本不相信这件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女儿的身上,他们的印象里,女儿乐观、好学,有很多朋友,不可能孤独无助到自杀去解脱。她的女儿会主动要求学习物理和化学,会考上成绩第一个给目前看;他的女儿会认真看自己给她买的书《建立人脉的法则》,每天都会给自己的同学打电话,而且相聊甚欢。这一切让他们无法相信自己孩子会选择自杀。

然而我们太忙,太瑕于自己的世界,我们只看到了表面,而没有看到真实的事情。因为我们忙碌到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反观,她的哥哥内斯,由于自己缺乏父母的关爱,但这也给了他追寻自己航空梦的机会,他从憎恨莉迪亚受到的宠爱,慢慢的变成同情莉迪亚。他在没有父母的关注下,考上了梦寐以求、可以作为航空梦跳板的哈佛大学。然而正是由于他的理解,让莉迪亚觉得这个家里唯一的牵绊就是自己的哥哥了,因此他哥哥离开家去哈佛上学的事件成了她跳湖自尽的导火索。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但这本书给我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这些问题根深在我的大脑中:

家庭和事业如何平衡?不同的目标性格的家庭就不能幸福吗?怎么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我们为什么会讨厌原来真实的自己?当然这里只有我片面的思考,我希望可以看到你们的思考。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2岁的女儿。与其说这是一个企业,不如说这是一个承载梦想的平台,在这里家庭和工作融合在了一起,老板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业,老婆则在公司帮助老公打理杂事。其实,这也是我想要的生活。不管去哪里,不管工作多么不确定,家庭永远是确定的,是稳定的。

第二个问题我还没有答案,毕竟自己结婚时间很短,没有足够的生活阅历支撑我回答这个问题。我唯一能说的是往往成功的企业家或艺术家,他们本身就是个外人看似不可能存在的矛盾体。他们既内向,又外向。既暴躁,有和蔼。既优柔寡断,又当机立断。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可以认亲自己的优劣势,在不同的情景下,发挥出不同的特点。我们不需要一个完美的个人,只需要一个互补的团队。

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无声告白》读后感3000字作文。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我曾经一直是一个关注自己缺点胜于自己有点的人,文章中的詹姆斯也是,我们拼命想弥补自己的缺点,就像补习自己不擅长的科目一样

慢慢的,当性格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变的自卑,开始讨厌自己,认为自己不该这样。而这一切对我慢慢好转,在于我读了关于内向、天赋、性格、优势等一系列书籍开始,慢慢的我可以正视自己的缺点了,我知道有些是不能改变的,而我要做的事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优点,然后用专属于自己优点的办法,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

只要知道目标,每个人都有只属于自己最高效的办法。

互联网时代,解放了人性,也解放了梦想,是时候让自己承担起自己梦想的全部重量,不要把它交给任何人,包括自己孩子。

读后感3000字篇7

之前自己曾经读过一本《童年的秘密》,《爱和自由》和《童年的秘密》里的观念是相同的,包括叔叔和爸爸的例子也源自那本《童年的秘密》。不过因为是中国人写的,所以更好懂。

我把看完这本书自己感触深的地方摘出来谈自己的感受。红色为摘录《爱和自由》的文字。排列顺序不是原文顺序。

因为人们并不懂教育。搞教育的不懂教育,管教育的更不懂教育也不想懂教育,是人类社会的通玻

这个我感触非常深。这里要说起《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因为读完这本书我经常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所幸自己的记忆力还不错,多年前的事情一直记忆深刻,这个我想《窗边的小豆豆》作者东彻柳子也一定是对童年的记忆深刻才能完成这本好书吧。我回忆起童年里因为把一群小朋友领到家里把妈妈辛苦晒的一坛子柿饼给分发了遭到妈妈的责备;回忆起小学时一位女老师把一盒粉笔努力的向班上一位学习不好的同学砸过去,粉笔四溅的情形;回忆起童年本来美好的夏天晚上怎样被表叔用鬼故事吓的不敢回家;太多太多的故事让我记起不要这样对待我的孩子。所幸我还属于下面这段话的前者。

自己有心理障碍又知道有心理障碍的人绝少,而自己有心理障碍又不知道自己有心理障碍的人太多。

关于这句话我最想说的是好多成人在自己有了孩子的时候,完全忘记了自己的童年,忘记自己童年的故事,忘记自己童年的愿望,忘记自己被束缚后慢慢被磨蚀的没有个性的痛苦!而又继续把这种痛苦施加的自己的孩子身上!

个性跟创造力是画等号的。因此人的整个培养过程应该是一个个性的培养过程。有个性的人是指在思维上、在整个生存状态上跟别人不一样。

关于个性我的理解是一定不能让孩子受到束缚,这也就是《爱和自由》这本书里提到的自由。一定要关注孩子的每个敏感期,要学会尊重孩子。不然的话也就像下面说的一样,只能是这样的结果。

我们在成长中的每个敏感期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指导,我们甚至没有在“自己发展”时得到尊重,我们深深的、独到的思维能力丧失了。

虽然我的父母也爱我们,但是回想这一路的爱,自己还是觉得有缺憾,虽然我也很爱很爱父母,但是我不能说他们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我自由的爱,宽容的爱和理解的爱!所以对下面的话我要谨记在心,学会怎样去爱。

什么是爱,是一种巨大的宽容和理解,有了爱,即使不懂教育,也能给孩子发展的基本权利,也能使孩子自由,让孩子经自由走向独立。

爱是什么呢?“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的事,不求己益,不动怒,不图谋恶事,不以不义为乐,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自息的等待。”

看完《爱和自由》还有的一个感触就是关于知识,以及怎么样去“教”。首先谈谈我的认识,我认为的教应该不是枯燥的教,而是带着孩子去认识,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大量从生活中学习而不是课堂学习的过程。下面的这一条我就非常认同。

认识事物的过程好比吃饭,经过消化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并自如地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这种东西是智力。

而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周围的环境都是这样教的。看下面:

普通的“教”的本质了:让孩子把注意力转向什么,然后“教”什么。但注意力不是感觉,更不是深入的感觉。

这一条我这个妈妈感觉做的还比较好,从来我抱着豆豆很少沉默不语不去关注孩子,即使她很小很小时,我抱出去,看见她在看什么,或者她可能会看到什么,我都会把我的注意力变成她的注意力,然后轻轻的告诉她她在看什么,这个豆豆说话比较早以及现在能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意愿,我觉得应该和她从小跟她说有关系吧。另外看完《窗边的小豆豆》时我真的非常喜欢书中的巴学园,如果我们的学校都像巴学园那样给孩子自由多好啊!而不是现在这种“普通的教”。

当一个人在树林里散步的时候,他能够长久的沉思,他能够浪漫的联想,在这个时候如果远处钟声传来的话,那么他这种感觉会更好的加深,像诗一样。蒙特梭利说,一个优秀的蒙特梭利教师,她的杰出点就在于,当这个孩子正好在森林里散步的时候,老师就是那个钟声,能够把这种美好的感觉加深。

看完这段话我也有感触,不只是优秀的老师这样,优秀的父母更应该这样。记得带豆豆出去玩,有个小男孩比豆豆还要大,她的奶奶带着,听她奶奶讲孩子只会叫爸爸妈妈,不会说。小区里有人在放风筝,小男孩看着,奶奶叫他:“看什么呢,看房顶哪”。我抱着豆豆蹲下去,跟豆豆说:“看哥哥在看天空中的风筝呢。”然后又跟小男孩说:“风筝飞的好高呀。”小男孩立刻手舞足蹈兴奋的嘴里啊啊叫着。这时小男孩的奶奶又说:“呦,原来看风筝哪,我说呢,眼睛真尖。”然后就完了。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孩子不会说,完全是因为大人的缘故。想想我们大人真的应该努力的做那个敲响钟声的人!

另外关于怎样学习知识以及学习知识的目的,我也有很多想法。以前看过一本书《图穷对话录》是新东方的一位老师写的。里面有一段话给我记忆深刻,核心思想是学习知识、掌握知识的目的最终是为了让我们幸福的生活。我把它作为自己的QQ个性签名(在生活世界面前,永远做一个学生,学习如何幸福的生活(教育的终极目的)),以提醒自己不要偏离了学习的根本目的,也不要忘记教给孩子知识的最终目的。在《爱和自由》这本书里我觉得也有相同的观点。

这就是知识的用途。知识应该同人的生命如水乳般交融,当人实施理想和愿望时,它成为一种能力出现而不成为所谓的工具。

另外还想说的是关于童年教育的重要性。我自己一直坚信在孩子的童年时期如果精心教育,远比孩子长大了才去单纯的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要重要的多,这个我一想到中国那么多的留守儿童便心生难过。不过这种现象暂时看不到有什么改变,多数是因为生活所迫吧,但我一直觉得再难也不能难孩子。关于这个早期教育的重要性,《爱和自由》全文贯穿的都应该是这种思想吧。摘下来几段。

一名儿童如果在零至六岁形成了健全的品格,向善就成了他的自然内驱力,他一生就是为了不断完善自己。

这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在人的一生中,拿出六年给孩子,并通过孩子发展自己,是最有价值的。

人类的创造力是非凡的,尤其是对一个孩子来说。如果他6岁以前能够成长得非常好,他就越容易进入更高状态的人类的思想、人类的情感和人类的一切科学理论,如果我们被某一种东西禁锢的话,我们只能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

童年尤其是0-6岁,同成人相比是人生的两极。就像地球南极跟北极一样。7岁不是6岁的延续。实际上在6岁以前他所奠定的一切是为他整个一生做基础的,而不是为某种文化,或者某个学校,或者某种知识的转化作准备的。

看完《爱和自由》我有个强烈的想法,就是非常非常想去做一名幼儿教师或者小学教师,这个在看完《窗边的小豆豆》时就产生了的想法,自己希望像巴学园的校长小林宗作先生一样,能够尊重孩子,理解孩子,热爱孩子。看来我要好好想一想了,做自己热爱的事情应该就是幸福的生活吧,而不只是简单的工作。

如果你爱孩子,让他的精神愉快,你给了他们美好,儿童就能给我们带来一个金色的未来。这个希望寄托在儿童身上要比寄托在任何成人身上更为可靠。因为“儿童是成人之父,儿童是人类之父,儿童是文明之父”。

假如我们今天都能做到尊重儿童,让他们符合人的自然发展法则成长,他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是富有创意的。那么这个世界就可能产生巨大的变化。

再来谈谈看完这本书后自己有疑惑的地方。关于安全感。在豆豆一岁一个月的时候因为短期的无人照看,我们把豆豆送回了山西,让豆豆姥姥照看,而且因为姥姥腿不好的缘故,家里还雇了个人帮忙。那两个月对我来说简直就是煎熬,尤其是刚送回去的一周,我每天因为想念不能好好睡眠。即使现在我看到当时刚把豆豆从山西接回北京的录像,我的鼻子都酸酸的,孩子怯怯的眼神,真的让我心疼!记得刚送回去时妈妈说:“孩子很乖,谁都要抱。”到现在我一直都认为那是我的豆豆缺乏安全感,突然离开了妈妈,孩子到处想看到妈妈,可是怎么也看不到妈妈,她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该信任谁。所以我觉得孩子对某一个人的依恋应该是因为孩子觉得这个人爱她,给了她安全感,在她幼小时还不能理解唯物论还不明白眼前消失的东西还会再现时孩子表现出的就是依恋,而不是表现出了依恋就说明缺乏安全感,而是渴求安全感一直在她身边。这个孩子长大了理解了消失的还会出现时就会表现的好些,这时应该是一种理性吧。豆豆现在已经能慢慢接受妈妈每天上班了。虽然每次下班我会抱着她说“想妈妈了没有”,孩子说“妈妈下班了”,我说“那还要妈妈明天上班吗?”孩子会说“不让妈妈上班。”依然表现出对妈妈的不舍,我不认为这时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因为我相信孩子和她爸爸在一起也很快乐,不过她爱着妈妈,她不想妈妈不在身边。就这么简单。

另外书中提到关于背古诗说没有意义。我也很疑惑。读过一些书看到的都是强调阅读的重要性。这个我自己的理解就是孩子对语言的热爱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是一种熏陶,我们不强迫,但是我们不能不让她接触,不能说大人觉得难懂,就觉得念给孩子无意义。孩子对周围的一切不都是从她的触觉、嗅觉、味觉、视觉、听觉感知到的吗,在我们读给她听的时候,不是一种自然的过程吗,不是听觉的一种享受吗?难道读一个大人觉得通俗易懂的句子给孩子听就是对的,读一首大人觉得难的优美的古诗让孩子感觉一下语句的韵律就没有意义了吗?这个看来还要学习,最好追求一种意境。

读后感3000字篇8

《三角地》是曹文轩写的又一篇短篇小说,这是一个家庭由衰至盛的故事……

这是一篇以一个人的视线写的一篇文章,是三角地的长子,三角地几年前还是一个臭名昭着的人家,赌博,酗酒,二弟考试门门零分;大弟球踢得好,却老把别人的窗户踢碎掉……

就是这样一户人家,主人公“我”混混噩噩地生活了十六年,直到有一天,一位对他来说十分重要的朋友嘲笑他,让“我”决定振兴三角地!经过“我”的一系列整治最后让三角地变得焕然一新。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两个人漂流到了一个孤岛上,一面是海盗的后代建立的花园,另一面则毒蛇肆虐,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一个人到了花园那,而另一个人却放弃了花园安逸的生活,决定在这个毒蛇肆虐的地方住下来,二十年后,那个在花园里的人因为帮海盗干了许多活而变得十分富有,并继承了这个花园,一天他闲来无事便去看望那个决定自立门户的人,没想到这个和他一齐漂流的人,竟然把这个人间地狱建得跟天堂一样,甚至比那个花园还好!

这两个故事都让我体会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哪怕起点再不好,只要付出也能够得到回报。

三角地读后感——精选作文

至诚之美——读曹文轩《三角地》有感

曹文轩先生的《三角地》是我刚刚读完的一部小说。与其说是小说,不如直接称它为故事。

《三角地》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家住在两条街的交汇处,人们称之为:三角地。故事便发生在这小小的三角地。“我”家是住在三角地的人家,“我”家里共有七口人。爸爸是个酒鬼,就算喝酒喝出了毛病,被医生诊断为“慢性酒精中毒”也照喝不误。他经常醉倒在路边,被人抬回来。对此,他不仅仅没有丝毫内疚与懊悔,反而喝得更凶了。妈妈则是个赌民,爸爸喝酒喝得有多凶,她便比赛似的赌得有多凶。

“我”是家中最大的孩子,我的大弟弟是个足球狂,常常一口气把校园的玻璃踢碎一大片。二弟则是一个笨蛋,学期结束,没有一门功课及格,而且他还像张狗皮膏药似的,黏在三年级上三年不动了,但是他滑头得很,见人便笑眯眯地该喊婶喊婶,该叫叔叫叔。至于三弟,他是个小偷,虽然才十岁,但他小偷小摸的历史已经有三年了。而小妹,她是全家人的心肝宝贝,她不仅仅长得可爱,人也善良。主人公“我”呢,只可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浑。但是如此浑的“我”竟能弹得一手好吉他。一次全区中学汇演,“我”代表校园表演吉他。在演出场地,“我”迷上了一个会跳舞的女孩,她叫丹妞。她也很喜欢我的吉他。久而久之,“我”和她成了好朋友。但是这份友谊,或者说是情愫十分短暂。

“最后有一天,她明白了三角地人家的一切。她高傲地、轻蔑地望着我,然后点头,平静地说了一声‘谢谢你的吉他’走了,一向没有回头。

我的吉他掉在了地上。当她走出去十米远的时候,我大叫起来:‘是的,我爸是个酒鬼,我妈是个赌徒,我弟是个小偷,我,又是一个骗子!’我靠在一棵树上,失魂落魄。”

丹妞走后,“我”开始恨这个家,想离开这个家,一百年也不回来。一天晚上,“我”骑着自行车向荒野驶去。漫无目的地前行。之后,“我”在荒野睡着了,睡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傍晚才回家。

“从这天起,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明白,三角地有一个伟大的人家!”这是“我”回家后做的第一个也是“我”一生中最伟大的决定。

之后,三角地确实出了一个伟大的人家。

爸爸不喝酒了,妈妈不赌了,大弟踢球踢出了名,二弟成了学习天才,三弟不再偷了,小妹一如既往的可爱、善良、爱这个家。而“我”呢,也不再那么浑了。我家开了一个咖啡厅,起名为“三角地”,生意红红火火。

《三角地》所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读罢全文,我觉得,这个故事表达的并不是作者想透过它来鼓励人们去创造一个完美的世界,而是想借此反应曹文轩先生自身对文学的态度。

他在这本书的序中曾问:“今日之世界,文学的标准究竟是由谁来确立的?”

回答是:“西方人。”

“西方文学在经过各路‘憎恨学派’对古典形态的文学不留余力的贬损与围剿之后,此刻的文学标准,也就只留下了一个:深刻——无节制的深刻。”于是,全世界的文学便像哈巴狗那样争先恐后的去往“深刻”、“思想深刻”上去贴,尽自己所有的脑力去表达、去诠释这种从未有过“美”的意韵的深刻。什么“昨夜西风凋碧树”、“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似乎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但是,这种少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审美境界的作品,我们真的需要吗?

答案是什么,我不明白,或许是,或许否。

但此时,《三角地》诞生了,在这纷乱之中诞生了。

曹文轩先生以乡村生活为背景,以社会的一个小角落——三角地为地点,一“我”及“我”家的改变为线索,尽心尽力去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充满爱与美的世界。

《三角地》摆脱了那些西方人一贯喜欢用的说理的语调,以有中国特有的、贴近人们生活的话语来描述。在这本书中,曹文轩先生能够直言不讳地用“他真是够孙子的”或者“你也要我叫那滚蛋吗”之类的话语。

不仅仅如此,我认为朴实也是这篇故事的一大特点。

“出了门,觉得太阳个性明亮,大概一百年也没有这么的好太阳。风吹在脸上也个性叫人惬意,像小妹用她的小手摸我的脸蛋儿。路上的行人也显得个性可爱,一个个笑模笑样的,让人真想跟他们一个个握手。一个老头‘嗵’地摔倒了,我立即跑上去把他扶起来,尽管他喷了我一脸酒气,明白他跟爸爸一样是个酒鬼,但心里因为做了件好事,很快乐。人一高兴,就乐于做点儿好事。我吹着清脆悦耳的口哨,屁颠屁颠地走向大木桥。”

这是主人公去和暗恋对象丹妞见面前的一段描述,它充分表现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心里对喜欢的人的期盼。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给人的却是恰到好处的感觉。

其实,说到主人公,我对他有一箩筐的看法与问题。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敢作敢当、敢恨敢爱的人。从对丹妞的好感到被拒绝,再到下决心改变这个家,这位有点倔强与任性的大男孩,是否有感动其他人我不这道,但他确实感动了我。

“我”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功课不太好,还旷课。虽然他口头上总说自己想离开这个家,想一把火把这个家烧了。但这似乎入骨的“恨”的背后却闪烁着爱,无与伦比的对家的爱。否则,他怎样会鼓起勇气去改变弟弟妹妹,又怎样会让三角地诞生出这么一个伟大的家庭呢。这个默默吞下无数辛苦与泪水的孩子,在曹文轩先生的笔下动了起来,成了一个有血有肉、有一颗真正心的人。或许,他的形象、他的性格便是活在曹先生心中的那个影子。

其实,在看完这篇故事后,我思考过《三角地》中为什么只有女主人公丹妞有名字。我认为那是因为书中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一类人,而三角地这个小地方也反映的是一个大世界。

在这个大世界中有许许多多的人,他们的性格以及对世界的态度都不同。但正是因为这种不同,才有了《三角地》,有了一个能活在读者心中的世界。这个世界,在我看来,折射了曹文轩先生对“美”的追求。

无论是书中对“我”家小妹相貌的描述,还是对丹妞舞姿的呈现,亦是失落的“我”在荒野上上看日落的场景,无疑都是在表现或诠释“美”这个永恒的话题。而曹文轩先生本人也说过:“美的力量丝毫不亚于思想的力量,有时甚至比思想更强大。”

《三角地》是以“我”家的咖啡厅在三角地的繁华结尾的。大体上就应是个喜剧,但读罢全文,我却感到了淡淡的忧伤。

或许是因为小说的结尾: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弹着吉他,走进一个姑娘来。我在心里叫了一声‘丹妞’。她朝我微微一笑,在靠窗的一个座位上坐了下来,咖啡端上来了,她用小勺在杯子里轻轻地搅动着,样貌很好看。然后她端起杯子,一边望着我,一边用咖啡。

我弹了一首又一首的曲子。她就一向安安静静地坐着,黄昏时分,她才离去。

我放下吉他,走到门口。我目送着她,直到她不见在玫瑰色的霞光里……”

我不太确定这给结尾是想表达丹妞与“我”又成了好朋友,还是最后让主人公再回忆一下那段短暂且略带忧伤的友谊。

即便如此,我仍认为,《三角地》算是把“美”诠释得淋漓尽致了。人们拿来形容《三角地》的也总是“纯美”二字。

幽旷的田野、袅袅的炊烟、潺潺的流水、巨大的古树、火红的余晖……加上感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的人物,让整部作品弥漫着一股淡淡的乡村气息。而这股气息背后,涌动着的是文学。文学之中,隐藏着的是人性的至诚之美。

读后感3000字篇9

WhywasTess’sgirlishpuritylost?Whydidsuchabeautiful,nobleandpurewomanasTessshouldsufferinevitableruin?Whydoesthewrongmantakethewrongwoman?Whyitisalwaysthewomanwhopays?Whytheyarealwayshurt?Whyisbeautydamagedbyugliness?Whythetragedyishappenedmorethanonehundredyearsagorepeatedinmoderntimes?Iseverythingtoolate?

RecentlyI’vereadtheBritishfamouswriterThomasHardy’smasterpiece-TessoftheD’urbervilles.ItdescribesthemisfortuneofapoorpeasantgirlTess.Inthisnovel,wecanseeTessresistherunjustfateagainandagain,tilltoberuined.Withthedevelopmentoftheplotwefindthathertragedyisinevitable.Wecannotbutfeeltheintenseemotionsofpityandfear.

ThecauseofTess’stragedyhasalwaysbeentheconcernofpeople,suchabeautiful,nobleandpurewomanasTessshouldsufferinevitableruin.Whatleadstohertragicdestiny?Whokilledher?Ican’tdoverywellinanalysisthenovel.Idon’tknowclearlyhowthetimeshelivedinaffectherlife.Idohaveanunderstandingofthenovelbymyself.AlecandAngelwhoarethetwopeopleverycloselyrelatedtoTess’sfate.IthinkfierceAlecplayedaveryimportantroleinkillingTess,butinfact,itwashypocriticalAngelwhokilledTessindirectlybutmorecruelly.

Iwantedtocry,Tess,donotfollowhimwhenIreadthatplot.Ihopeshemethertruelovebeforeshewasseduced,buteverythingwastoolate.Shewasseducedbyasocalledgentleman-Alec,andfromthenonherlifetotallychangedfromthislossofinnocence.Peoplelookeddownonherandrespecthernomore.Actuallyshedidnothingwrongbecausebeforeshewasseducedsheknewnothingofman.Womenweretooweak.Tesswaspoor,weakandhelplessandmetthewrongpersonatthewrongtime.

IstronglybelievedthatitwasAngelwhokilledTesscruellyandwithoutmercy.Angelwasaliberalbourgeoisie.Hemadehimselflivedinthecountrysideratherthanservingthegod.Angelwasamanwhoquestionedthechurch’steaching.Hethoughtthechurch’sviewsweretoostrictanddidnotallowfreethinking.Angelextricatedhimfromreligionandhisfamily,buthecouldn’tbreakwithtraditionalmoralprinciples.Hewantedawifewhowasthedaughterofnature,honest,sensitive,intelligent,graceful,pureassnowandextremelybeautiful.InthefirstpartIthoughtAngellovedtessverymuch.InthefollowingpartIfoundthathelovedanimageheimagined.AftertheirweddingAngelconfessedthecrimehecommittedtoawomanlongtimeagoandaskedTess’sforgiveness.Tesswasnotatallangryandforgaveangelatonce.Sheinnocentlythoughtthatthethingshewasgoingtoconfesswouldbeforgiven.PoorTess!Shesatandtoldeverythingtoangel,hopinghewouldforgiveherashewasforgiven,butshewaswrong.Thewomanpays.

Angelclaimedthatyouwereoneperson,nowyouareanotherwhentessaskedwhy.ThewomanAngelhadlovedwasnottess,wasanotherwomanintess’sshape.Angellovedthepersonheimagined.Heconsideredtessthedaughterofnature.Comparedtotess’swords,“Ithoughtangel,thatyoulovedme-memyveryself!Ifyoudoloveme,howcanyoutreatmelikethis?Itfrightenedme!Havingbeguntoloveyou,Iwillloveyouforever,inallchanges,inalltroubles,becauseyouareyourself.Iasknomore.”weknowhowdeeptesslovedangel.Shewouldhavelaiddownlifeforangel.Shenotonlylovedthemeritsbutalsoacceptthedemerits.WeknowfromthebookthatwhenangelcamebackfromBrazil,hecouldhardlyberecognizedbyhismotherbecausethecruelclimateandhardworkhadagedhimbytwentyyears,buttessacceptedangelimmediately,becausehewasthemanshefellinlovewith.

Idon’tknowwhyangelcouldn’tforgivetesssincehehimselfhaddonethesimilarthing.

读后感3000字篇10

大概是一个星期的时间,18/19最重要的两天,我把这本书看完了,感觉满满的干货,网上的评论对此褒贬不一,但无论怎么样,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首先作者主张时间不可管理,时间也不听从任何人的管理,它只会自顾自一如既往地流逝。要管理的不是时间,而是自己。对时间利用不好的人,本质是缺乏好好利用时间的能力。

1.勤奋的懒惰

有很多人学习的时候,或者是为了应付考试,会把一些需要理解的题直接背下来而不是理解下来。对于不考研的同学来说,几乎没什么太大的影响,但对于要考研的同学来说,就好像是在浪费时间做没有意义的事。把那么多题背下来,我觉得也不容易吧。

2.你的大脑并不是你,你的大脑是(属于)“你的”大脑。即无意识地受大脑控制”与“有意识地控制大脑”。

不再让自己“跟着感觉走”,成为大脑的奴隶,而是翻身做大脑的主人,用心智做出正确的事情。所谓心智就是其过往获得的一切知识及经验的总和(包括基于这些知识和经验造就的思考方法、思考模式)。

3.速成不可取,积累才是硬道理。

苏轼曾曰: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我要”的欲望可以用“我有”的东西来满足。即便“我有”的暂时不够,他也能借助已经拥有的足够的努力和勤奋(抑或投机取巧的方法和经验),定能如愿以偿。一旦得偿所愿,不仅“我有”的更多,“我要”的也更容易获得,形成良性循环。

欲望无法满足通常是一无积累(或者积累太少,几乎无法换取任何东西),二无方法和经验(所以求而不得)。

4.如何对待未知和无法解决的问题?

策略: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先记下来,然后继续前行。记录是为了避免遗忘曾经思考过而失去获得答案机会的情况。继续前行,并不意味着忽略这些问题——而是重新审视不一定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因什么由头,它们之中的一部分就突然有了明确的解决方案。所以,到有了答案的那一刻,你不再是当初无能为力的你,你已经获得了一次重生

5.管理自己

1.正确的估计做事所需的时间

首先要判断熟悉程度(或陌生程度)。“意外”本质上是对任务不熟悉,任何完成这个任务的人都会经历由“陌生”变为“熟悉”过程,才有可能顺利解决这些“意外”。

2.立即行动。

“现在就开始”。所谓做事拖延,不是拖延着做事,而是拖延着不开始做事。

3.正视困难

有的时候我们的时间安排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用几乎全部时间处理简单的部分,至于困难的部分,干脆视而不见,暗地里希望困难自动消失。比如,我在整理这篇文章的时候,明明它很重要,我却放到最后去写,最主要原因还是逃避,我觉得它很难,甚至有点不敢去碰

4.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通过关注“方法”去反复拆分任务,不断的把任务细分化,简单化,最终确认每个子任务都是可完成的。

5.尝试把一个非机械的任务和一个机械的任务搭配起来完成。比如跑步是机械的,听有声读物是非机械的(相对需要集中更多注意力)等

6.记录时间清单和制定计划

学着做每天的“事件日志”。

它会使我们对时间的感觉越来越精确。

(对于我来说,每天用它来记录时间的利用,放截图在生活清单里,并制定第二天的计划,格式于此类似,不用具体到哪个时间段,并把事件并分为重要和不重要(这项任务的完成是否确实对达成目标有益),自己不是超人,不可能做到每时每刻都能好好利用)

7.做计划

计划要有现实性和可实践性。有些事情没必要做计划,比如“任务其实非常简单”或者“初始状态下,我们往往并没有能力去制定合理有效的计划。

关于做计划书中给出的建议是:如果想要改变自己,或者对自己目前的处境不满意,那就一切从简——找一个你觉得应该会带来改变的任务,然后去做。

6.学习(体验,试错,观察,阅读)

书中的观点是:“学习”最关键的一点是:任何知识的获取,都是不可逆的。在知道它的那一瞬间,它就已经改变了一切,生活因它而变,却无法还原。

就像读书一样,虽然人类的记忆有限,可能很多东西读完以后就忘记了,但是你的灵魂深处却不可能对此视而不见,总有一天,他它会以它正确的方式呈现。

7.独立思考

在作者看来是从别人那里知道一个结论的时候,自己动脑重新推演一遍,看看得出结论的过程有没有漏洞和不合理的地方,衡量一下结论到底有没有道理。

独立思考的基础是概念的理解、把概念区分清楚的人才能清楚地思考。

思维缜密~从现在开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如6个月),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或者自己被灌输的每一个念头,甄别其中的因果关系。

一种典型的逻辑错误,即既然你无法证明我是错的,那么我就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能用简单的二分法进行区分辨别的。

8.交流

交流的首要

倾听,一定要等对方把话说完。

为了避免跑神和提高效率,作者提出:在倾听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利用多余的脑力处理两个方向的信息:“回顾”与“预期”。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一些辅助性工作,纸和笔之类的。

交流的原则,

1.双方不仅要“相互竞争”,更要“相互合作”。讨论是建立在有共同点的基础之上的相互学习进步,而争论却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更合理

2.真理是独立存在的,它从来不会依附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作者提出:如果我们在任何讨论中发现参与者里面有“自以为是”者存在,那么最好的选择只有一个——退出讨论

3.真理不变,变的只是人们的理解和看法。讨论的时候,焦点在于“事实”,而非“看法”,因为“看法”无法争论。讨论的最终目的是剔除“看法”、萃取“事实”。

9.勤于反思

方法:记录(通过日志感悟等形式)阅读,观察等

读杂书会大大提高一个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这种能力也是一种理解能力)。阅历丰富、博览群书的人,肯定拥有更强的理解能力,因为他们在遇到未知的时候,更有可能迅速地在自己已有的知识中找到可以用来类比的信息。

10.关于方法

学习上的成功大多来源于:策略和坚持,而坚持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策略。

关于痛苦

为什么许多人总那么“没记性”了吧?因为在他们遇到挫折或者面对那些由自己曾经的错误决定带来的惩罚的时候会非常痛苦,而这种程度的痛苦,必然被他们的大脑自动列入“遗忘”的序列

一个办法是,在面临尴尬的时候,一定要用文字、图画等形式把自己所遇到的尴尬记录下来。(书中给出的方法)

关于人脉(书中给出的方法)

专心做可以提升自己的事情,学习并拥有更多、更好的技能,成为一个值得他人交往的人。

学会独善其身,以不给他人制造麻烦为美德,用自己的独立赢得尊重。

关于自卑

对于优秀的人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甲在某方面非常优秀,而在其他方面的水平只是一般而已,甚至低于平均水平。但是,优秀的人往往会给自己制定过高的标准,甚至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在各个方面都应该相当优秀。

优秀的人,有可能存在自身优秀的地方和不优秀的地方落差大,就会导致自卑的产生,而一般的人各方面相差都不多,落差自然小,自卑就会很少产生。其实无论是哪些方面,他都比一般人优秀,只不过,人与人之间对自己的要求不同而已。

关于气质

表情和神态是一个人内心的折射,几十年的积累足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不俗”,于是,表情跟着“从容”、神态跟着“睿智”。

11.物极必反

不要盲目地试图减少睡眠时间(透支自己的健康,是用任何措施都无法弥补的,慢性病的本质就是“判处死刑,缓期若干年执行”,)

尽量不要减少与家人交流的时间

最好不要放弃自己的社交时间

ps.我们没有必要在意来自他人的、非建设性的负面评价。

做对过、做好过的人,他们一路走过来,心里非常清楚做对、做好有多么不易,所以,他们会不吝一切机会去鼓励那些尝试做事情的人。

坚持,积累,是更好学习,更好成长的垫脚石

整理这个,花了我一天的时间,脑袋要崩溃了,不管整理的好不好,但我想,这个过程也是我控制大脑的过程吧

读后感3000字篇11

以前对《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印象最深的是关于中国缺乏数字化管理的论述。当黄仁宇描述着一场杂乱无章的古代战争时,难以置信的统计和控制之劣,近乎荒谬,远远偏离了我对智勇双全的先民的恭敬想象。黄把中国形容成一个庞大的以礼仪统治的国家,由天子和官僚作道德楷模,指引小民的生活,而管理则是模糊和杂乱的。具体到基层州县,政务中充满了模糊的统计数字和含糊夸大的文字报告。

再读时,这个论断的真实性在我的头脑里大打折扣。黄无疑夸大了道德规训(抄一个福柯的词哈)的力量,并低估了地方官对地方的控制——很难想象这个由庞大税收养活的王朝没有潜质进行严格的税收,并把军事等方面的动员力深植到地方。

再读的亮点是关于官僚体制。根据黄的描述,庞大的文官集团并不象理想中的士大夫集团一样和衷共济、人人都是道德楷模。由于个人的力量相对整个体制(以及天子)的力量而言过于微小,为了寻求安全感,他们务必结成一些集团,谋取共同利益。讲到张居正时,黄说张的任人唯亲几乎是无从选取的,正因他应对数万人的官僚队伍,没办法考核和选取,只能选用自己了解的人。

联想到红楼梦中的四大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实际上是政治谋生手段,是自保和发展的必然要求。综观中国的选官制度,从汉朝的“举孝廉”,到魏晋的九品中正制的门阀世族子弟作官,再到隋唐的科举取士,只有加强了中央在体制中的权威,使每个人拥有同样的机会,在选官过程中才不会出现力量的聚合现象,即一个个体不需要投靠一有力实体以在竞争中获得机会。但这只是选官阶段,只是仕途的门槛。

既已成为进士,有了公务员资格(当然,在考取公务员资格过程中,古往今来,作弊一向是屡见不鲜的超体制行动),今后在仕途上的发展、能否得到肥缺和升迁机会,其评价途径就不得而知了。在明朝,每六年进行一次全国大考核,不任事的官员会被斥退或强迫退休。然而正面的褒奖从何而出?升迁的名单如何确定?想必不是件十分公开的事。就象这天的选民们并不知道也无从预测人大开过后有哪些新官上任。新闻联播里念名单的时候,我每每觉得他们是刚从哪个石头缝蹦出来的大圣。

没有简明可操作(如科举一般)的程序,单个的官员永远是最弱势的群体。在混沌而充满风险和竞争的体制中寻求自保的最好方式,便是结党。虽然圣人说“君子不党”,但君子要想实现“治平”和“升官发财”的理想,不党恐怕是不成的。

中国历史奇妙就奇妙在,它是由无数轮回组成。惊人的相似性是最富戏剧性的资料。于是在中国的官僚体制中,党同伐异、相互攻击和权谋妥协,一其始终。台上投票握手,台下踢脚,表面上看波澜不惊,小民仍颂之为人民公仆,斗争是永远无从与闻的。

黄认为中国官僚体制中,所依靠的道德缺乏约束,又没有良好的数字化管理,作为帝国真正主人的官僚集团内部存在无数利害冲突,构成了“一个带有爆炸性的团体”。有明一代,在万历后期,官员便已看透了中枢势微,只需敷衍应付。那时候的皇帝也不懂搞整风或者三讲,于是官场不良风气如瘟疫般泛滥,贪污腐败风行,并愈演愈烈,“使整个王朝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其因此能勉强维持,实在是替代的办法尚未找到”,而且庞大、历史悠久如我们的帝国,仅靠“惯性的作用”也可继续存活若干年月。

对这个关于危机和崩溃的故事,我存在深深的怀疑。据我的印象,没有哪个王朝的崩溃是由吏制腐败直接、或有极大相关性间接导致的。想来想去都是地方武装势力坐大和外族入侵的结果。即使是苏式唯物史观高唱赞歌的农民起义,也但是是起到了较大的助力而已。也没有听说哪个王朝的诞生,是因了清明高尚的吏治,谁都知道中国的开国皇帝,基本都是立刻得天下,怎样也要打赢一场解放战争才能坐稳江山。而为了打仗而积蓄力量时,不可能广施仁政而不横征暴敛。

这就牵扯到一个中国社会的稳定性问题。在自动控制理论里面,听说有个叫做“鲁棒性”的东西,指的是某样东西的抗冲击潜质、自我稳定力。吏治腐败,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撼到国体根基,社会体制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容忍吏治腐败、而持续自身的稳定性?

记得十几年前,天真的学长们走上大街,到处张贴标语如:“卖掉奔驰,还我钞票!”历史于是又一次证明,使中国社会持续稳定(或破坏它)的,不是百姓,而是控制着铁和血的“仕大夫”。

黄显然把帝国的体制看得过于单薄了,更需要思考到的是,体制的对立面是零散势单的无数愚民。除了以宣教方式起作用的一面,这个体制已经自发构成了某些游戏规则。这些规则产生于制度的罅隙,是基于自然界优胜劣汰的无政府状态,用吴思的词,这些就是“潜规则”。

古往今来很多的中国知识分子,都坚信中国是礼仪之邦,人人事事都尊制循礼。这种错觉掩住了无数双有穿透力的眼睛。

吴思把中国还原成一个暴力左右的社会,由一个个、一层层暴力集团统治。我认为,他用人类学的方法发现了“潜规则”,这一重大发现的好处对中国而言肯定超过了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发现(况且好象这个剩余价值也不是马克思最早发现的)。鲁迅以前讲他一个朋友看史书,从字缝里只看出“吃人”两字,他和他的朋友都狂得很帅很有穿透力,偶很是心仪。

在以德治国的背后,是无数制度的缺乏和失去控制的现实,在那些空白的地方,滋生出基于达尔文理论的潜规则,实则这些潜规则才是支配中国社会结构运作的真正幕后老大。因此即使如黄氏笔下所描述的,万历皇帝正因立储问题与群臣交恶,消极怠工而使官僚机体败坏。整个帝国的真正规则,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害(从善恶性质讲,以前也好不到哪儿去)。万历的行为可能只会给规则的运行带给更好的生存环境。

结党依旧,贪暴依旧,买官卖官依旧,上京开会上供跑官依旧,只是外部环境更宽松了而已。何况那时候交通不便,跑跑官也不会出车祸死在路上,想搞性贿赂也不用非得自己献身,成本实在低多了。形势一片大好。

黄的自传《黄河青山》,读过两遍,每次都是在他开始讲自己的学术生涯时打住,后面的数页曾帮我一次次入睡。这许是正因我更喜爱看作为国军军官的黄先生的故事。在抗战期间,读大学的黄投笔从戎,之后在中国南方的偏远地区打游击(游走也许更贴切),跟总部失去联络,带着一帮衣不蔽体的饥饿士兵在旷野中跋涉了半年。我猜想这段郁闷的经历给黄留下了深刻印象,中国人对军队和战斗的控制潜质,使书生的他惊诧而至于忿恨。他所说的数字化管理,如果没记错,应出于马克斯·韦伯的“簿记式管理”,能够想象,脱下军装读博士的黄先生在读《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时,该是多么的兴奋。也不管韦伯所说的这个是公司管理,即使是与明朝同一时代的西欧国家的政府也不曾有过,何况中国?

(完全植根于西方土壤的资本主义,在中国是不存在对应物的。资本主义从西欧产生,然后铺展到全世界。而所谓“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绝对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命题,是苏联五种社会模式的蹩脚注脚,围绕它的时刻地点的争论,是一场多么搞笑的学术闹剧!它唯一的贡献就是养活了中国那么多历史学家,又是出书又是评职称又是开学术研讨会,开心得不亦乐乎!)

如果用中国根本不可能产生的所谓“数字化管理”来解释中国的朝代更替、帝国的崩溃过程,其荒谬程度能够与“关公战秦琼”比肩。更没法解释同样是中国封建王朝的清,又怎样存活数百年。(MD,封建又是个我不能容忍的伪命题。)

不是用历史去发现、质疑理论,而是将历史活生生地Yan割后去注解理论。这么不历史主义的观点,竟然出自一个大历史学家的手笔,而大一时的我还以前那么崇信他。。。毕竟是个丫头片子啊。。。

吴思能发现潜规则,必须是从他对中国土匪,以及小民在乱世的生存选取的研究中获得的灵感。中国科班出身的历史学家大都认为“历史,就是制度的历史”,继而把制度局限在上层建筑范围,再缩小到对官制的研究,因此估计是没法象他这样独辟蹊径了。中国人的学术创新潜质是怎样被束缚的,能够想象一下。

最近也在重读王小波的杂文,发现他也写过一篇关于〈万历十五年〉的书评。关于这本书,王没什么高深见解,只是朴素地举了个反例。他说,中国要真用数目字管理,只能更糟——大跃进时,卫星上了天,经济和生产但是下了地。

不真正改变中国的机体运行环境和模式,生搬硬套来的东西全都靠不住。钱锺书说,西方什么东西到了中国都会走样,呵呵,是之谓也。

不管怎样说,〈万历十五年〉还是一部好书,正因我读的时候强烈愉悦,它带给我的启发层出不穷。作者读史的视角和纵横摆阖史料的潜质真是太强了!批评他,我多少有点黄口小儿的感觉。但是关注经济时代,批评也是增长点啊——以此乱糟糟的文字向黄先生致敬。

搞笑的是,20xx年曾与中华书局此书的责编@西丰客人兄一齐吃海底捞,饭中并未聊到此书。此刻看到此文和老兄的评论同在此书主页下,还真有点意思。

读后感3000字篇12

暑假伊始,静下心来,拜读了郑杰和徐红两个教育名家合著的《谁是教育的敌人》一书。本书是以对话的形式就中小学教师教学、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在两人你答我问的对话中让我们走近教育现象,更深一层次去思考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去探寻解决问题的策略。

郑杰,曾当过中小学教师、校长,现是自由教育者和撰稿人,著有《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学校的秘密》、《从校长到幕僚》等专著,因其观点新锐,被戏称为“另类校长”。

徐红,语文特级教师,现任上海市实验学校校长。上海市实验学校是上海市教委直接领导的一所市重点学校,是一所集教育科研于一体的中小学十年一贯制的学校。

我想,这样的两位教育管理者必定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教育更需要情感还是理性

徐红老师相信情感和直觉的力量。她谈到:理性是为感情服务的,因为爱教育我们才做教育、才做的好教育,这是一个前提。

而郑杰老师谈到了女性比男性更容易被情感驱使,男性比女性更能觉察到自己的理性,也能自觉接受理性的指引。他的观点是:

----价值观是理性的产物,是人类用理性进行澄清的结果。

----我从来不藐视情感,我认为情感是人类最美好的真实存在,因为有了情感我们才能体味到生命的力量。而我认为理性,也只有理性能够让人感觉到生命的意义。也就是说,价值观决定着我们为什么而活以及如何活,情感可以让人活的更好、更精彩。从这个意义上说,理性要高于情感,一个真正受过教育的人,会自觉地将情感之余理性的控制之下,让情感成为理性的奴仆,让情感俯仰理性的鼻息,让一切情感全都沐浴着理性之光。

----理智型的校长不是没有情感,习惯用头脑去分析,先辨别情况再采取行动。”

显然,在这些对话发现中,郑杰老师更能理性的看待教育管理,当然他也承认理性的教育也需要感性的管理。

学校是一个学习型组织

只有在学习型的组织里,才能让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真正融为一体。学习型的组织应该具备四个特性:开放性、民主性、合作性、自主性。这是他们的共同认识。但又在以下对话中一一验证,要达到“学校是一个学习型组织”这个目标目前存在的现实问题。

----学校是开放的,教师和学生的头脑是开放的,学校信息是开放的;学校的内外资源要共享;那么人力资源的开放能做到吗?人才能进能出可以做到吗?学校解聘一个不称职的老师比留在一个优秀老师还要困难。

----学校中彻底的民主是没有的,在学校管理方面你不能彻底民主,否则你全听大多数人的意见很有可能导致失职。

----少讲团结,多讲合作。作为学校每一个自主团队,需要精神基础——团结,同样也需要在尊重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一种多赢的合作关系,这样团队才能走出瓶颈,走向创新,更需要团结基础上的有技能、有方法的有效合作能力。

----在一个学校里若管得越多,相反人们做得会越少。急功近利的环境,教育专家推波助澜,参与制造一个又一个美丽的肥皂泡,领导管得越多,教师做得越少,同样,教师管得越多,学生学得越少。在大环境下要想独善其身很难,你很想做的事情常常不允许你做,而即使允许你做,技术条件又达不到。“一刀切”的管理与要求捆住了学校、限制了老师、害苦了学生,热情和创造力一点点被磨灭。

看到这儿,我不禁疑惑了,什么样的学校才能是一个学习型组织?

教育理念

----教育的好坏决定未来社会的状态,今天社会状态反映了以前的教育结果。目前乱象丛生的社会是我们多年教育失败的后患,同时,几天急功近利的教育必然会影响到现在的孩子,未来的社会。就目前状况来说,不可否认我们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讲是失败的,原因在于我们忽略了教育中最根本和最核心的东西----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育人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拼命育分。

----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教育好不好,关键是看培养出来的人好不好。很多西方国家把“培养合格公民”作为教育的目的,把批判性思维纳入课程。新加坡在建国初期就将教育的目的定位为“培养好人”。我们的教育目标也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然而,事实却是教育目标成了纸上谈兵,“思品课”成了考试的科目,背诵代替了行为,学做两张皮,就连对教师师德考查也是通过网上答题的形式来完成。很多教师上课既无理念也无目标,只是带着教学内容,尤其是带着考试的内容进课堂。为高考而教成了唯一的目的,成绩也成为唯一的评价衡量手段。

----优秀的老师有着牧师般或者宗教般的情怀,懂得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幸福。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为什么总是试图把草当树来种呢?

是的,教育理念、教育目的直接影响着我们的教育方向。我们总把草当成树来种。只要你踏进校门,不管你是花草还是树,反正都要把你弄成参天大树,这让学生成长得很痛苦。其实这个世界,既需要草的绵密青绿,也需要的花娇艳绚烂,以及树的苍翠挺拔。

教师的专业发展

----国外把教师由实习期到专家教师分为三个阶段:新手阶段、中间阶段和最后阶段。在新手阶段,允许教师有失误,在失误中成长;在中间阶段,教师积累了实践经验,能够自觉调节;最后阶段只有部分老师能够超越自我成为优秀的教师。

联想到对新入职的年轻教师来说,目前都会参加一年的见习教师培训,同时学校也为新教师配备了学科导师和班主任导师,先从教学规范,教学模式,教学行为从一点一滴抓起。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他们必须先“入格”才能“出格”,先养成规矩,才能突破规矩,教有定方是走向教无定方的前提。

----老师最欠缺的不是学科知识,而是教学目标,方法和模式。集体备课和课堂观察能够使他们少走弯路、减少失误,减少才生手成为熟手的时间。

对于这一点,学校也充分认识到集体备课和课堂观察对老师的重要性,也是对教师校本培训的两大抓手。但总体而言,我们大多数教师缺乏专业意识,从来也没有认识到老师是个专业。另外教师的专业发展是有规律性,是有一定的阶段性的,每个阶段都有其特点。因此,培训更需要分阶段、分层次,当然我们的师训工作也在不断提高。

职业倦怠

---职业满足感的人有两个特点:一是有方向感,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为什么要到那里去;二是有可控感,能够将正在做的事情控制在自己能控的范围内。一名教师,如果没有自己的梦想,屈从急功近利的趋势,只能将教学僵化为完成固定的课本内容讲解,日复一日肯定会失去教学的热情和兴趣,职业倦怠成为必然。将教师职业当做一份事业的人则不一样,他会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在工作中体现自己的思想和创意并为此主动学习反思。

----职业倦怠与老师缺乏智慧和情感有关,随着岁月见长,老师失去了热情和创造力,尤其是在学校越来越像一架组织严密的机器的时候,教师待遇、评职困难和工作环境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职业倦怠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个学校如何减少教师的职业倦怠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严峻课题。学校的文化、课程都需要老师的认同,凝聚力工程相当重要。

《谁是教育的敌人》中,虽然每次对话的篇幅不长,但智慧的火花、思想的碰撞处处可见。郑杰老师是个很有思想的人,从他与徐红的对话中,可以感受到他这位“另类校长”的理智和深刻与徐红校长的温和和包容。这些对话体现了对教育的执着追求和博大情怀,也给我带来了一些对教育实践工作的新的思考。

在教育思想的碰撞中,在理性与感性的冲突中,在深邃而不失幽默、轻松但直抵问题本质的对话中,逐步理解了困扰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的实际问题。随着对话的深入,对书中提出教育存在着两大敌人的观点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一切从实际出发”和“统一思想”是教育的两大敌人。教育一旦从实际出发,那么教育的大问题便迅速被实际中的小问题所羁绊,最终葬送在功利世界里,失去梦想的光辉;教育一旦统一思想,则会使教育者失去思想和灵魂而沦为行尸走肉,也会使教育不幸再次成为政治或经济的奴仆和帮凶。

人们常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个好学校,校长是一校之魂,一个学校没有了魂,这个学校就失去了办学的方向和目标。一个好校长应该把办出有特色的学校作为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社会呼吁有思想、有胆识的好校长。

好校长成就好老师,好老师成就一所好学校。记住一所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记住了老师。不是说学校教育不重要,一所好的学校,它有好的学风、好的学习氛围,这对学生的成长是很重要的,但有时候觉得,遇到一位好教师比上一所好学校更重要。好老师是学校的中流砥柱,是学校形象的代言人。好老师就是学校发展的动力所在。因此,好校长更应该提供教师一个愉悦的环境、发展的平台。

读后感3000字篇13

在整个《红楼梦》中,亦真亦假是曹雪芹的拿手好戏。且不说“甄士隐”“贾雨村”所代表的“真事隐”“假语存”,仅从贾家与甄家的兴旺衰落;林黛玉与薛宝钗的性格对比;贾宝玉与薛林二人的爱情纠葛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很多以真喻假,以假反真的生花妙笔。

贾宝玉与甄宝玉:难于证同类

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背后,曹雪芹又不遗余力的写了一个远在江南的与贾家交往甚厚的甄家。令人觉得惊奇的是,甄贾两家的遭遇如此相似。先前两家一样繁荣昌盛,后来甄家“因菲材获谴”,惨遭抄家,没有隔多久,“锦衣军查抄宁国府”,荣宁两府上下家破财尽。以至到一百十四回,“甄应嘉蒙恩还玉阙”,再到一百十九回,“沐皇恩贾家延世泽”,两家的经历才真正的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时,贾宝玉之父贾政,似乎可看成谐音“假真”,而甄宝玉之父甄应嘉,乃谐音“真应假”,这样真真假假的安排,不仅暗示了作为封建统治维护者的贾府的必然衰落,也为突出男主角贾宝玉的性格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两家同出的宝玉是曹雪芹精心构造人物性格,以假衬真的重要一笔。

甄贾宝玉具有同样的性情,同样的长相,同样的家世,似乎两人唯一不同的是,贾宝玉衔玉而生,因而多出一块玉来,“贾宝玉之假”实乃是“真”,“甄宝玉之真”实乃为“假”,也许都是由那块玉引出来的吧。

曹雪芹在《林黛玉进贾府》那一回曾对贾宝玉做过一番通体描述:“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诋毁!”“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说他是个“孽根祸胎”,“混世魔王”。但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给贾宝玉构出这样一幅肖像的,不是别人,仅仅是有着代表当时封建社会最正统观念的祖母和双亲。“宝玉”本身乃是封建社会的象征,“假宝玉”即意味着不受束缚的人性。正因为贾宝玉之“假”,所以曹雪芹就在他身上安排了一块“宝玉“,竭力使其变为真,宝玉是生下来就带着的,这就更说明了封建统治的根深蒂固。贾宝玉的多次摔玉,正是对封建枷锁的一种抗争。而甄宝玉呢,他是一个真正的宝玉,一个真正封建统治的维护和跟随者,出声在那个对于他来说及其顺应的年代,衔玉也是没有必要的了。

想紫鹃见到甄宝玉后曾想,“可惜林姑娘死了,若不死时,就将那甄宝玉配了他,只怕也是愿意的。”且不提前世报答灌溉之恩的事,虽说甄贾宝玉两人在表明上有很多相似,但黛玉喜欢的并不是“宝玉”那个名字,也不是宝玉那样的长相,更不是两家同样显赫的家世了。黛玉所追求的,是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的环境下一个能和自己相濡以沫的知己。真“宝玉”与假“宝玉”的不同就在于,贾宝玉虽佩宝玉,但他的实质是假,甄宝玉虽不佩玉,但他的实质是真,这一点,在一百十五回两个宝玉初次见面时,贾宝玉自己就已经看出来了,更别提林黛玉那样的灵秀人儿了。

林黛玉与薛宝钗:真善美的冲突

曹雪芹描写的林黛玉与薛宝钗的性格反差很明显,贾府上下,除了宝玉外,所有的人都认为薛才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才符合封建道德标准毫无异议的当上宝二奶奶,连起先对她成见破深的黛玉自己最后也不得不承认“往日竟是我错了,是在误会到今”。但是,在整个故事中,林黛玉才是真正的女主角,她才是曹雪芹想要描写的最美的人物。曹雪芹这样安排,无疑也是以假写真,以不美写美。

在《红楼梦》中,我们看到的林黛玉似乎一直在使小性儿,她责怪周瑞家的“别人挑剩下的才给我”,她奚落宝玉“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他,比圣旨还遵些。”语言尖刻,不留一点情面。而宝钗却是不仅时时顺长辈之意讨长辈喜欢,对于那些地位低下的丫头婆子都热情相待。在宝钗过十五岁生日时,贾母问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钗知道贾母“喜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总依贾母往日素喜者说了出来”。又一次,薛蟠从南方带回一箱礼物,宝钗一一打点送到各处,也送给贾环一份,赵姨娘便十分高兴,“怨不得别人都说宝丫头好,会做人,很大方,如今看起来果然不错。———若是那林丫头,他把我们娘儿们正眼也不瞧,那里还肯送我们东西?”可见,宝钗在贾府中的好人缘在别人看来处处把黛玉比下去。他们俩是相当儿的人物,所以作者也故意安排了这些细节,在贾府的为人处世方面,宝钗又高了黛玉一筹,偏偏作者还要写黛玉的小性儿,写她对于宝钗享此殊荣的不满,黛玉之不美似乎更明显了。

然而,黛玉如果真的不美,曹雪芹也没有倾其所能去刻画这个人物的必要了。在整个《红楼梦》中,我们也不难发现黛玉的可敬可爱之处。黛玉将凋零的落花收集埋葬,是其对于美好事物惋惜、珍藏的写照;黛玉考虑到雨天不便,打发宝钗的婆子几吊钱卖酒吃,也是其体谅下人,心地善良的表现——。只是黛玉的诸多美的方面,被掩盖在曹故意安排的黛玉的不美之中了,加上宝钗的完美,黛玉性格中的不足便凸现出来了。

黛玉的性格是由她寄人篱下的特定环境所决定的。她心高气傲,实际上也是一种想保护自己的做法。即使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的贾府中,黛玉也并没有放弃自己做人的原则。她该怒则怒,该恼则恼,从来不喜欢去刻意讨好别人。她活着,活的才是真正的自我。这样看来,宝钗的做法酒让人觉得太世故了,她的完美让人觉得太不真实。从我们外人的角度看,宝钗的缺陷就在于她没有缺陷,这样的人似乎和我们不处在一个层面的位置,我们又何以去发现她的美呢?黛玉的缺陷是我们可以理解的,是真真切切的。曹故意写林的诸多缺陷,其实也是反衬林的一种完整的人性,缺陷也是一种美。

正如一位学者所说,在薛宝钗身上,充分体现了作者对儒家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冷静审视,以及或多或少的惋惜,依恋之情;而在林黛玉身上则流露了作者更多的对美好人性的呼唤,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因此,对于林,我们可以说,“封建社会的黑暗现实扼杀了少女真与美的因素,使之逐渐消亡,最终悲惨的死去”;对于薛,则是封建社会“保存了她身上的世俗之善并益之为美,而这‘善’最终却又不得不在环境的影响与压力下变而为‘伪’。”这便是林与薛的区别。

贾宝玉与林黛玉:不是冤家不聚头

宝玉与黛玉两人在爱情历程中的表现,在《红楼梦》第二十九回中有一段概述性的文字:宝玉“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闺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所以早存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故每每或喜或怒,变尽法子暗中试探。”“那林黛玉偏生也是个有痴病的,也每每用假意试探。”“因你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我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如此两假相逢,终有一真。其间琐琐碎碎,难保不有口角之争。”其实,看完整篇《红楼梦》,我们不会不相信贾母的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宝林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便引得宝玉发狂摔玉,黛玉自责流泪,似乎两人注定就是克星。以后“林黛玉误剪香囊袋”“痴情女情重愈斟情”,两人的矛盾一次不一次大,中间多少误会不合。可是,他们爱的还是那样深,以至于一提到黛玉要走,宝玉便着急心痛的不省人事;黛玉一提到死,宝玉便脱口而出“你死了,我做和尚。”似乎他们每次的争吵,都只会成为他们爱情的点缀和和见证;似乎这样写他们的不合,才足以反映他们在对方心中的位置;似乎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中,他们才最终明白对方的心,并成为彼此的知己。可见,宝林两人吵是假,合才是真,以不合写合,才能真正显出宝林二人在爱情道路上的艰难。

同时我们不妨来看一看贾宝玉愈薛宝钗这一对众人口中金童玉女的交往过程。不可否认宝玉对宝钗也是有情的,他会看着宝钗的“雪白一段酥臂”而“动了羡慕之心”,他也知道宝钗“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但是这仅仅是宝玉性格中“多情”的一面,在这种感情中包含更多的是一种“敬重”,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更是一种遥不可及的距离。正如宝玉自己所想的,“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可以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不得不很“没福的摸”。从这个角度看,宝玉与黛玉的爱情正是超越了封建礼法束缚了的,只是他们的这种叛逆在薛宝钗这个强有力的标准儿媳面前显得太无力了。

宝玉与宝钗,从表面上看他们的关系不蕴不火,但是在内心本质上,他们其实是互相对立的一对,在合的背后其实是不合。宝玉会“不管人脸上过得去过不去”,只要听到宝钗提“经济学问的混帐话”,“咳一声,拿起脚来就走了”。甚至在梦中,他也会喊出“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可见,在宝玉与宝钗的关系处理上,虽然在贾府的统治人物看“宝丫头最妥”,是最合适的宝二奶奶人选,但是曹安排的偏偏是这样一种“以合衬不合”的结果,宝玉心仪的对象,不是他眼中的大家闺秀宝钗,而是生活中总是与自己存在摩擦的黛玉。两人的不合是表面的,在不合的背后是两人的相知相泣。

宝林的不合,与两人最终的爱情悲剧有很大的关联。从一开始,两人都背负着“金玉姻缘”的沉重压力,在爱情道路上的磕磕碰碰,其实也是两人在这种压力下情绪的一种释放。宝玉摔玉,是想将“金玉”的说法彻底粉碎;黛玉哭闹,也只是想一再证明自己在宝玉心中的位置,宝玉心中并无“金玉”之说。然而他们这种建立在不合基础上的对封建包办婚姻的抗争,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对于改变他们的处境是一点用也没有的。玉最终没有摔碎,泪却已经哭尽。因此在黛玉死去的那一回,那句未说完的“宝玉,你好……”的话,看似是包含了对宝玉的难于言说的恨,但更多的却是一种对命运的无可奈何。

《红楼梦》中“真假”的运用到处可见,以上也仅是其中较为显眼的几处。正所谓“假亦真时真亦假”,但什么是真,什么又是假呢?这样真真假假的描写,不可不看作是红楼梦的另一种艺术魅力呀。

读后感3000字篇14

Thenoveldescriptionisoneyearnearsixtyyearsofageseniorfisherman,whenalonegoestoseainonefishing,fishedonebigfish,actuallydidnotpull.Theseniorfishermansocializedseveraldaysafterthefish,onlythendiscoveredthiswasthebigmarlinwhichonesurpassedtheoneselffishingboatseveralfold,althoughknewperfectlywellverydifficulttowin,butstilldidnotgiveup.Afterwardsandfurtherbecauseinthebigmarlinwoundfishfishysmellbroughtinseveralcrowdsofsharkfishsnatchesthefood,buttheoldpersonstilldidnothopelikethistogiveup,finallyhighlightedencirclestightly,returnedtothebigfishbeltthefishingport,letsotherfishermennotadmirealready.

WhenIread"theseniorfishermanthink:Heretotheseacoastreallywastoonear,perhapscouldhaveabiggerfishinafartherplace..."When,Iextremelyadmirethisseniorfisherman,becausehebynowalreadyprojectedonsomefish,buthehadnotsettledtothepresentsituation,butwasapproachesthebiggergoaladvance.Againhasalookus,usuallymeetsoneslightlyisdifficult,weallcomplainincessantly.Wewillbethemotherlandfuture,willbesupposedtolikethisoldpersonsamemindloftyaspiration,willevenbetterpursueevenbetter,thebiggergoal.

WhenIread"thebigmarlinstartfasttogatherroundtheyoungfishingboathover,twinedthecableonthemast,theoldpersonrighthandlifteduphighthesteelfork,leaptthewatersurfaceinittheflash,didutmostthrowstoitsheart,onewailendedthebigfish’slife,itwasstaticstaticfloatsonthewatersurface..."When,myheartalsolikedtogetherthebigstonefalls.Iextremelyadmireoldpersonthatkinddonotdread,therelentlessspirit,althoughknowsthematchstrengthisverystrong,buthenotslightlyflinches,butiswelcomesdifficultlyabove.Justbecausehadthiskindofspirit,theseniorfishermanonlythenachievedthislifeanddeathcontestsuccess.Wealsomuststudyseniorfisherman’sspiritinlife,handlesthematterdoesnotfearthedifficulty,onlythencanobtainsuccessfully.

Wasreadingthebigfish’ssmellofbloodissmelledbyonecrowdofsharkfish,struggledswimssnatchesthefood,oldperson’slefthandhappentointheconvulsions,heonlycouldusetherighthand,withwoodenstick,themouthandsoonallwasallowedtousefortheweaponself-defensewhichattacked,andfinallyexpelledthiscrowdofsharkfish.Butthebigfish’smeatwasalreadyeatenonemost,buttheoldpersonalsocharminglycriticizedoneselfthelefthand"thisworktimeactuallywasresting"time,Ialsowassubduedbytheoldpersonoptimisticspirit.Inthelife,somelossesareinevitable,weshouldtreatbytheoptimisticmanner,cannotbecalculating.

Finally,thenovelseesbyoneyouththeseniorfishermanfullyhas18footlongbigmarlininthemeasure,oncemoredescribedthisfish’shugeness,explainedseniorfishermanovercomesthedifficultywasbig,non-wasmorecommonthan.

Thenoveleulogizedthespiritwhichtheseniorfishermanfearhardanddangerousdiligentlydidnotstruggle,wealsoshouldlikehissuch,couldnotsatisfythepresentsituation,shouldpositivelytoabove,doanymatterallisrelentless,meetsdifficultlymustwelcomedifficultlyabove,couldgiveuphalfwayinnoway.Onlyhasthis,weonlythencanobtainabiggersuccessandthevictory.

TheOldManandtheSeaisoneofHemingway'smostenduringworksandmayverywellbecomeoneofthetrueclassicsofthisgeneration.ItplayedagreatpartinhiswinningthePulizerPrizein1953andthe1954NovelPrizeforLiteratureandconfirmedhispowerandpresenceintheliteraryworld.Hemingwayisalsooneofmyfavoritewriters.BesidesTheOldManAndtheSea,Ihavereadsomeofhisotherworks,suchasTheSunAlsoRises,AFarewelltoArmsandTheSnowofKilimanijaro.ButTheOldManandtheSeaistheonethatleftthedeepestimpressiononme.

IfirstreadthisbookwhenIwasinmyfifteens.AndnowIrememberitjustaswellasifIhadreadityesterday.

读后感3000字篇15

终于看完了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很想写一些感想。

最初看的时候,我想为什么会起这么一个名字呢,战争与和平就如同生与死一般对立,为什么会要把他们联系在一起呢。有了战争就没有了和平,整本书看完,我改变了看法。在列夫托尔斯泰内心的世界里,战争与和平从来就不是对立也不是孤立的。在和平的环境中,人类心中的战争从未停止过,看书中那些数不清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有的人追求自我的荣誉;有的人追求权利;有的人追求金钱;有的人追求情欲。。。追求的愈加紧迫和疯狂,内心的战争就愈发惨烈。就如同生与死一样,有些人活着就如同死了一般,有些人死了,他的灵魂却还活着。列夫托尔斯泰不就是鲜明的例子么?他早已经死了,可是他的灵魂和意识还活着,激荡着后人的心灵。拜读完《战争与和平》,我觉得列夫托尔斯泰不仅是一位优秀的文学家,更是一位卓越的军事家,思想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是一位大彻大悟的智者。于是对他的无限喜爱与崇敬之情让我有这冲动和勇气去记录一下自己浅薄的感想。

看完整本书,闭上眼睛,脑海里却只有那么少数的几位让我无法忘怀。这几个人物如此真实和鲜活地印在我心里,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他们代表着几个非常典型的人物类型。这几个人物贯穿整本书的情节,他们各自拥有不同的思想和性格,在他们各自不同的人生轨迹中,都经历了一场身心战争与和平的洗礼。

我忍不住想说说安德烈这个人,他留给我的印象太深了,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人物。单纯,正值,善良,也固执。这个人物贯穿整本书,他的成长经历让我纠结、心痛、惋惜、也温暖过。安德烈是一个悲情人物,他的一生只有在即将死的时候才真正得到了幸福,生的时候活的压抑,自我,冷漠,自闭。

义无反顾的参军,面对怀孕的妻子的挽留与想念的无动于衷等等都为安德烈后来的悲情人生拉开了帷幕。安德烈这个人物性格的巨大转变发生在两次死亡面前。第一次面临死亡之前的那段岁月,安德烈一心只想出人头地和夺取荣誉并且被认同。在和平的表像下,安德烈内心的战场早已硝烟四起,内心战争的导火索不是拿破仑,而是对于自我荣誉的疯狂追逐。他只向往荣誉,出名,向往受人爱戴,只向往这一切,活着也只为这一切,除了这一切他什么都不爱。死亡,受伤,家破人亡,没有任何东西是他觉得可怕的,父亲,妹妹,妻子,等等这些他生命中最珍贵的人,不管是多么可亲可爱,但是,只要能够得到片刻的荣誉,出人头地,能得到不认识的,而且也不会认识的人对他的爱戴,不论看起来多么可怕,多么不近情理,他都可以将这些全部割舍。他时常想象一场会战,会战的伤亡,集中在一个地方的大搏斗,他带领的一团人,一师人,独自一人打了胜仗,一切胜利和荣誉都属于他一个人,总司令被撤职,他得到任命。也许就是这略微扭曲的思想让安德烈处于一个相当疯狂的内心世界。

这一切思想在那可怕而惨痛的一刻开始转变:战争中被敌人一棍子打晕,他什么都看不见,在他的上面,除了天空什么也看不见,高高的天空无限高远和静静漂浮的灰色的云彩,这些安静肃穆庄严地云彩,完全不像他那样在奔跑夺取某些东西,不像他们那样在呐喊,搏斗,也不像法国兵和炮兵那样满脸带着愤怒和惊恐互相厮杀,他在想为什么以前没有见过这么高远的天空?他是那么幸福,终于看见天空了,除了广阔的天空,什么都是空虚的,一切都是欺骗。除了安静,肃静,什么都没有,他想起了与妻子恋爱时的甜蜜和未出生的儿子,想起了父亲,摸着妹妹在参军之前挂在他脖子上的保佑他平安的小金像。在这个时刻,安德烈得到了内心的和平,不是吗?不是经历过死的痛楚,他难道不会真正地认识自我么?其实,战场中受重伤的他得到过崇拜的英雄拿破仑的称赞,这不是安德烈一直想要的么?拿破仑说躺着的安德烈死的英勇,可是那时的安德烈听到这些话就好像苍蝇嗡嗡叫,不仅不感兴趣,而且不放在心上。他的头像火烧似地,他觉得血就要流干了,他又看见了突然让他有幸福感的天空,这遥远高高永恒的天空和他的心灵与拿破仑相比起来,拿破仑是那么的渺小和微不足道。

当死里逃生的安德烈风尘仆仆地赶回家中却目睹了妻子带着责备怨恨的眼神死在产房里的时候,安德烈从此进入了一个自闭的世界,与世无争,远离世事,时常走不出妻子临死前那眼神的世界,除了不再夺取那虚幻的荣誉感之外,他没有变,依旧高傲固执和以自我为中心。这种内心表面的平静真的是列夫托尔斯泰想要传达的和平么?我想一定不是的。第二次面临死亡之前的那段岁月,安德烈终于走出了亡妻的世界并且想要重新选择新的爱情时而突然受到情人的背叛,我想是安德烈人生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坎坷,这一其实是无心的背叛又成了安德烈点燃内心战争的直接导火索,他又固执地变成了一只刺猬,又一次用刺把自己紧紧地包裹起来,他固执地不愿意去理解更不愿意去原谅。现在看来,至少安德烈在那个时候是一个只爱他自己的人,他还是只在意自己的荣誉感,不论是对于事业还是对于爱情,个人的荣誉感至高无上。所以,当安德烈第二次与死神相遇和抗争的时候,安德烈勇获新生的艰难历程才真的让人感动和震撼,当安德烈在战场上看到自己一直想要决斗的情敌被炸断了一条腿的时候,他突然开始不只爱自己了,开始真正领悟爱的含义和真谛。爱这个东西,不是对某种东西,某种目的或者由于什么原因的爱,而是在他要死的时候看到自己的敌人却依然爱他的那一种情怀,因此他突然开始学会原谅并且体会到了强烈的幸福感。

他又激动地想起来娜塔莎---那个他深爱过却坚决抛弃的未婚妻,不是只想起了她喜悦迷人的面容而是第一次想起了她的灵魂。于是他明白了她的感情,痛苦,耻辱和悔恨,第一次明白了他的拒绝和决裂是多么的残忍和无情。于是在与死抗争的过程中,安德烈好想再见娜塔莎一面,于是上帝安排他们相见了。想想当时那个第一次死里逃生之后活在自己世界中的安德烈,虽然躯体活着可是思想却死了,过着孤独和半昏迷状态的生活的时刻,他越不自觉的摒弃那尘世的东西,与世无争,其实他越发离这个世界远了,对于活着这件事情,他认为是无所谓的。而这次,安德烈祈求上苍给他一次活着的机会,重新爱身边的人。上苍果真把深爱的女孩送到了他面前的时候,对一个女人的爱情默默潜入他心中,又使他依恋人生了,对娜塔莎的爱情唤起他对生命的珍惜,他想活。我忘不了两个相爱的人相聚时敞开心扉说出的真实而动情的语言:安德烈第一次对娜塔莎大胆地表白:我爱你!娜塔莎说:原谅我!安德烈说:原谅什么?娜塔莎说:原谅我之前所做的。。安德烈说:我比先前更爱你,更知道怎样爱你了。。。安德烈这样一个曾经只爱自己的人能够说出这样的话,可见他内心真正的得到了和平。可以说安德烈才是列夫托尔斯泰心中战争与和平最好的化身与诠释。只是,这次,安德烈没有幸运的再次死里逃生。也许剧情只有强烈的冲突感时,才会让人感动。人生有了太多的阴差阳错才会让人铭记住什么,安德烈第一次知道应该去爱的时候,他的妻子死了,他的爱没处给了;第二次懂得怎样去爱的时候,他也被爱的时候,他死了,让别人的爱没处给了。也许这人世间只有爱情这东西才会让人神伤和痛彻心扉,但是安德烈就是在这爱情的世界中得到永生和纯粹的幸福,尽管最终,他死去了。

和安德烈一样,还有皮埃尔,娜塔莎,玛利亚这些人物也是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由死到生,从战争到和平过程中经典的人物形象。和安德烈一样,他们最终都是幸福的。只是这幸福都来得都太过艰辛。

皮埃尔的人生扮演着太多的角色,私生子、首富,情场浪子,官场可怜的政治工具,公益者,战争俘虏,侵略者的朋友,好丈夫。这个单纯善良和正值的男人最终获得了幸福,也得到了内心永远的和平。皮埃尔这样一个在上流社会过着衣食无忧但却混沌不堪生活的贵族,他竟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幸福。皮埃尔被关到棚子里当法国俘虏的时候,悟出了一个道理,这不是从理智上,而是用他整个身心,全副生命懂得了人被创造出来时为了幸福,幸福就在他本身,就在于满足人的自然需要,而一切不幸福并不在于缺少什么,而在于过剩;但是现在,在三个星期的行军中,他又认识到了一个新的令人欣慰的真理:世界上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世上没有哪个环境是人在其中过的完全幸福和完全自由的,也没有哪个环境人在其中过的不幸福和不自由的。他还认识到,痛苦有一个界限,自由也有一个界限,而且这个界限非常近;一个人为了他的锦绣被褥折了一个角而感到苦恼,也正如他现在睡在光秃秃的湿地,一边身子冷一边身子热而苦恼一样;从前他曾为穿紧脚的无邪而感到痛苦。他认识到,当时他以为出于自愿和妻子结婚,并不比现在关在牛棚里更自由。他的境况越艰苦,前途越可怕,就越与他的境地无关的在他心中出现那些令人快乐的思想,回忆和想象。在我看来,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的神奇和不可思议。

就此要搁笔了,只是想用这浅薄的文字但却真挚的情感去记住和体会《战争与和平》带给我的温暖。

读后感3000字篇16

一部小说描述的故事情节,一则寓言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

《动物农庄》是英国作者奥威尔于1945年写的,讲了一个通俗易懂的寓言故事:曼诺农庄的动物们推翻了人的统治,赶走了欺压动物的人,建立了动物当家作主的“动物农庄”,想实现“所有动物一律平等”的理想。而事实却是以公猪拿破仑为首的猪成了高高在上的统治阶级,动用一切手段剥削压迫其他动物,拿破仑却尽情享乐……看看动物农庄里的情景吧——

刚刚当上主人的猪就过上了特权阶级的生活,它们吃了别的动物吃不上的牛奶和苹果还振振有词,“同志们,你们不会把我们猪这样做看成是出于自私和特权吧?我希望你们不。实际上,我们中有许多猪根本不喜欢牛奶和苹果……我们猪是脑力劳动者。农庄的全部管理和组织工作都要依靠我们。我们夜以继日地为大家的幸福费尽心机。因此,正是为了你们,我们才喝牛奶,才吃苹果的。”

接着就是内部倾轧,排除异己。拿破仑把持不同意见、有竞争力的对手打跑,并宣布他是“叛徒”、“特务”、“奸细”。拿破仑豢养凶恶的走狗,谁有不同意见就咬死谁。不与拿破仑一致的动物被逼供后当场咬死,“拿破仑脚前堆起一堆尸体,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拿破仑废除了星期天大会议,不再要动物农庄建立之初的集体领导制。它搞起了个人崇拜,到处是“拿破仑同志永远正确”,“我们的领袖拿破仑是动物之父”一类口号。在拿破仑统治的动物农庄还浮夸成绩,与敌人做交易,把自己的同志、忠诚的老马送进了敌人的屠宰场……而这一切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都由拿破仑手下的宣传家说成完全正确。动物农庄渐渐背离了动物们的思想,共同的原则也被拿破仑们篡改,统治者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动物农庄成了拿破仑一伙的天堂,绝大多数其他动物的地狱。

这些就是动物庄园里的情景,当初的愿望是很美好的,结果却是有些革命者自己不能接受的,作为被统治的,永远都只有干苦力,干的做多,而得到的却最少,统治者以其手中的工具以及强大的权利,大力压制那些不听话,不接受统治的,甚至采取武力措施。在这次革命中,拿破仑、雪球和尖嗓组成的核心猪团队,带领全体动物,将原主人琼斯等赶出了农场。起初,他们的确过了几天好日子,平等又幸福,甚至以七条戒律来定义“动物主义”。然而,好景不长,领袖间出现了政见分歧,具有人文气质的理想主义者雪球,被铁腕“猪”物拿破仑,以暴力驱逐出境。接着,农场里搞了一场血腥的大清洗运动,有谁稍微发出不同声音,就会被干掉。与此同时,拿破仑的御用宣传部长尖嗓,悄悄地渐渐地将七条戒律改动,而无知的动物们越来越麻木,他们的工作越来越辛苦,生活条件越来越差,却忘记了革命的初衷,对领袖拿破仑盲目崇拜。最初的那些革命者,有的早已被屠杀,有的越来越昏聩,而年轻的动物们,傻乎乎地只会为这样一个国度激情澎湃。只有老驴子本杰明看在眼里,却从来也不说。他注意到,戒律墙上只剩下一句话——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然而动物农庄发生的一切,不是在我们人类的历史中发生过,也还在现实中发生着吗?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本书的时间,作者奥威尔写这本书的时间是1945年,在那个时候,中国还没有解放,冷战还没有开始,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大家都忙着抚慰战争的伤口,也有的国家准备开始大搞建设,振兴经济,而作者却在这个时候有力地洞察到了人性中卑劣的一面,看到了权力对人性的腐蚀作用,看到了人类永远也无法摆脱的宿命。连同最近看到的《蝇王》《1984》,不得不对人类命运感到一丝悲观,总以为经济越发展人们的生活就应该越好,但是事实结果越来越证明不是这样的。人类创造了那么多的文明,有那么多的书籍,那么多天籁般的音乐,那些伟大的艺术品,但是人向下的力量更快,在人类文明发展到了今天,各种各样丑恶的事情也正在发生着,人要战胜自身的劣根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许这根本就是一条没有前途的路,勇敢的猪最终又会变成自私的人。当然,也不必太绝望,就像这样可以让中国人联想到很多自身经历的东西最终还是能在中国出版并能展开讨论,再想想英国,作者把这个故事的背景指名道姓地说是发生在英国,也不见这个国家出来强烈地抗议,也不见这个国家的人民抵制奥威尔,这就是一种文明。同时,奥威尔写这本书也与个人的经历有关,参加过反法西斯的斗争,一生经历坎坷,命运不幸,饱尝生活艰辛,早年的经历对他同情社会底层,呼唤平等和人性解放思想的形成和对极权主义的认识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奥威尔的这部寓言揭示了社会的黑暗,唤起人们推翻万恶的制度,去实现他未竟的理想。然而遗憾的是,尽管本书诞生于四十年代末,书中所描写的一些恐怖情景日后还是在多个国家成为现实,这让我们在感叹奥威尔的睿智与洞察力的同时,也不禁为人性的脆弱而扼腕。美好的愿望并不总能结出甜美的果实,甚至可能长出罂粟。

愚民政策的实行造就了无数的顺民和统治者的横行无嫉。几乎所有的专制社会都会实行愚民政策,因为那样对于专制者来说,效果是最好的。只有那些被统治者思想麻木,安然接受自己被剥削被压迫的命运,这个社会才是稳定的。当权者说“稳定压倒一切”,稳定当然重要,但那要看谁的稳定了。那统治者是怎样来愚弄民众的呢?首先是他们提出了一个的口号,它描绘了一个美妙的前景,而这个前景无疑是不可能实现的。或者即使实现了,那与民众最初的理解也是大相径庭。小说中的风车就是这种理想。其次,他们利用一个虚妄的理由来恐吓民众,他们动不动就说,“你难道希望人再回到动物农庄吗?”在这一符咒下,一切的不公都被消灭了,猪们可以舒舒服服地过着自己养尊处优的日子。再者,他们掌握了法律的解释权。对于从前定下的法律,他们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任意的篡改,并且反复向民众解释,从而抹煞历史,使得人们集体丧失记忆。在王小波的小说《寻找无双》里,这一点得到了充分的阐释。最后,极权政治还喜欢搞盛大的庆典活动,希望由此唤起民众的热情,比如小说里游行和鸣枪,它也使得民众迷惑于当前,认不清现实。

这一切都是根据斯大林模式和他的极权统治写出来的,揭露了苏联当时的社会现状,当时的苏联,而是历史上所有的极权主义,尤其是那些统治手腕巧妙的统治者,大体如是。作者看到苏联的革命实则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罢了,一个国家拥有权力、地位就可以无限制的压制其他民族的发展,剥削其他民族,然而作为统治者总是编制种种借口与理由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口头上说你为了国家的发展,而实则呢?都是说一套,做一套。不但没有给他们好处,反而还制造各种各样的障碍来限制国家的发展。动物庄园里动物间的故事就是这些国家行为的体现,作者深刻的揭示了这些国家的统治模式,作为斯大林,始终都是为自己的权利和地位着想,永远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最让我感到钦服的,是作者作为一个从未在这种制度下生活过的局外人,竟能把这种制度下的生活以及未来将有的生活写得如此栩栩如生丝丝入扣,这大约就是“旁观者清”的缘故吧。奥威尔以自己的洞察力,揭示斯大林统治模式的本质与内涵,道出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差距。共同革命的国家并取得了胜利,但其中的大国则依靠自己的地位坐好统治者的位置,学会吃喝,学会贪图享乐,而其他的国家劳动得很多,得到的却很少,他们把一切都缴纳给了统治者,感觉这一切本身就是一种义务。《动物农庄》讲的是一个革命者如何腐化堕落成独裁者,新的统治者的故事。动物们平等的乌托邦并没有实现。统治者一步步重建等级,重走旧统治者的老路。这个故事直接针对苏联,作者奥威尔通过西班牙战争和西班牙大清洗认清了苏联等级社会的实质,认为英国社会主义运动必须在清除苏联迷思的前提下开展,因此形成此文。应该说,故事对拿破仑、雪球、史特勒、众绵羊的塑造都极具典型性。拿破仑如何一步步获得统治权,雪球的民主努力如何被排斥,基本重演了苏联斯大林与托洛茨基的斗争史。

然而作为实行社会主义的中国,只是因为逐步改革的早些,所以避免了提前崩溃,但如果中国的政治改革继续停滞不前,则用不了很长时间,中国的社会制度也会全面崩溃。因此,这告诫我们的政府国家,要结合本国实情,大胆的进行创新和改革,不能实行剥削统治,要实现真正的平等。中国从成立至今,一直以社会主义惯称,若不严格的贯彻人人平等,那么中国的社会主义将不会得到很好的发展和巩固。人民中国家的根本,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真正的平等,并不是统治者说了就是,要切实贯彻到行动中来,平时的宣传并不是只是一种维护统治者的方式,更重要的实现口头的承诺,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实现中国的长治久安。

对于整个世界来说,有以欧美为主的发达国家,有亚洲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在这个实力严重不均的情况下,更得注意应如何统治,如何协调国家间的利益,才能促进全球的健康和谐的发展。美国极力推行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力图统治整个世界,而其他的国家就应该加强团结协作,特别是南南合作,抵制美国的统治模式,防止美国掌握世界霸权。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该屈服于美国的霸权,要敢于斗争,敢于追求和平与合作。不要以为美国给你点好处,就是为你好,你只是美国的棋子,是他推行霸权的垫脚石,要知道,美国的出发点永远是自己,不可能是其他任何国家的利益。然而,现实中的不少国家还是去拥护美国的统治,给全球间的合作协调发展造成阻碍,每一个国家都应该意识到、认清自己的地位、作用和角色,怎么兼顾自我利益与塌方利益,以实现全球更好的发展,更加和谐的进步,要知道,这不是哪一个国家能独立完成的,必要要全球的合作,所以加强合作,避免不必要的斗争,才是全球发展的唯一方法。

读后感3000字篇17

从小就背着陶渊明诗长大的我却一度理解不了《桃园源记》与陶渊明,觉得那是消极避世的表现。可是在岁月的洗礼下,我渐渐地隐隐约约品味到了几许: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都只是寻找故乡的一种方式。

发现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走进桃花源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拿起沈从文的《边城》,是意外也不是意外,仿佛我这一生迟早会读一次,读一下沈从文,走一下茶峒。仿佛茶峒与生命有什么弥补可分的关系。

我曾记得,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多数人写的,它的存在是为了那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认识中国字,关心这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好坏”的人读的。我想,沈从文的文字,是一缕山泉,它从远方飘渺的山上流下,包容一切,洗涤一切。你只能感叹这是一幅多么动人和完美的山水丹青!没有可以供人评头论足的地方,没有可以让人吵吵嚷嚷说出“教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片空灵的山水间,不管怎么精细的涂抹,对它而言都是一种玷污;因为《边城》只是单纯的展现了作者的一种朴素真切的生活态度。

我们只见十五岁的翠翠爱上了二老,于是她在田野上飞奔的梦中,多了一把虎耳草;我们只听见遥远的山岗上传来的忽起忽落的歌声,惊扰了少女的梦;我们只发现边城用翠翠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叫做茶峒的地方的人们的生活故事。但是,我们发现,若你细细的读完作者的爱与悲凉,你便总觉得翠翠和茶峒像在你心间挠了一下痒,恍若隔世。

做客桃花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如果我曾像这个渔人一样有幸的在茶峒里做客的话,我想我第一个遇见的人会是翠翠。我一直一直诧异这个叫做翠翠的人,这个用执着修饰爱,用透明装饰爱的人。

而在山边扎着两个牛角辫的翠翠让我看见了有着如婴儿般纯净心灵的作者。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讲述了爱情的书,《包法利夫人》也好,《飘》,也好。无论是畸形的爱情观还是火烈的灵魂,都太沉重了。就像包法利夫人最后的结局一般,是会让人心生恐惧的,即使作者很成功的用这种方式,披露了一种世态的丑陋让人警醒。《飘》也很成功的用一种火烈的方式,让人对爱充满幻想。可是,我们应该明白,这些爱情都是烟花啊!

而那透明的爱情,而那透明的灵魂,却是茶峒里的山泉水,也只有生在茶峒长在茶峒的人才知道,才明白,似水的爱情才具有最大的能量,可以扫平人生路上所有会使其玷污的东西,一直一直单纯而无暇下去。

但是,在现实世界里,我们身边充满了王子与公主的童话。在电视剧的诱引下,我们都憧憬着不现实的粉色的爱情。看到翠翠,我开始审视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这一些对生命,对世界,对爱情的认识。我们是爱着爱情这个词还是单纯的喜欢这种有人关注,有人呵护的感觉呢?

而我遇见的第二个人,一点会是翠翠的爷爷——一个一生的老船夫。

“船将拢岸时,管理这渡船的,一面口中嚷着”慢点慢点“,自己霍的跃上了岸,拉着铁环,于是人货牛马全上了岸,翻过小山不见了。”

我看见的老船夫有一脸因为风吹而产生的皱纹,又细又深的皱纹成了这位老人最光辉的印记。我看见他在日晒的洗礼下,褐色的肤色有一种快乐的色彩。我看见他乐呵呵的来到这个世界,乐呵呵的离开。我看见他在死亡的面前,他展现了这位老人——作为山村里最普通的一隅折射的最耀眼的光芒。

摆了一辈子渡的老船夫啊!没有铜臭味,没有防备。他的简单热情让他在骄阳下缝补渔衣的身影成了永恒;他的平平淡淡让我们思索生命的意义。

什么叫生活?你可以如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般哄哄烈烈,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追求用尽生命的力量。但是,也可以就这样存在。你可以挥霍去所有的金钱,可是挥霍不去快乐,你可以就这样

单纯的走一次人间。

离开桃花源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我没有品味出这位渔人在离开这个地方时的感觉,或许他已经没有了感觉。但是,当我慢慢地盖上了这本书素色的封面时,心,沉甸甸的。

我看着窗外的风景,一座座高楼大厦支撑起来我们这个城市的脉搏。滴答滴答,血液流动的声音那么响亮。窗外分明是车水马龙,但是我却感觉到了深入骨子里的寂寞。我突然那么像去桃花源,可是,在钢铁森林里出生的我们,到底有没有机会去看一下,梦中的家乡?

我突然想到了沈从文的另外一篇文章《凤凰》,我看见湘西的凤凰蜿蜒在各处而坚守堡垒还在,可是却没有守住最后的凤凰。我看见在暑假,游人如织代替了当时的洗衣捣衣的声音,我看见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这个地方的美在逐渐被人所知的过程中只留下了那端庄华丽的外壳。我们只能在山坡的最上方,畅想那神秘的蛊蛊,让人脆弱的落洞和那个时候人们的善良。

陶渊明用了一种多么矛盾的手法去写桃花源!因为他知道桃花源不是真的。但是,沈从文他在湘西这个神秘的地方长大,他看见他的故乡离桃花源越来越远,他感受到了他的理想世界不再是他的故乡,而是一座幻城。

而我们,原本就已经没有桃花源,可是冰冷的世界却要我们抹杀掉那最后的对桃花源的畅想。

每一个都忙忙碌碌,每一个人都相互猜忌。孩子们从小开始竞争,要求赢在起跑线上,大人们为了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用尽力量。官吏贪污,世界各处战火纷飞。

我们在想,我们是不是正在离开纯净美好,正在离开桃花源,或者说,我们正在离开我们的故乡?

“落日黄昏时节,站在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依稀可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而如今的我们,只能够对着月色畅想着山涧里的蛙声了。

重访桃花源

“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

桃花源记的结尾是个悲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愿望得是个悲剧。

我想茶峒这个地方,兴许是真,也兴许是假。它可能只是作者借以发泄喜怒哀乐的地方。因为34年,国内内战已经打了七年之痒。在血色与战争的干扰下,人民丧失了纯朴。但是这里人的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所以更显的茶峒的宝贵。

但是,我们的生活中没有茶峒吗?某一时刻你想起的外婆家的柴油酒香,某一时刻你走在你走过的林荫道路上时的悠闲,某一时刻你思念他人时的透明洁净,某一时刻你在乡间重拾的童年乐趣。

他们都是茶峒,我们藏在心里的茶峒。生命力哪里都是茶峒的影子,因为他只是一个愿望,一个人们在喧嚣的世界里畅想宁静美好的地方。而刘子骥他走不去桃花源,仅仅是因为,去这里的路,我们只有自己可以知道。问心,当它慢慢跳,当生活慢慢走时,你便发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想,这座山城,兴许在如今,也只成了一座只有外表的城楼,兴许他还在,他只是一个幻城——就像我们不会一本《边城》而去寻找这个不知名的地方。

后记:我只想谢谢一个叫做茶峒的力量

我最喜欢沈从文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我想,我们的故乡一直在我们的心里。那最最单纯最最透明的地方,便是我们在每一个昏黄的午后,在炊烟袅袅中听到的呼唤。便是我们的茶峒。当金戈铁马战袍被鲜血染红的时候,我希望我不要迷茫,我要铭记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清明的地方要守护,要用尽一切去爱。边城,他只是一种力量!

总觉得自己有很多的感受,却因为文字的苍白无法尽情地表达,惟有多加努力在文字上多下功夫了。

虽然现在电脑已是进入千家万户,但是我一直还是喜欢看书,喜欢手捧厚厚的书斜靠床头或是沙发上阅读,任由自己的心随着书中人物的命运起起伏伏,那样一种感觉总觉得换到电脑上是不知要减少多少倍的。书在手上让我感觉踏实和快乐,最好的是雨夜或是雪夜,窗外下着细雨或是鹅毛大雪,在家中看书无疑于我是一种极大的精神享受。因为爱看书所以很爱买书,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在大庆的四年断断续续买了不少,毕业的时候可是费了些劲才背回来,现在还安好地在我床头的书架上。结婚的时候就和丈夫说一定要买书架,其他的倒是可以省的。这么多年来也是攒了不少的书,都是我最爱的,喜欢的读过很多遍也不会厌烦。我常想自己也攒不下多少身家留给孩子,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就把我这些多年积攒的书籍留给她吧。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以上就是关于文章曹文轩处理结果的全部内容,再次感谢您的阅读,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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