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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律师
劳动合同律师篇1甲方: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
身份证:
律师执业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类型为:无固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至年月日止。
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元的专项培训经费对乙方已经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为专职执业律师,并根据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执业登记。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如诉讼、非诉讼等业务或其他分类方式)。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本所注册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六)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工作定额)。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第六条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天上班时间为,下班时间为。中午至为用餐时间,不视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或未安排年休假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本条中用于计算加班工资报酬的工资基数,按照本合同第9条中约定的基本工资确定。
第八条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可通过岗位责任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甲方有权通过绩效考核定期评定乙方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办法由甲方根据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导意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向乙方公示或告知。)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模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一)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期满后工资标准的80%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可以综合考虑乙方的工作表现、承办案件/项目的难度、经营业绩等因素向乙方发放奖金。奖金计发办法、数额、支付时间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序制定。
第(二)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解释同上)
2.乙方可以根据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权利,具体提成办法及支付时间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可考虑继续采用现行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办法)
第(三)种模式:
1.甲方按月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向乙方支付生活费,具体数额为元/月。
2.甲方采取效益工资方式,根据乙方工作成果为乙方提取并支付劳动报酬,具体标准和办法双方可以依据甲方的提成办法另行签署业务提成协议。
双方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劳动政策的规定,可以对上述分配模式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依法约定其他分配模式。
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签署的集体合同或单项协议对于劳动报酬分配模式进行调整,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规章制度或集体合同约定对本合同劳动报酬条款进行变更,如乙方拒绝变更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无论以何种分配方式,甲方为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在乙方向甲方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应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对于无法完成(或次未完成)定额或提成基数的律师,甲方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已经领取的基本工资或生活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
第十条乙方的基本工资应按月支付。每月日前甲方应以货币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基本工资可以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也可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如果乙方对劳动报酬产生疑问或者异议,可在下一个劳动报酬发放周期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并领取了下一周期的劳动报酬的,视为认可甲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及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因甲方工作任务不足导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应自情况发生之次月起,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费。甲方安排乙方待岗的,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待岗通知;但乙方仍然负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商誉的义务。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费用。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乙方的病假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的80%,具体计发办法为。
第十五条乙方请事假的,在事假期间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为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其他检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条乙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律师注册费用、档案管理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根据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可为乙方提供其他补充形式的保险或福利。【具体内容双方商定】
六、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及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无须规定公休日)。休息日指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全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对公司女员工而言,法定节假日除前述规定的十一天外,还包括“三八国际妇女节”的半天休息。少数民族的节日是否也需要说明一下。
第二十一条甲方可以根据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带薪年休假及具体执行参照国家规定及甲方休假办法。
七、工作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在征求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社会声誉;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可以根据工作计划和业务需求为提供乙方学习、培训的条件和机会,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完成对乙方的执业培训任务。
第二十八条甲方鼓励乙方通过各种渠道参加学习、培训或其他业务研讨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需要支付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除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约定外,甲方再次提供专项费用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双方可另行约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乙方违纪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服务期剩余的时间确定向甲方返还培训费的数额。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采用书面方式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四)双方约定的情形出现的。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依据前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乙方实际到岗日之间,乙方未实际为甲方提供劳动的,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三)项的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人民币元(含)以上经济损失的;
2.因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甲方、乙方分别单独地或共同连带地受到司法部门或律师协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
3.因乙方的行为使甲方失去与第三方的合作机会或使甲方遭受投诉等,使甲方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害等。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不能完成定额或提成基数的。
本条所指客观情况包括:(双方可指明)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三十四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20__年(含)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六)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八)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九)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内的。
第三十六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解除后,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后,双方应对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乙方不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为乙方办理律师档案和工作转出手续。
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文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九条除本合同第三十七条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或者律师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拖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档案或律师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新单位资料或者提供信息错误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四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或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脱密期起始日,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间内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时不为乙方办理律师档案和工作转出手续,不支付终止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律师档案转移手续按照本合同第四十条的约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客户要求变更承办律师,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结的工作有义务继续办理。在继续办理期间,甲方无须再支付经济补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竞业限制
第四十四条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权益,并且不得实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甲方所有的书面和软件图文资料,客户名单,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对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无论因何原因离职,不得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和/或刊物上,将甲方的客户宣传为个人客户。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不得诱导甲方的员工离职.
第四十六条薪金和有关个人资料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将本人薪酬或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包括甲方其他雇员在内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七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于知识产权及保密事宜有明确规定,乙方应当遵守。
第四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约定情形外,乙方在离职后年/月(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有任何业务往来,甲方为此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元(或元/月);若乙方违反此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支付方法和标准可另行商定)。
十一、承诺
第四十九条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办理了正常的年检工作,并有合法的执业资格。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仍存续有效的劳动关系。
第五十条乙方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会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任何形式的劳动争议纠纷中,且不存在任何未处理完毕的投诉或可能投诉事项。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甲方为妥善处理争议纠纷而支付的调查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持有不同见解时,应进行协商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进行协调,双方如书面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可将争议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和指定的机构进行调解。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有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记载的通讯地址为其真实有效的通讯地址。双方所需送达的文件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至该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方履行了送达义务。如地址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担。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
十四、其他约定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
2.甲方的规章制度;【列明】
3.(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本合同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所在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一线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享有休息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全勤月工资为元,工资形式为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日为每月。甲方工资实行保密制。
五、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臵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等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若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则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向乙方计收违约金。
2、技术资料、经营信息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论在职或离职后均负有保密义务,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年,甲方同意就乙方所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及违约金双方另行协商。
4、公司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员工履历表》、《招工须知》、《员工手册》等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在录用时填写的《员工履历表》的各项内容应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资料及其他虚假信息的,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或负责人签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期限为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双人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大邑县工业区。甲根据工作的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如果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视为自行离职。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日。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实行计件工资的则按计件工资制执行,具体参见公司的管理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岗位,月工资为:元。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实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元。
工人一律实行计件工资,上不封顶,下保底(即月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定额参见公司的管理制度。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安排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参见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10日至15日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五、社会保险
第七条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甲方根据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乙方在其他地方已经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必须提供证明,甲方可以不办理社会保险。
农民工在农村的疾病保险,由农民工自己办理和缴纳费用。
甲方根据工种情况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作为补充保险。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均为甲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有义务遵循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删除)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乙双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甲方的规章制度是由甲方制定的,并经过职代会民主讨论,进行了公示的制度,乙方应当遵守。
九、其他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七条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的,根据不同职位等级可申请培训,在培训学习期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培训学习合格后应遵守双方约定,乙方违背约定辞职的,应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发生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的双倍的违约金。
2、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的产供销渠道、客户资源、经营秘密、管理秘密,财务人事资料、技术秘密、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及其它关系甲方发展战略或经济效益的成文或不成文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乙方违反此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3、离职协议。乙方严格执行与甲方签订的劳务合同,中途不得无故辞职,若有特殊原因确需要离职的,普通员工在30天前、特殊技术工种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两年内不在同行业内任职,经批准方可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遵守离职后相关约定,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甲方严格执行与乙方签订的劳务合同,不得无故辞退乙方,若因公司工作考核不合格,乙方无法胜任工作职责予以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法律责任。
4、其他协议。
第十八条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甲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女
身份证/护照号码:000000000000000000;
律师(实习)执业证号码:00000000000000000;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固定期限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至年月日止。
【实习律师】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固定期限(实习期限)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专门经费对乙方已经进行了培训,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为律师助理(实习律师),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如诉讼、非诉讼等业务或其他分类方式)。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本所注册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六)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工作定额)。
【说明:建议考虑制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工作指导定额】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建议实习律师实行标准工时制】
第六条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天上班时间为,下班时间为。中午至为用餐时间,不视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本条中用于计算加班工资报酬的工资基数,按照本合同第9条中约定的基本工资确定。
第八条甲方有权通过岗位责任或绩效考核等方式定期评定乙方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办法由甲方根据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导意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模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一)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试用期(实习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期满后工资标准的80%。)
2.甲方可以综合考虑乙方的工作表现、协办案件/项目的难度、经营业绩等因素向乙方发放奖金。奖金计发办法、数额、支付时间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序确定。
第(二)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解释同上)
2.乙方可以根据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权利,具体提成办法及支付时间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可考虑继续采用现行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办法)无论以何种分配方式,甲方为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或生活费)。甲方以预提业务提成方式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可在双方结算时予以扣除。【对于无法完成定额或提成基数的律师,甲方可以根据双方约定的办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已经领取的基本工资和生活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
第十条乙方的基本工资(生活费)应按月支付。每月日前甲方应以货币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基本工资可以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也可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如果乙方对劳动报酬产生疑问或者异议,可在下一个劳动报酬发放周期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并领取了下一周期的劳动报酬的,视为认可甲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及行为。
第十二条因甲方工作任务不足导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应自情况发生之次月起,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费。甲方安排乙方待岗的,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待岗通知。
【这是比较极端的情况,律师事务所业务量不足,一些实行效益工资或提成工资制的人员可能会遇到。】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费用。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乙方的病假工资计发办法为。
第十五条乙方请事假的,在事假期间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律师注册费用、档案管理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可为乙方提供其他补充形式的保险或福利。【具体内容双方商定】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休息日指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全年共十天:元旦一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对公司女员工而言,法定节假日除前述规定的十天外,还额外包括“三八国际妇女节”的半天。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根据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甲方可以与乙方约定有薪年休假及具体执行办法。
七、工作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在征求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提供乙方学习、培训的条件和机会,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完成对乙方的执业培训任务。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应当安排执业律师指导、监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向实习律师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甲方鼓励乙方通过各种渠道参加学习、培训或其他业务研讨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需要支付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甲方提供专项费用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双方可约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离开甲方的,应根据服务期剩余的时间确定向甲方返还培训费的数额。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采用书面方式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依据前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三)项的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人民币元(含)以上经济损失的;2.因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甲方、乙方分别单独地或共同连带地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3.因乙方的行为使甲方失去商业机会或使甲方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害等。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20xx年(含)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六)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八)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九)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内的。
第三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未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双方应对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乙方不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为乙方办理律师档案和工作转出手续。
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文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或者律师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拖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档案或律师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新单位资料或者提供信息错误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时不为乙方办理律师档案和工作转出手续,不支付终止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条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律师档案转移手续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的约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客户要求变更承办律师,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结的工作有义务继续办理。在继续办理期间,甲方无须再支付经济补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竞业限制
第四十二条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权益,并且不得实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甲方所有的书面和软件图文资料,客户名单,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对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四条薪金和有关个人资料均属甲方机密,乙方不得将本人薪酬或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包括甲方其他雇员在内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五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于知识产权及保密事宜有明确规定,乙方应当遵守。
第四十六条除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情形外,乙方在离职后年/月(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有任何业务往来,甲方为此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元(或元/月);若乙方违反此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支付方法和标准需再商定)。
十一、承诺
第四十七条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办理了正常的年检工作,并有合法的执业资格。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仍存续有效的劳动关系。
第四十八条乙方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会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任何形式的劳动争议纠纷中,且不存在任何未处理完毕的投诉或可能投诉事项。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甲方为妥善处理争议纠纷而支付的调查费
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九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持有不同见解时,应进行协商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进行协调,双方如书面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可将争议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和制定的机构进行调解。
第五十条本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有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记载的通讯地址为其真实有效的通讯地址。双方所需送达的文件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至该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方履行了送达义务。如地址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担。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
十四、其他约定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
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本人签字)
年月
劳动合同律师篇5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法律服务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常年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受聘律师及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孔令文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内容
第一部分:劳资管理法律服务
(一)协助企业建立各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主要审查、修改、制定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完备企业规章制度且做到程序合法,从而避免或减少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审查、修改对企业以前公布的规章制度
主要审查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内容是否违法、程序是否合法。
2、协助企业完善劳动与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1)协助企业完善与劳动用工及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2)协助企业编制企业规章制度;
(3)协助企业制定人事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员工入职管理流程、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处理违纪员工流程、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3、拟定企业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书
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拟制与劳动合同管理有关的格式化法律文书,便于实际工作中应用。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签书、劳动者名录、书面文本签收单、员工声明、入职登记表、调整工作岗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违纪员工处理决定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二)审查、起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主要围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能够及时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责任,同时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业的核心员工,从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三)对专项劳动问题设计相关处理方案
主要是针对企业用工专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签订劳动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帮助助审查、起草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依法对劳动合同有关的试用期、工作岗位内容、劳动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2、设计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设计有关变更工作岗位、变更劳动报酬、离职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方案
3、工资构成的技巧
帮助企业审查、确定员工的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4、社会保险处理的技巧
协助企业处理员工病、伤、亡引发的劳动纠纷等与有关社会保险的纠纷。
5、工伤或职业病处理的技巧
协助制定企业员工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预防工伤与职业病发生,利用协商或诉讼等手段来积极应对所发生的问题,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6、违纪员工处理的技巧
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协助企业收集员工违纪证据,做到处理员工,有章可循,处理适当,程序合法,避免因企业违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参加企业处理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及时平息、调解纠纷,尽量避免将劳动争议引入法律仲裁、诉讼阶段。
第二部分:企业营销法律服务
(一)审查合同文本,修改相关单据
对甲方以前采用的购/销合同文本、收/送货单据进行审查、修改,提出修正意见。
(二)分析风险成因,明确防范措施
对甲方现行购/销业务的操作模式进行法律风险分析,针对“合同签订”、“货物交付”、“货物验收”、“货款结算”、“货款追收”等环节法律风险的成因,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三)起草格式合同,拟订相关单据
1、结合甲方实际情况,为甲方起草购/销合同格式文本或相关单据。
2、根据甲方要求,起草区域经销/代理合同格式文本。
3、根据甲方要求,起草委托加工合同/OEM定牌加工合同文本。
4、结合甲方实际情况,为甲方制定相关送/收货单据、入仓单据。
(四)审查、起草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主要围绕保护企业营销商业秘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能够及时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责任,同时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业的优质客户员工,从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五)为企业债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
1、对企业债权进行诉讼时效分析,寄送催款律师函。
2、对企业债权风险进行法律分析,针对不同情况为企业提供债权保护及追收方案。
第三部分:乙方提供的其他顾问服务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主要是迅速为企业随时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对企业业务人员提供法律业务培训主要是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形式,增强投资者、股东的风险意识,协助企业培训人事行政管理人员、营销业务人员,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提高工作质量,防范风险发生。有关培训课题主要如下,具体以企业需求为准:
(1)风险与防范之——债务规避与逃债
(2)风险与防范之——债权保护与追收
(3)风险与防范之——隐名投资与权益保护
(4)风险与防范之——用工责任与企业应对
(5)风险与防范之——民主议定与企业应对
(6)风险与防范之——安全生产与法律责任
(7)风险与防范之——企业营销签约与履约
(8)风险与防范之——加工贸易签约与履约
(9)风险与防范之——货物交付与验收
(10)风险与防范之——业务员与货款回笼
(11)风险与防范之——对帐难验收难的_
(12)风险与防范之——财务对帐与支付结算
(13)风险与防范之——股东有限责任之例外
(14)风险与防范之——建筑承包签证-索赔-抗辩与起诉
(三)法律资讯交流
乙方应及时与企业交流有关法律信息,并应企业需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的信息。
(四)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1、为甲方经营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应邀为甲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见证;
3、代甲方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4、为甲方审查、修改、起草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书;
5、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6、参与甲方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
第四部分: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服务
当甲方因与其员工或其他当事发生劳资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已进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已进入法院诉讼阶段时,乙方应优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方式
1、乙方指派专业律师按约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顾问律师将定期与企业联系,全面了解企业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聘请方也可随时与律师联系,咨询法律方面问题。
3、乙方服务以上门走访、当面交流为原则,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企业在用工、生产管理等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为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4、乙方可根据甲方交办事情的轻重缓急或实际情况,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开展工作。
5、如聘请方有特殊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四、甲方义务
为使乙方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文件,并保证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证为工作保密;
3、甲方指定作为乙方联系人,协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签收乙
方提交的文书。
五、乙方义务
为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乙方应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关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事项之委托,及时安排办理。
2、乙方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如因工作变动、调动等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应及时另派律师接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重要业务资料,有保密义务。
六﹑关于收费约定
1、甲方须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服务费元,此款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支付完毕。
2、关于收费说明。
(1)乙方律师受托在佛山五区之内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第一、二、三部分顾问工作”时,甲方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律师受托在佛山五区之外为甲方提供前述法律服务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贴及相关调查、办案费用。
(2)本合同所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费,不包括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第四部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各种案件的诉讼代理费用在内;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务的,甲方须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另行与乙方商定收费标准。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从本合同签订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双方同意,可变更合同条款。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送达地址
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各自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
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之送达。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
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特别约定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主任(签名):
联系人: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6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律师管理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章程以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的合同制律师。
乙方确认乙方是在充分了解甲方的营业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对工作的要求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作部门和职务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部门职务。
第二条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五日,每天工作8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作报酬及职务职称晋升
(一)甲方根据乙方受聘的工作部门和工作职务,以及甲方规定的相应职务的工作级别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础工资不低于人民币元。并将根据甲方规定的《工资制度》等考核办法,对工作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工资总额不可低于元。
(三)甲方因行政方面的特殊情况,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按每小时元付给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且不安排补休的,按每日元付给报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安排乙方工作的按每日元付给报酬。-1-
(四)乙方在奖惩、职务考核和提拨方面,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
(五)乙方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定方面,按国家和本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医疗、伤残抚恤费、休假、养老金等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在节假日、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甲方视具体情况给予乙方特殊福利待遇。但当乙方享受这种待遇的情况发生变化或消失时,甲方可以减少、停止或取消收回给予乙方的特殊待遇。
(四)甲方应自己方受聘之日起,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认真履行甲方所规定的工作职责,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章程、《员工守则》、《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福利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及商务惯例业务操作规程。
(三)乙方应保持身体健康,加强业务学习,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四)乙方在本合同生效至合同期满或解聘、辞聘后的一年半内(即整个在岗期和下岗后的547日内)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五)乙方应爱护由甲方提供的办公、交通、房屋、设备、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财产。
第七条甲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业务工作的设备、工具和物品。
(三)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四)甲方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五)甲方尊重乙方对工作方法、管理制度和技术改进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六)由于甲方制度的失误而对乙方造成损害时,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一)因甲方业务量的增减、经营范围、经营性质的变化,需要对乙方的任职部门和职务作适当调整的,在不增加乙方工作负担情况下,乙方也应接受甲方的安排,同意变更合同。
(二)在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时,乙方可在本合同终止之前3个月提出变更合同中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条款的要求,甲方应予以合理地满足。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因(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之情由,无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辞退乙方的,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和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的解聘补助费元,并支付违约金元。
(二)乙方非因《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情由,擅自解除合同,辞去职务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凡经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应在辞聘离职前分批或一次性赔偿甲方的培训费。培训费的赔偿标准为按乙方培训后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递减20%的比例计算。(培训后工作满五年的,不再赔偿培训费。)
(三)乙方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于律师声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给予其行政处分,并按规定扣除工资、奖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合同中未尽事宜,在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7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律师助理聘用合同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律师助理管理的规定,就聘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律师助理聘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第二条聘任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任期的要求:遵守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和律师从业守则,根据甲方安排,辅助律师办理业务,不得单独执业;接受甲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接受刑事辩护、民事、行政案件代理、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以及代书等业务方面的指导训练。
第四条计酬方式:合同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元人民币。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检查、指导乙方各项业务活动,对乙方的业务水平、能力实绩和完成任期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支持乙方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实现对乙方的承诺;
4、按时发放乙方的报酬,不得无故拖延。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并按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有对甲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3、服从甲方的管理,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5、因乙方过错或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当事人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对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职责能力,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违法乱纪,违反职业道德;
3、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或承办法律业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当事人或有关机关投诉超过三次,且投诉属实者;
5、不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屡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不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实现其承诺,克扣乙方应得的报酬。
第七条解除合同的善后处理: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决定及理由;
2、合同解除之后,甲方将乙方应得的报酬及时清结给乙方;
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做好移交工作。
第八条陈述和保证
8.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8.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签
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乙方报酬,则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报酬金额的%;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9.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应尽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聘用律师助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12.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2.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2.1.2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2.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通知
17.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7.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7.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九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报主管机关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8聘用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受聘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依据:
_________。
第二条受聘方申请在聘用方从事下列工作:
_________。
第三条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聘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及律师助理工作证、实习律师证。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聘用方无法为受聘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偿因此而发生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
第五条受聘方的工作内容:
_________。
第六条受聘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支付与计算方式为:
_________。。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为受聘人员设立下列保险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
_________。
第八条受聘人员调离律师事务所时保险的处理办法:
_________。
第九条受聘人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_________。
第十条受聘人在合同规定的报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款:
_________。
第十二条由于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聘用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劳动合同律师篇9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乙方之要求,同意聘用乙方为律师助理,特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时间为一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期满如需续聘,双方须再订立合同。乙方在聘用期间提出辞聘,应提前半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清结工资,予以解聘,并根据乙方要求可以办理有关转所手续。
二、聘用期间,实行固定工资制。基本工资为壹仟伍佰拾元整。
三、聘用期间,甲方为乙方设立社会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按照社会保险局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执行律师职务及平时工作生活中,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司法部规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行纪律规范》和甲方所指定的各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不听教育的,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和使甲方蒙受较大损失的,严重影响安定团结的,甲方有权中途予以解聘,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本合同壹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10用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合伙(作)人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为甲方专职律师,现根据《律师法》《民法典》等法律,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聘用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通过甲方首次办理律师执业证的,聘用期限自首次领证之日起年。)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积极纳税,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年应完成业务收费万元或业务量件(标准件)。
3、在承办的案件结案后二十日内将卷宗归整入档。
4、服从甲方管理和对工作的统一安排,积级参加甲方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
5、积极维护甲方的名誉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执业期间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7、乙方应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
三、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定程序及时为乙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手续。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案所需各类手续、材料用纸等,并承担乙方收费应缴纳的营业税,其他税收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完成业务收费定额的,甲方按每月元发放工资,收费超过万元的,按超出部分的%计提奖金。
4、甲方依国家及当地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双方解除合同时,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有关规定转移。
5、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接受专业培训教育和深造。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违约责任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变更相应内容。
2、在聘用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均应征得对方同意。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可解除。解除合同应依列条款办理: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2)非本合同约定事由或法定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3)合同解除时,乙方在清理完所有债权债务以及交接清所承办的案件、卷宗材料,交回执业证后,甲方办理解除手续。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偿或请求赔偿:
(1)乙方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乙方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甲方追偿或请求赔偿:
(1)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求后,甲方未如数支付工资;
(2)因甲方的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6、本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如有续签意向,应在期限届满前日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同意与对方续签合同或拟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在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乙方到甲方实习事宜,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实习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实习。实习内容为。如果乙方不适合甲方安排的实习岗位,甲方有权进行调整。
第二条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实习地点
乙方的实习地点为甲方的办公场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场所。
第四条实习待遇
乙方实习期间享受以下第 项约定的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实习补贴元,于每月日之前支付。
2、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不予支付实习补贴。
3、其他待遇:。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实习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实习岗位,指派实习指导人员对乙方进行实习指导。
2、在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相关的实习设备。
3、实习期满时,甲方对乙方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指导人员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2、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按照甲方指定的生产岗位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实习。
3、严格保守甲方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商业机密。
4、不得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料、技术等条件从事与甲方安排任务无关的活动;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实习期间所占有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图书、报刊杂志、项目资料。
第七条声明与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信息真实、可靠,如有欺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其签署本协议不违反其所在学校的有关规定,甲方保证根据乙方的能力和公司的需要尽量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实习机会。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本协议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无义务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产生的医药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2、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甲方实习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该保险赔付用于折抵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
1、实习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共识后,可进行修订和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 签字时间:年月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1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_20xx_年_5_月_13日起至_20xx__年__5__月__12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__专__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专__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乙方的月工资为__1000_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15__日。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议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一)了解对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议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内容;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由甲方出资,以乙方名义为乙方缴纳医疗、养老保险;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的出资,均由乙方办案提成中扣除,也从乙方办案中产生;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一、本合同的续签及终止。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离所,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是否同意乙方离所作出答复,如果同意乙方离所,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________区厅、律协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人(签名):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13用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合伙(作)人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为甲方专职律师,现根据《律师法》、《合同法》等法律,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聘用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通过甲方首次办理律师执业证的,聘用期限自首次领证之日起年。)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积极纳税,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年应完成业务收费万元或业务量件(标准件)。
3、在承办的案件结案后二十日内将卷宗归整入档。
4、服从甲方管理和对工作的统一安排,积级参加甲方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
5、积极维护甲方的名誉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执业期间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7、乙方应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
三、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定程序及时为乙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手续。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案所需各类手续、材料用纸等,并承担乙方收费应缴纳的营业税,其他税收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完成业务收费定额的,甲方按每月元发放工资,收费超过万元的,按超出部分的%计提奖金。
4、甲方依国家及当地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双方解除合同时,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有关规定转移。
5、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接受专业培训教育和深造。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违约责任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变更相应内容。
2、在聘用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均应征得对方同意。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可解除。解除合同应依列条款办理: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2)非本合同约定事由或法定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3)合同解除时,乙方在清理完所有债权债务以及交接清所承办的案件、卷宗材料,交回执业证后,甲方办理解除手续。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偿或请求赔偿:
(1)乙方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乙方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甲方追偿或请求赔偿:
(1)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求后,甲方未如数支付工资;
(2)因甲方的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6、本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如有续签意向,应在期限届满前日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同意与对方续签合同或拟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在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14甲方(聘请方):
住址:
负责人:
乙方(受聘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聘用期满,双方未订立新合同前,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地点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律师工作,工作地点:南宁市园湖南路16号。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
根据律师业务工作特点,乙方实行不定时、不定期工作制度,并根据国家规定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
双方约定,乙方劳动报酬实行承包制,具体办法如下:
1、甲方分配给乙方办理的案件(含法律顾问),按已结案业务收入的45%提取给乙方作为报酬;
2、除甲方分配之外的乙方办理的案件,均按65%提取给乙方作为报酬。
乙方所得报酬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可以代扣代缴。乙方因办理业务被投诉的,甲方有权暂不发放该案酬金并待查清后再作处理。
乙方要求采取其他承包形式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所需费用从乙方承包所得报酬中扣除;
2、乙方因其他原因要求自行缴纳劳动保险的,应在每年审前向甲方提供缴纳劳动保险的书面依据;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其他均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应按司法部及自治区司法厅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援助的义务;
2、乙方除应遵守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有关律师工作的行政规章和相关规定外,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守之;
3、乙方的年审注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专职律师全年没有收入或总收入为壹万元以下的,另收取分担所注册费及办公费壹仟伍佰元整;全年总收入为壹万零壹元至贰万元的,收取分担所注册费及办公费壹仟元整;全年总收入为贰万零壹元以上但低于三万元的,收取分担所注册费及办公费伍佰元整;全年总收入高于三万元及以上的,不收取分担所注册费及办公费。并于注册当年结清,否则甲方可不予乙方年审注册。
4、因乙方报酬实行承包制,故无论发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等,甲方均无须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
5、乙方是兼职律师或退休后再从事律师工作的,不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
6、乙方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该通讯地址邮寄送达有关文件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劳动合同律师篇15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责任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一审诉讼。乙方可根据案件进展及需要变更指派律师,但应当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代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代为整理证据资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为参与庭前证据交换、对证据发表意见。
3、代为出庭应诉,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
4、代为签发法律文书,代为签收司法文书。特别授权:代为调解,签署调解文书,代缴代领诉讼费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元整(¥元),甲方缴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及鉴定费用自行承担。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乙方严格保守案情秘密,但为办案所需运用披露和政府有权机关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进行必要的调查后:
1、乙方发现事实的情况与甲方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无过错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发现甲方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乙方指派律师开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费或拒交律师费用,否则乙方可以终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乙方的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其实际已收取的律师费。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判决时止。
十、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附注:
1、除有特别约定外,甲方不得将任何其认为是原始证据的材料交给乙方保管,任何交给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将被认为是复印(制)材料。
2、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对合同条款理解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16甲方(律师事务所)名称
乙方(律师)姓名性别
甲乙双方根据《律师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聘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律师助理聘用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检查、指导乙方各项业务活动,对乙方的个人能力、业务水平和完成任期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支持乙方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实现对乙方的承诺;
4、按时发放乙方的报酬。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并按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有对甲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3、服从甲方的管理,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5、根据甲方安排,辅助律师办理业务,不得单独执业;
6、因乙方过错或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当事人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工资待遇:合同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元人民币。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执行国家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对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职责能力,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违法乱纪,违反职业道德;
3、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或承办法律业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当事人或有关机关投诉超过三次,且投诉属实者;
5、不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屡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不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实现其承诺,克扣乙方应得的报酬。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乙方报酬,则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报酬金额的%;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应尽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3)乙方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方面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于律师事务所声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扣除工资、奖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聘用律师助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劳动合同律师篇17甲方(聘请方):
住址:
负责人:
乙方(受聘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聘用期满,双方未订立新合同前,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地点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律师工作,工作地点:南宁市园湖南路16号。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
根据律师业务工作特点,乙方实行不定时、不定期工作制度,并根据国家规定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
双方约定,乙方劳动报酬实行承包制,具体办法如下:
1、甲方分配给乙方办理的案件(含法律顾问),按已结案业务收入的45%提取给乙方作为报酬;
2、除甲方分配之外的乙方办理的案件,均按65%提取给乙方作为报酬。
乙方所得报酬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可以代扣代缴。乙方因办理业务被投诉的,甲方有权暂不发放该案酬金并待查清后再作处理。
乙方要求采取其他承包形式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所需费用从乙方承包所得报酬中扣除;
2、乙方因其他原因要求自行缴纳劳动保险的,应在每年审前向甲方提供缴纳劳动保险的书面依据;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其他均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应按司法部及自治区司法厅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援助的义务;
2、乙方除应遵守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有关律师工作的行政规章和相关规定外,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守之;
3、乙方的年审注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专职律师全年没有收入或总收入为壹万元以下的,另收取分担所注册费及办公费壹仟伍佰元整;全年总收入为壹万零壹元至贰万元的,收取分担所注册费及办公费壹仟元整;全年总收入为贰万零壹元以上但低于三万元的,收取分担所注册费及办公费伍佰元整;全年总收入高于三万元及以上的,不收取分担所注册费及办公费。并于注册当年结清,否则甲方可不予乙方年审注册。
4、因乙方报酬实行承包制,故无论发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等,甲方均无须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
5、乙方是兼职律师或退休后再从事律师工作的,不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
6、乙方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该通讯地址邮寄送达有关文件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劳动合同律师篇18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1、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3、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相关文件。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条款等签订保密协议。
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文本,以明确其权利、义务。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1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四)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个月;
(五)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岗。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甲方安排的专职律师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岗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职工探亲假期:
1、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___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___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8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具体约定如下: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五)特别约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前述聘用条款约定,只适用于甲方聘用的行政人员;非行政人员类执业律师,因律师属高收入人群,乙方自动放弃前述条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一)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二)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六)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七)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19甲方:
乙方:
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东平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对委托事项认真负责,尽忠职守,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下列第1、调查取证2、申请仲裁3、提前介入4、法律帮助5、刑事辩护6、本案一审项工作:7、本案二审8、申请执行纠纷一案,聘请乙方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一致,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纳律师代理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元于月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选择的收费方式确定后,无论乙方通过何种途径(包括诉讼或非诉讼)为甲方追收回债款或维护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即不限于法院执行,包括债务人主动还款等),均应视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完结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律师篇20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实习律师。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在聘任期内,甲方对乙方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职业道德、律师业务等方面实行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聘任期内乙方如有违法乱纪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其他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行为或情况,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第四条甲方负责按规定程序为乙方申办《实习人员工作证》,出具工作介绍信,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等;
第五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指派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带培律师,乙方协助带培律师办案,可根据办案收费情况和乙方的工作量大小及其表现,由甲方酌情给予适当的酬金;
第六条乙方实习期满后,甲方负责对乙方客观公正地作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的书面实习鉴定。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乙方在聘任期内,依法执行职责,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甲方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八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接受甲方指派的律师带培,不准独立以律师身份开展律师业务;
第九条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保守甲方的业务秘密。
四、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条因乙方疏于履行义务,情节较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可以在受聘期间申请解除实习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离职前应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应在辞职申请获得甲方批准之日起十日内将《实习律师证》交回甲方。
五、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或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市司法局一份。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劳动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合同凡需双方协商得,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涉及货币数字应填写“¥0000.00”字样或大写金额。合同中空格处双方如无约定内容须画“/”或填“无”。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4.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一、劳动关系
第一条甲方作为经合法登记注册的人才服务公司,根据用工单位业务要求,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用工单位是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供劳动岗位的合法单位。
第三条乙方也称派遣人员,是经用工单位选择和确认,并决定与之建立工作关系的人员。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被派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
第四条乙方在用工单位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甲方与用工单位的派遣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已经知晓。对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项内容,确信已无异议。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制度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派遣其至用工单位从事工作,工作期间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制。乙方在甲方或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按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职责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诚实可靠、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第九条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按用工单位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条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或结束派遣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按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甲方保证用工单位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三条甲方督促用工单位将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
五、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执行标准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间工资为¥元;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按执行。
第十五条工资发放所属月为(上月/当月),每月日以法定货币形式汇入银行或按甲方支付办法计发现金;如遇公休假期,发薪日可以提前或顺延。个人收入所得税和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及其他法定应由个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按期向指定机构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九条甲方也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八、其它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双方协商签订的一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它内容:乙方离职需至少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交接完工作,方可正式解除劳动合同,若违反以上约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关于文章劳动合同律师的全部内容,再次感谢您的阅读,祝您工作顺利。